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职能转型抓建设树好基层形象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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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重庆合川工商分局
近年来,重庆市工商局合川区分局按照市局“1356”工作思路,围绕“监管执法服务型”主线,着力增强基层工商所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基层工商所建设水平,为加快工商职能转型夯实了基础。
一、以提升干部素质为关键,科学发展,基层工商所凝聚力不断增强
1.抢抓机遇,积极谋划,力促硬件设施上水平。自2008年以来,合川区分局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加快进度,不断加大标准化工商所的建设力度。目前,完成标准化工商所建设6个,形象工商所建设11个,实现了CIS形象工商所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分局先后对17个工商所的办公设备、执法车辆、办案设备、信息化设施等进行了重新配置,各基层工商所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不断向信息化、现代化迈进,在基层工商所营造了“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为提高执法效能、深化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力求人员素质大幅提升。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基层工商所建设的有力保障。分局以开展“三项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十项技能岗位大练兵”竞赛。为积极应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型和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上挂实作锻炼”活动。分局每年由各所推荐业务骨干分五批到分局法制科、公交科、经检支队、市场科、商标广告科上挂锻炼。上挂实作锻炼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让上挂干部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与各科室一道外出办案,学习执法办案的技巧;各科室根据每一位上挂干部的自身特点,为其营造良好的学习锻炼环境。三是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深入细致地查找队伍自身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结合政策理论学习,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和现实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开展“自诊”、“自医”活动,使队伍处于一种整改、提高,再整改、再提高的良性循环之中,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二、以推进职能到位为目标,规范管理。基层工商所战斗力不断提升
工商所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工商所职能到位,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到业务规范、制度规范和行为规范。为此,分局紧紧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了基层工商所的战斗力。
1.内部管理制度化。按照市局关于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编印了《基层工商所工作规范》,涵盖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岗位职责、技能培训、奖惩考核、工作程序、管理流程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全面规范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执法办案等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具体程序,使工商所各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具体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达到了实用规范、标准统一、一步到位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工商队伍的廉洁行政、公正执法和文明管理。
2.年度考核科学化。把各项业务细化、量化,进行量化考核,是分局抓基层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进基层工商所规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考核内容具体化。年初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基层工商所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分为重点目标考核、巡查工作考核、作风纪律考核和考试结果考核,采取分值量化考核,总分100分,其中重点目标考核占60分,巡查工作考核占20分,作风纪律考核和考试结果考核各占10分。二是考核方式可操作化。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在所长考核(原则上采取月考核)的基础上,由分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加、各工商所抽人交叉检查的方式,每半年对各所干部职工的履职情况进行网上和实地检查考核;年终考核在所长评分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分局半年考核进行综合汇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合理化。建立公务员奖惩、培养、交流等与考核结果相联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分值较高的干部职工作为当年评先评优和次年外出学习培训人选,并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和岗位交流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不好、分值较低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予以交流轮岗或待岗处理。
3.政务公开统一化。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在工商所设立公示墙,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自觉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区委、区政府检查中,都得到了充分肯定,并获得区委通报表扬。一是公开内容统一化。对必须公开的办事事项、程序、权限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进行汇总,统一确定公开事项,达到了既符合各级要求,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又防止出现办公场所悬挂版面多和滥的问题;二是公开方式统一化。统一制作了高标准的版面,对公开内容在工商所的办公场所上墙公开,不仅符合了要求,而且达到了整齐划一,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以法制建设为抓手,打造亮点,基层工商所影响力不断扩大
1.实行案件集体会审制。由分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科、法制科相关人员组成案件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案件评析会,对业务科和基层工商所按照职权查处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集体会审,案件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基准对案件的处罚金额进行研究,集体审议决定后再告知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规避了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干扰,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
2.整合执法力量,理顺监管执法职能。“两费”停征后,分局对机关执法职能相关科室及基层工商所执法力量进行了整合,建立起了以基层工商所为监管基础、以经济检查支队为办案龙头的执法体系,从而形成了执法合力。同时,对机关各业务科及工商所的监管执法职权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划分,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良性机制,有效避免了职能交叉、越权办案、多头检查、重复处罚的现象,促进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3.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增加案件办理透明度。充分发挥网上办案全程监督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严格程序设定,特别是对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告知时间、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期限等,法制科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的监督更加方便有效,使案件办理的每个程序都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执法办案实现了上下畅通、运作高效,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4.规范查扣、罚没物资管理程序。对办案机构查扣、罚没物资纳入统一管理,建立了登记台账,对扣留(封存)物品、销毁、拍卖没收物品行为进行规范。对查扣、没收物资,每半年由法制科、监察室、财装科会同办案机构,依据备案台账进行查验,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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