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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下电视媒介的生存价值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冯 娟 刘文智

  【摘要】 在新媒介的冲击下,传统媒体的发展举步维艰,试图追寻电视媒介的生存价值即发展空间,电视娱乐化之路就是所找寻的出口。
  【关键词】 新环境;娱乐节目;电视娱乐化
  
  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媒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9年7月)》中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人,普及率达到25.5%。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年增长4000万人,半年增长率为13.4%,中国网民规模依然保持快速增长之势。中国手机网民规模为1.55亿人,占整体网民的45.9%,半年内手机网民增长超过3700万。目前的手机网民中,28%的人表示未来半年有使用3G手机上网的意愿;目前尚没有使用手机上网的手机用户中,7.25%的人表示未来半年可能使用3G手机上网的意愿。看到这些数据,可能只是对数字的大小有个模糊的概念,仔细回想、观察我们近几年的生活习惯时,任何人都不难发现,使用媒介的习惯已经改变了很多。我们已经不再把大把的时间花在电视上而是坐在电脑前;我们用每天浏览网页的习惯取代了看报纸;只要有手机,路途中依旧可以随时掌握最新消息;数字电视让我们对电视播放的内容也是可控的……于是,我们发现报纸、广播、电视的风光已成为过去式,现在可以使用的接收信息的终端种类越来越多。不得不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新媒介时代。
  迄今为止,传媒有过三次重大革命:第一次是印刷技术,催生了平面媒体;第二次是电子技术,催生了广播、电视;第三次的数字革命产生了以网络为代表的数字化媒体。可以说,每一种新技术的诞生必然催生一种新媒体,也必然产生一种新的传播观念,很多传播理论也同时受到了新媒体的挑战与解构。在传统媒体中,电视是发展最快、影响力最大的媒介,电视的产生,让我们感受到了视觉、听觉的完美结合。在数字传播背景下,传统媒体的衰落是无可挽回,电视当然也不例外。美国传播学者罗杰・菲德勒这样描述媒介形态的变化过程:新媒介并不是自发和独立的产生,他们从旧媒介的形态变化中逐渐产生,当比较新的媒介形式出现时,比较旧的媒介形式通常不会死亡,他们会继续演进和适应。电视究竟应该怎样面对新环境?如何在新环境下演进与适应?这些是广大媒体人共同面对的问题。
  武汉大学张金海教授曾经讲过:“传统媒体的衰弱是由于核心价值的消失……面对数字媒体,电视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的娱乐价值。”我非常认同这种说法,传统媒体必须要改变,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我认为这就是给电视媒介找到了一个发展方向,只有重视发展电视媒介的娱乐价值,电视才有可能更好的生存下去,因此我主张电视应该走娱乐化的道路,主打娱乐牌。娱乐在字典里的解释是:(1)欢娱快乐;使欢乐。(2)快乐有趣的活动。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人需要娱乐,娱乐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当代以‘娱乐’形式出现的信息传播,可以说是‘出于对现代史上持续积累的心理紧张与生理焦虑进行宣泄的内在需要’”。 所以说我们是需要娱乐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了《正大综艺》、《综艺大观》,可以说是中国娱乐节目的开端,自湖南卫视首家省级电视台播出《快乐大本营》、《玫瑰之约》后,全国电视台刮起“娱乐风”。不得不承认的是,娱乐确实是最受关注的节目,有着非常高的收视率。“2006年,观众在综艺、音乐等娱乐节目方面投入的收视时间总计达到4020分钟,比2001年的2396分钟提高了67.8%,中央电视台借助名牌栏目多、节目门类齐全等优势,在娱乐节目收视市场的份额达到61.3%,占据强势地位”。
  所以从这方面来说,电视的娱乐化是“人心所向”。电视娱乐化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新名词,在各种综艺节目层出不穷时,娱乐化曾经一度成为媒介讨论的焦点,其中有褒有贬,而且在我们国家特殊的文化背景氛围下,娱乐化是被很多业界人士与“低俗”划上等号,这与我们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状况有很大关系。目前各地方台兴起综艺娱乐节目,没有创新,只是一味的模仿、跟风,制作水平差、节目基调不高等原因造就了今天这种状况。但是如果仅仅把娱乐节目等同于娱乐化,是不是对娱乐化的理解过于狭窄?我们应该在一个更为广泛的范围下去理解电视娱乐化,毕竟娱乐和庸俗并不是同义词或近义词。“电视节目除了传播信息以外,轻松、娱乐就应该成为电视的第一主题,发挥缓解社会压力、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这里的观点依然强调了媒介的首要信息功能,电视的娱乐化是仅次于信息传播功能之后的主题,但是在现在、在今天,我们已经不能用这样的传播理论去指导传播实践。“波德利里亚认为,在后现代社会条件下,信息传播和文化娱乐之间的界限已经消失,传媒越来越多地使用只有娱乐业采用的各种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法,使信息传播变成抽象思维与直观的视觉感受为一体的‘娱乐’方式”。
  电视的信息传播必然是和其他媒介的信息传播是不一样的,坚持娱乐化,就是在于其他媒体的区分,必然能够独特的生存下去。电视节目制作的特殊性,使得电视在信息传播方面的快捷性远远比不过广播和网络,在传播信息时,就要充分发挥电视视听结合的优势。其实已经有很多这样的成功的实例来证明,比如中央电视台的《马斌读报》(现在已经改为王凯主持的《读报时间》)、曾经的湖南卫视的《晚间新闻》等都是观众很喜欢的节目,这样的节目就是用娱乐的形式将信息传播出去。我想到了四川卫视,他们提出“故事立台”,新闻也被诠释为“正在发生的故事”,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娱乐点。当然也有很多学者提出过对“新闻娱乐化”、“娱乐化新闻”等的隐忧,我认为这是一个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问题,与“娱乐”无关,即使是在所谓的严肃的、“硬新闻”中依然会有违反记者职业道德的事件和稿件发生。诚然,作为媒介有很多功能如传播信息、舆论监督、文化传承等等,娱乐功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面对新环境下的媒介,应该把握自己所长,而不是“求全”,找到自己最适合的发展道路。从电视的种种特点来看,在传播媒介的新环境下,人们接受信息的终端工具愈来愈多,通过电视获取资讯是不便利的,电视在信息传播、舆论监督等方面都不具备与其他媒介竞争的优势,但是娱乐化道路正是电视所长。
  说到电视娱乐化,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娱乐节目,目前,我国娱乐节目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益智类,互动类和选秀类,而且基本上每类节目都有具有代表性的、成功的节目,比如央视的《幸运52》、《开心辞典》、《快乐主妇》等等,更加不会忘记了娱乐立台的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据百度统计,湖南卫视在全国的覆盖率已达7.6亿,并进入日本和澳大利亚普通家庭,更是唯一进入美国主流电视网的中国省级电视”。湖南卫视的成功就在于它的“娱乐”,因为它在娱乐方面的先行,使得在众多地方台脱颖而出,而现在我们的电视媒介,也要因为“娱乐”的推行,而在新媒介浪潮中站住脚跟。细数湖南卫视的节目,不难发现,很多节目都有着很稳定的收视群体。2008年8月4日《天天向上》正式播出,这是湖南卫视配合奥运会推出的以礼仪、公德、综艺性为主的脱口秀节目,这档节目如同湖南卫视的其他节目一样,受到了广大观众朋友的好评,有着很好的收视率。此节目的主题就是礼仪、公德,可以说在内容上是严肃的,只是采用了“很娱乐”的形式进行制作。
  娱乐化不仅仅是纯粹的娱乐,完全可以附加上其他功能,比如寓教于乐,一举两得。湖南卫视的《越策越开心》选取流行元素、坊间话题、邀请一些知名艺人、特殊身份的行业人士,以及一些普通老百姓,参与节目,通过影片片段剪辑、方言笑话、短剧、访谈、音乐演绎等各种形势拼凑成一幕幕搞笑的场景,将快乐和轻松传达给观众。记得有一期是邀请营养学林博士为大家讲述营养学知识。且不说林博士的营养高论是否准确科学,关键在于他的“说教”形式很值得借鉴。林教授演讲激情澎湃,其间穿插着主持人搞笑的调侃和肢体表演,加上现场的实验演示,三人共同用娱乐的方式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在娱乐的同时也获得了有关营养健康的知识。

  将娱乐和教育结合起来,这种方式如同一个优秀的教师深入浅出的向学生传授知识。央视的《百家讲坛》的成功也是这个模式的典范。但是有很多学者质疑这种方式,认为文化的严谨正让位于快速,思想性和深刻性正让位于娱乐和快感。很多传媒专家也在分析这样的娱乐节目很难有较长的生命力,只是昙花一现罢了。学者、专家的理由都很充分,可是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对电视的要求过高了?电视作为传播工具,它是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化传承、教育等功能,但我们社会的文化传承、教育并不是依靠电视为主体的,还有着很多远比电视更为重要的教育方式。娱乐节目的生命力是不太乐观,容易出现“一窝蜂”的现象,试想如果将主题做的再深刻些,形式再多些创新,我想收视率还是会稳定的。想想我们的其他节目,也没有因为“不娱乐”而能够常青,所以这是我们国家现在电视业发展和水平的问题,并不是哪一类节目的状况和问题。
  娱乐节目一般拥有更高的注意力,将知识嫁接于娱乐节目,轻松娱乐的健康传播方式应该充分运用到电视媒介中,尤其是关注贴近百姓生活的健康、教育主题,实现电视娱乐功能与教育功能、服务功能的联动。台湾娱乐节目――《康熙来了》,这个节目自开办以来,有着很高的收视率。《康熙来了》的创作理念是“让名人回归为普通人”。“把名人从神坛上拉下来,让他们展示普通人的一面,这样的谈话,营造的朋友聚会聊天的氛围,人性化、自然化、不做作、不矫情,这才是观众最需要获得的另一类收视感觉”。这档节目的聊天内容是对名人的爆料、恶搞,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偷窥欲和娱乐快感。节目的后期制作也很“娱乐”,让屏幕前的观众在精神上得到了满足,视听感官上有所享受,强化了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快感。类似的节目一直都有着很大的争议,有相当多的人认为这种节目过于庸俗,可是换个角度来看的话,这类节目毕竟不是电视的主流,而且心理学的理论上有关于人的偷窥欲等方面的论证,我们不应该逃避这个现实,只要把它控制在一个比较能接受的范围内,就不会有伤大雅,所谓“存在即是合理的”。
  在优秀的娱乐节目都已借助网络扩大传播,数字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这些节目,比如在线观看《康熙来了》、网络支持《梦想中国》……而不是有了网络大家不再买报纸的局面。电视娱乐化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其他媒介都具有这样的娱乐功能,但综合到电视的普及以及在中国环境下的地位,电视娱乐化之路是光明的。这里的娱乐强调的是形式的娱乐,只要正确无误的把握好内容、格调,进行艺术性、个性化、趣味性的制作又有什么不合适呢?
  参考文献
  [1]范以锦,董天策.《数字化时代的传媒产业》.暨南大学出版社,2 008(4)第1版
  [2]徐瑞青.《电视文化形态论――兼议消费社会的文化逻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8)第1版
  [3]朱晓军.《电视媒介文化与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9(5)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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