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基层行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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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巨万珍
【摘要】 基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系统化的风险防范,切实有效地保障银行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实现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统一,实现低风险、高效益的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五位一体
一、风险意识教育
银行经营管理主体是银行的员工,抓好员工教育、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是防范风险的根本之策。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抓出成效。
1.人事部门要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宣传落实金融行业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2.业务部门要与人事部门紧密合作,坚持做好岗位培训工作,引导员工不断学习,精通业务。
二、风险管理体制
(一)推行集约经营的业务发展模式
外延型、粗放式经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必须实施内涵式集约经营的管理模式,引导全行员工转变经营观念,提高自身素质,注意加强内部管理,在防范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增加效益。经营观念的转变,效益观念的突出,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
(二)建立授权制度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对于强化统一管理和集中经营、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基层行要严格按照总行授予的业务管理、财会管理、人事管理权限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根据转授权权限向所辖营业部和支行转授权,分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经营管理活动的性质和功能,建立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并针对部门内各岗位的职责,赋予其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
各种授权都要以书面形式确认,逐级下达。辖属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及各级管理操作人员,要在各自岗位上按所授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凡对外开办的每一笔业务都要按业务授权进行审核批准,对特别授权的业务要经过特别批准。授权、授信制度要定期检查,确保授权、授信范围适当,制度得以切实执行。
(三)完善综合授信体制
资产质量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多年来形成的不良资产是银行的风险源之一。实行科学的综合授信管理体制有利于降低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1. 分行综合授委员会继续作为全行授信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全行授信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各类贷款、额度授信、资金拆借等所有授信业务的审批和监管。授信委员会继续坚持审贷分离,按职位高低逆序表态,行长只有一票否决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从运行机制上确立有效防范风险的信贷管理模式。
2.对各类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必须实行严格控制,并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建立以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的信用分析水平。对贷款必须遵循“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原则。合理调整结构,严格贷款发放。风险度在0.8以上的贷款一律不贷,对企业负债率80%以上的贷款原则上不贷。加强贷后管理,对全行贷款大户实行专人专户管理。
3.建立以贷款立项、调查、贷款审核认定、贷款决策、贷款检查监督为内容的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做到明确责任,逐级负责。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和违反程序发放贷款。
(四)完善计划资金经营管理体制
资金计划部门是银行资金营运的核心,加强风险管理日趋必要。
1.全行资金营运力争做到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统一协调。资产负债管理坚持流动性储备以内部流动性资产为主,外部融资为辅的原则。完善流动性管理策略、利率风险管理策略、提高盈利能力策略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策略。
2.明确资金计划部门是全行资金拆借业务的集中管理部门。资金拆借业务也要实行综合风险管理,参照贷款管理办法对逾期拆借实行责任人奖惩制度。加强同业资信调查,选择资信好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分行资金计划部内部资金经营职能与计划管理职能分离运行。
3.资金交易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政策法律风险,必须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将资金交易风险控制纳入全行统一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体系之内。资金业务的风险控制要坚持全面控制和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尤其要坚持授权授信控制,资金交易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资金的交易额、交易策略、交易品种、市场范围要严格按授权办理。使资金交易风险控制在承受力之内。
(五)完善国际业务管理体制
1.坚持全行办外汇的指导方针,实行分行各业务部门对口分管外汇业务的基本原则。可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业务的客观需要,进行适当的集中管理,采用统分结合的体制。
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强结汇、售汇、付汇业务的管理;严禁国内居民开立离岸帐户,在岸资金与离岸资金要分别使用;加强远期信用证开证管理,强调真实贸易背景。
3.国际业务各品种、各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风险防范制度,建 立能够反映监测风险状况的业务指标体系,建立能够兼顾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综合性考核体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全面的业务管理制度,扩大风险管理覆盖面。目前我行风险管理较为薄弱的业务及岗位如资金交易业务,表外科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担保见证业务、委托代理业务、外汇业务中的开出信用证业务,银行卡业务以及会计主管岗、经警岗等,必须进一步明确有关业务部门的分工,制订周密的管理制度,全面纳入风险管理。现有制度要进行全面清理,对于不符合现行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存有隐患的规章制度,要重新修改制订,对于缺乏风险控制内容的制度,要加以补充完善。
2.建立业务运营过程中的责任分离制度。
(1)实行对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帐务记录相分离。
(2)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
(3)资金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
(4)信用的受理发放与审查相分离。
四、风险监控体系
1.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要建立业务文件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明确文件签字的授权
3.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内部监督部门作为对业务的事后监督机构,必须独立地监督各项业务活动,同时及时将检查评价的结果反馈给上级管理层。
稽核监督委员会和综合授信委员会是全行风险管理的指挥中枢,稽核、监察部门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力量,各业务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的主力军。
五、风险责任查处
l.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各部门就所辖业务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大检查。对有章不循、违规违纪的责任人严肃处理。
2.对因内部控制制度长期不健全或检查、监督不力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要追究领导责任。
3. 内部稽核部门和有关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其职责、真实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和监督检查不力,造成重大案件和出现金融风险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常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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