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聊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 本文通过对聊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在未来的保护工作中通过扩大视野、拓宽思路,达到聊城建筑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聊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
  
  当今,全球化的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来传统观念的急剧变化,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历史文化名城聊城独特而丰富的建筑文化遗产同样面临着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聊城市为保护建筑文化遗产作了艰苦的工作,推进了保护遗产的种种措施,加强了立法与文保单位等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保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必须以审视的眼光从全局的、宏观的、战略的和发展的角度来加以思考和分析,来帮助我们扩展视野、活跃思想、丰富方法和提高水准。
  1. 聊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
  ①制定和完善法规
  聊城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为有效地保证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文化遗产予以保护,防止建设机构、行政官员对专业文物保护规划进行干预,制定相应措施和补充必要的文物法条文。许多珍贵的建筑文化遗产已被立法保护,聊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含27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00多处。建于明洪武七年(1374)的光岳楼,高33米,是我国现存古建筑中最古老最高大的木构楼阁之一。1956年被列为山东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建国后政府对光岳楼进行了先后六次维修。光岳楼主楼为全木结构,但能历经六百年的风雨而完好地保存下来,除其在建筑结构方面的原因外,无疑也是悉心保护和维修的结果。位于聊城市东关闸口南运河西岸的山陕会馆1977年被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8年被辟为聊城地区博物馆。此后,省政府拨款40万元,对会馆进行了全面维修,1987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山陕会馆完好如初,前来观赏的游人络绎不绝。
  ②保护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合理的城市规划能够宏观地对传统建筑进行全面的保护,并对其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有一个全面规划。将遗产保护与建设发展统一起来。聊城市在制定城市规划的时候不仅注重保护遗产、文物建筑本身,保持其原生态、环境与风格,在周边确定缓冲区、保护区,而且对保护区内发展中的新建筑,在体量高度造型等方面也尊重历史遗产所在环境的文脉,尊重文化遗产所在主体情况。早在1982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就规定“老城区,坚持充分利用与逐渐改造原则”光岳楼、出陕会馆被列入重点保护地段;2003年的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突出了聊城水域的特色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目前正在进行的古城保护与改造工程,由政府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总体规划,不仅复建了古城门、角楼和城墙,还改造了古城区主干道和楼东大街沿街建筑,构勒出了古城的基本框架,彰显了“水中古城”风采。
  ③开发利用与旅游业相结合
  在传统建筑保护的同时,为其周边环境提供相适应的配套旅游设施,以形成传统文化保护街区或传统文化保护区,进而开展民俗活动,发展地方经济。 聊城市旅游业充分利用其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环绕聊城古城的环城湖、纵贯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古今建筑、历史遗迹等, 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带动城市发展,让更多人了解和保护这些古建筑,从中所得的部分经济效益也可以用来更好地保护建筑遗产。
  2. 存在问题及其分析
  ①人为破坏建筑文化遗产
  在开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无所顾忌的大拆大建,致使城市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网络及居民间的邻里关系被破坏,导致一些优秀的建筑文化遗产被摧毁。
  ②片面注重单体保护
  保护的方法过于传统,即只孤立地保护文物建筑,就建筑论建筑,建筑遗产周边的环境已经面目全非,只有传统建筑孤零零地竖立在那里,显得支零破碎、势单力薄,城市失去原有文化风貌。如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隆兴寺铁塔(宋)位于聊城市区铁塔体育场东南角,约建于北宋时期,是聊城市现存最古老的建筑。伴随着城市不断地发展,其周围古建筑被拆除,在现代高楼大厦中成为“孤岛”。
  ③全民的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知识的宣传不够,虽然展开了一些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但民众对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因缺乏保护知识和保护法律意识有意或无意损坏遗产的事件时有发生。
  3. 聊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科学发展的建议
  ①借鉴国内外的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聊城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尚未建立起一套立法、资金、管理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相对比较完善的保护制度,这样很有必要结合其自身的情况,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保护利用经验,从而更好地保护珍贵的建筑文化遗产,使之世代传承,永续利用。需要注意的是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并不代表要照搬照套,而应该从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自身水城的特色。
  ②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
  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更加完善的城市重点历史保护街区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使之纳入法制的轨道,避免因人而宜,因领导而宜的决策方式。同时加强管理,发现情况及时解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③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在实际的古建筑保护过程中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进行保护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广大民众更应该成为保护事业的主体参与者。因此,有必要让广大民众了解我市建筑文化遗产情况和保护知识,将建筑保护观念深入到民众的意识中,让全民都积极加入到古建筑保护的队伍中来。这将有助于人们对文物保护的统一性认识,减少行政官员和文物保护人员因缺少专业知识,以政府人员和地方文化事务人员因不注意文物存档而造成的文化遗产损害与破坏。
  同时加强专业领域建设和人才培养。山东省建筑类高校,包括聊城大学都开设有建筑类专业,但针对古建筑研究及保护的方向还不多。因此有必要在高校中增设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培养专业人才,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研究、开发古建筑保护的新道路,解决新时期建筑遗产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④多渠道的合理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保护传统建筑的同时,应特别注意挖掘再利用的因素,通过改变传统建筑功能、增加服务内容等方式,使传统建筑达到可持续发展,并赋予古建筑新的活力。如除了将古建筑作为旅游景点、展览馆、博物馆、名人纪念馆等用途之外,还可以作为教学实验基地,不仅可以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素质教育,还可以对大学生特别是建筑类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借鉴西安回民街上高家大院作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教学实验基地的做法,光岳楼、山陕会馆等皆可作为聊城大学的教学实验基地,可使建筑类专业学生直观地了解明清时期的建筑特点。海原阁在恢复其原有私人藏书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服务内容使其成为全市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
  4. 结语
  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我们不仅要确立切合本市实际的保护观念,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可行的保护条例,也要积极开拓新的思路和方法,既要有益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也要有益于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只有这样,我市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能取得积极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吕舟.面向新世纪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建筑学报[J].2001(3)
  [2] 聊城市志[M].齐鲁书社.1990
  [3] 齐保柱.聊城风物[M].1990
  [4] 李新建 朱光亚.中国建筑遗产保护对策.新建筑[J].2003(4)
  [5] 杨丽霞 喻学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旅游学刊[J].2004 (4 )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443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