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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低碳经济在民营企业中的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英

  【摘要】随着人类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关注逐渐加深,“低碳”已成为一个越来越引人瞩目的话题。2011年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重大挑战,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趋势成为一个亮点。对于民营经济来说,资金问题很难解决,开发新技术所具有的高风险性更让民营企业望而却步,民企因此面临巨大挑战与压力。
  【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体系
  有西方学者的研究显示,当前中国的温室气体总排量居世界第二。还有统计显示,20世界90年代以来,全球50%以上的新增能源消费来自于中国。而我国工业化进程目前仍然是靠高碳能源驱动,我国"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至今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由此,不论从国家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还是从应对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等角度来看,高度重视并积极发展低碳经济都非常重要。中国现阶段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之中,不可停滞也不可跨越,能源消费与排放有刚性增长需求。节能减排作为当前的低碳发展重点,既是国际社会对我国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减排应在保证经济增长前提下进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能耗效率、提高碳生产效率,才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长远利益的低碳发展路径。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核心是取得关键技术上的突破,离不开对相关技术的大规模研发投入。
  一、加大资金投入与税收扶持,培育助推低碳发展的金融财税创新体系
  (一)排除政府歧视,采取措施吸引民间投资
  除了国家必须垄断经营的行业,其他行业应对民间资本开放。要允许民间投资在更广泛的领域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民间投资热情。此外,在进入手续上,民间投资具有自负盈亏的性质,政府可以在民营企业投资哪个项目上予以引导,但除对社会、环境等有影响的部分外,政府应简化手续、减少审批。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为低碳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对低碳领域的直接投资力度,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发挥公共财政投入的资金拉动效应;解决战略性技术与项目开发经费不足的问题,建立专项国家基金,可以采取政府贷款担保基金、资助型公益基金、创新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促进政府贷款投入,建立绿色节能信贷额度的强制性要求;重视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通过股票、债券、风险投资基金等手段加大直接融资比重;重视民间资本的力量,加大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充裕的优势,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金融组织发展。借助证券市场、私人股份、风投、产业基金等方式吸纳;打通国际融资渠道,争取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优惠贷款支持。
  二、实施财税刺激政策,为低碳发展提供有效的调节杠杆
  以税收减免和适当补助等措施支持新能源、循环型能源的开发、生产、使用推广,适度上调能源开发环节税负;出台环境税,提升能源消费税,将节能效果与减免税直接挂钩,提升企业的节能积极性;利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手段,鼓励高效低碳的产品研发与制造,调动产业链各环节的积极性;抓紧制定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实施节能环保项目、投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采用能源标准标识等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对使用节能产品的消费者减免部分税收等。开通融资渠道。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融资困难,首先,国家要进行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将资金引入到最有效经济效益的领域;其次,要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局面,大力发展面向民营经济的非国有金融机构;最后,要逐步减轻对民营企业的所有制歧视,给予民营企业在企业上市、发债、兼并、收购等直接融资方面的支持。
  税收方面,鉴于民营经济发展在税收方面遇到的困难,为了使民营经济在公平的税收平台上竞争,从而使民营经济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建议在税收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以下支持:在税收政策目标上,应引导民营企业向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的方面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税收政策目标;在税收手段上,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实行加速折旧、增加费用扣除、允许亏损抵补、减税、免税以及延期纳税、再投资退税等形式;在税收服务上,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税收宣传和辅导,及时办理民营企业办理发票结算、税务登记等工作。
  三、创新金融扶持政策,为低碳发展创造良好融资环境
  低碳经济的出现,对于以传统制造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的金融体系提出了挑战,金融体系必须创新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碳货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中国作为未来低碳产业链上最有潜力的供给方,除了开辟低碳经济的委托贷款、担保等业务之外,还必须深入研究包括低碳证券、低碳期货、低碳保理、碳指标交易等一系列内容的碳金融体系,为未来的国际碳金融竞争做好准备。
  低碳作为一种国际发展趋势,有关低碳产品、低碳技术认定等诸如此类的国际规则、标准等将逐步成熟。加快对碳相关标准的实时跟踪与深入研究,及时适应、调整与创新,建立符合国际核心规范、具有自主创新特色的碳标准体系;在能源生产端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并网国家标准的制定和落实,解除新能源发展的障碍;民营企业要抓住时机,大力发展,争取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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