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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创业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静坤 胡珍 詹强南

   【摘 要】现今创业企业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对于创业企业来说资金的保障又是企业能否持续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自然如何保证创业企业良性成长成为当今学界关注较多的问题。本文试从创业企业当前面临的融资环境入手,分析创业企业融资问题,提出创业企业融资对策。
   【关键词】创业企业;融资问题;对策
   创业企业是指处于初创期的企业,笔者认为成立时间在24个月以内的企业可称为创业企业。其特点是生产经营尚未处于成熟期,未来发展处于高度不确定性,以成长为导向的中小企业。目前创业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各种原因创业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一定的制约。尤其是融资的困难使得许多创业企业由于面临“无米之炊”的困境而纷纷倒闭破产,因此资金问题可以说是影响创业企业生存以及持续成长的最为关键因素。
   一、创业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1.企业债权融资难。全球金融危机给创业企业融资带来了机遇,但是随着金融危机的渐渐平息以及我国去年通货膨胀压力的加大和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导致的全球流动性泛滥趋势,我国政府也在相应地调整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与前两年相比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都有所收紧,这使得创业企业的融资环境不容乐观。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方式也使创业企业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2.企业股权融资难。以往我国国内股票交易市场只有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而这两种股票交易市场的入市条件对于创业企业来说都太过苛刻,于是众多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都呼吁建立适用于创业企业融资的创业板市场,刘鸿儒(2004)提出“创业板市场才是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关键”。2009年10月23日,酝酿了十年的创业板终于正式推出,这让很多的创业企业看到了希望,然而本来能为创业企业带来融资机遇的创业板其上市条件对于创业企业来说仍然过高,且创业板市场还存在着退市机制不健全、监管体制薄弱、国内投机商爆炒现象严重等问题,出于种种原因创业板市场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作用。
   3.企业融资以自筹为主,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债权融资以及股权融资困难,加之创业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企业的不成熟、不稳定性以及我国风险投资的不成熟也使企业难以取得风险投资商的支持,大多数企业在种子期、创建期乃至成长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企业的创立者自筹。但自筹资金的能力毕竟有限,因此许多企业还末到达成长期便已面临破产清算的危险。
   二、创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创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企业自身原因以及融资环境(也即政府、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的相关规定)。
   1.创业企业自身缺乏融资条件。(1)创业者自身能力不足。处于起步期的创业企业其创业者大多以技术见长,个人整体能力弱,缺乏成功管理企业的经验,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明确的发展战略和融资计划等情况。这些都使得以追求高利润为目的的风险投资商们对其望而却步。(2)企业缺乏一定的有形资产作担保。起步期创业企业的资产构成以无形资产为主,它包括企业独家拥有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和以此为基础开发出来的技术产品、流程和服务以及创业人员的智力资本。相比之下,公司的有形资产则相去甚远。(3)企业信用的缺失。由于我国社会普遍信用意识缺乏,许多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对所借款项采取能托就托,甚至贷款不还的方式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而这种行为却降低了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度,为企业日后的融资造成了障碍。(4)再次,创业企业由于是初创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难以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因而不会轻易投资。(5)最后,创业企业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初创企业创建时间短、规模小、底子薄,不具备足够的资本强度,抗风险能力差而创业成功率低又是我国创业企业的显著特征,这使得银行及风险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的融资不得不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2.融资市场不规范、政策法规不健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很不健全,虽然我国早在2002年就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在促进创业企业融资的同时却存在着信用定价机制缺乏、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不尽人意、融资担保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缺乏等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加快相关法律的出台,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3.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工具稀少、结构不合理。我国虽说有自筹资金、政府的政策支持、银行贷款、天使投资、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创业板市场等等融资渠道,但有些融资渠道在我国的发展并不成熟。具体表现在:第一,风险投资作用有限,1992年,国际风险投资公司开始进入我国市场,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也于1997年在广东成立,但我国风险投资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数量少,发挥的功能还很有限,再者风险投资注重的是短期行为追求的是高利润而创业企业难以满足其目的,所以很多风险投资商并不热衷于投资创业企业;第二,由于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难,股权融资又容易导致股权稀释影响创业者的控制权和独立性,风险投资的难以争取,许多创业企业迫于无奈只能选择私募方式来获取企业运营资金,企业自身无形中减少了融资渠道;第三,创业板市场推出时间短,管理不规范,入市的门槛高也使得创业企业难以通过在创业板发行股票融资;第四,民间资本的利用率低,我国民间个人财富巨大,但多数都作为存款存在银行,很少作为个人投资流入资本市场,这主要是我国对民间资本缺乏认可,没有确定其合法地位而导致的。
   三、创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分析
   1.创业企业自身。第一,创业者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创业者掌握着企业的命运,因此创业者自身素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创业者在创业前应该积累各种创业需要的知识,如:财务知识、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等等。与此同时创业者还需要了解各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时应着重融资的机会、成本及其它融资问题的相关分析,尽可能的在较低成本、恰当时机得到适当的资金,并发挥最恰当的用途。第二,创业者在创业时应选择正确的自己熟悉的行业。创业者在创业前应了解市场动态,选择自己熟知的行业进行创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现今我国政府为提高我国的创新能力鼓励创业者进行高新技术创业,并为高新技术创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新推出的青年创业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对高新技术创业的支持力度也有很大的倾斜。第三,走产业集群道路,发展互助担保。创业企业可以采取与行业内上下游企业联合的方式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产业集群内企业互相为对方作贷款担保,各企业同借同还,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第四,提高企业信用。企业信用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企业向银行贷款难问题,因此企业应该加强自身信用度积累,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加大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方便银行方面更好地了解企业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作好准备。第五,创业者还应充分了解并利用政府的各项相关政策,以便根据政府政策作出融资方案的调整。与此同时适时增加留存收益,以备不时之需。
   2.政府方面。其一,加大对创业企业扶持力度。世界各国也都已经认识到中小企业发展对本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而我国在过去长期以来,都把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重视,尤其在金融领域方面几乎是空白。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来说不可或缺,我国政府更应加大对其政策及财政方面的扶持,以加快其成长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作贡献。其二,政府出面为企业作担保(事先对企业进行评估)。2010年,中央财政已拿出了10个亿,建立了300多个担保机构,提供了2500多亿的贷款,以支持地方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地方的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但我国的担保机构还远远不够,政府在发挥担保主体作用的同时还应鼓励非政府担保机构的成立。同时积极发挥各地工业园区及高新区的作用,为园区中小企业争取政府扶持资金、提供贷款担保。其三,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监控体系,加强资本市场管理及控制,更大地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规范资本市场交易秩序,承认民间资本的合法地位,使民间资本能发挥其作用,鼓励有资金剩余的大中企业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也应建立良好的风险退出机制。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商加入。其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鼓励成立融资中介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于创业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日本有信用担保体系、利率优惠、特别贷款,美国有专项财政基金、贷款担保、风险投资、政府采购,西欧也有自己的信用担保、资本市场、政策性银行和风险投资基金,虽然这些在我国也有存在,但发展并不成熟,对我国创业企业的融资贡献不大,这就需要我国主动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壮大我国融资市场。
   3.银行及风险投资机构。第一,加快各商业银行在市级以下地区的分支机构的建设,为县级及以下地区创业企业提供更为方便的融资渠道。随着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鼓励以及就业难问题的突出,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自主创业,创业企业在不断增多,但相应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数量却增长缓慢,且分布不合理,给我国县级及以下地区创业企业融资造成了不便。第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目前,我国各家银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业务和融通仓业务,这些新融资产品的推出方便了创业企业融资的同时也能使各银行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来获取更大的利润,实现了企业和银行的双赢。第三,发挥外资银行的作用,吸引外商投资。2006年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政府逐步向外资银行放开人民币业务及金融零售业务的经营权。我国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应该充分地利用外资银行来缓解贷款难问题。第四,出于创业企业的特殊性,各银行和风险投资机构可成立专门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部门,以规范其对创业企业融资服务的管理。第五,大银行应转变服务观念,积极参与到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行列中去。因为在我国,目前大、中型企业分别占全国企业总数的近0.1%和1%,其余99%为小企业,企业分布呈“金字塔形”。这就意味着大银行如果不转变服务理念将失去大片的市场。第六,风险投资机构也应转变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的投资理念,培育更多的专业投资人士,发现更多更有投资价值的企业。
   总之,创业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融资环境的改善,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融资市场也将日益规范。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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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杨泽云,杨宜.浅析构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J].2009
  [3]于潇,白雪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完善信用担保体系[J].2009
  [4]肖梅兴.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探讨[J].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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