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女失踪之后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江南雨
那已是二十多年前的案子了,要不是近期偶遇早已刑释的案中当事人,原已淡忘在我的记忆深处了。现在回望这起案件,它所引出的话题以及留给人们的思考,却依然富有现实意义。
1983年夏,太湖附近一个弱智哑女失踪。很快,涉嫌投毒杀害哑女的犯罪嫌疑人王志雄被抓捕归案。
当时第一次“严打整治斗争”已经开始。对于王志雄一案,公安部门从快以故意杀人罪报捕,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前,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我和同事决定慎重地再去提审一次。
“我可没杀人哪!不是说我承认了就放我回家的吗?为什么现在又要定我死罪?”镣铐加身的王志雄两手抓着提审室铁窗上的钢筋,冤枉地大声辩解,那张俊秀的脸因痛苦和愤恨而扭曲变形了。
我预感到案情也许并不那么简单,于是便很耐心地向他讲解了有关的法律政策以及应有的态度。他静静地思索了好一会,悔恨万分地自言自语道:“哑女死了,是我的不该,但不是我杀的。我跟警察说了,可他们不相信,逼我、打我,非让我承认,我就只好承认是被我毒死的了。”在王志雄随后的叙述中,我听到了一个近乎荒唐的故事。
是年32岁的王志雄,自幼家境贫寒,一直打着光棍。这年4月的一天,王志雄正坐在家门口,一个20多岁的女人走了过来。她一见王志雄就手舞足蹈,比划着什么,不时张口却说不出话来。
王志雄看出这个女人是个哑巴,可能是饿了。出于同情,王志雄把她让进了屋里,端出自己的晚饭让哑女吃。望着眼前这个有着几分姿色的女人和她薄薄衣衫下青春的胴体,他感到有种从没有过的冲动在体内燃烧,终于迫不及待地把哑女抱到了自己的床铺上……
从此以后,哑女隔三差五就往王志雄那里跑。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志雄害怕别人说闲话,就决定疏远她,想和她断绝往来。六月份的一天夜里,哑女又像往常一样来到了王志雄的家门前敲门。王志雄就是不开门,心想哑女进不了门就会走的。
第二天清晨,王志雄起床后开了门去茅房。就在这时,躲在门外过了一夜的哑女乘机就进了屋。可等王志雄回来一看却慌了神,原来他放在墙边用来药老鼠的毒饭,被饥饿的哑女吃了个干净。王志雄想,哑女吃了这毒饭是会死的,一急之下就将哑女赶出了门,心想走了再有啥事就与他无关了。
但是他心里感到不安,过了一个时辰走到屋外一看,哑女并没走远。只见她趴在不远处正在挣扎,显然已经毒性发作就剩最后一口气了。王志雄知道闯下了大祸。怎么办呢?他没有实施积极的救治,而是等她死后匆匆挖了个坑,包上塑料袋将她草草埋掉了。
王志雄投毒杀人一案,后经侦查虽然排除了其故意杀人的嫌疑,但在“严打”的大气候下,法院以杀人罪、流氓罪从重判处其无期徒刑。
前不久在一次聚会上,我和王志雄不期而遇。这时他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了。王志雄一眼认出了我,紧紧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我一直想要感谢你们哪!当年要不是有你们,说不定我早掉脑袋了,绝不会有今天这个样子。”
王志雄谈到,人和人之间在精神上的平等有时是很不容易做到的,特别是检察官和阶下囚。“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在办案中你们对一个案犯人格上的尊重。在遭遇挫折和磨难时,你的态度或许就决定了你一生的命运,这句话给了我启发和力量。也许正因为此,我才能够正视自己所犯的罪行,在监狱中安下心来,学习技术,下决心要活出个人样来。”
法律的惩治作用,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审查一起起案件,与一个个罪犯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常常心痛那些因一念之差,或因不懂法而误入歧途,或因心存侥幸而铸成大错的人。我更深切地意识到,当公平正义成为社会民众法治呼声的时候,执法者本身如何对待法、如何执法,就成为牵动千家万户的大问题。特别是尊重人权、尊重人性、尊重人格成为法制社会的一种执法理念和文明意识的时候,在依法公正执法的过程中,提倡人性化执法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执法者对犯罪者的态度,或许会影响到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服从,对罪行的认知和改造,甚至还会影响到他们对人生的向往和渴求,对整个社会的态度和看法。
我们经常说:人有情而法律无情。在提倡人性化执法的今天,这句话应该换一个角度来说:法律无情而人有情。只要犯罪者不是十恶不赦良知泯灭,就应该给予人格上的尊重、精神上的平等,让法律少一份冷漠,多一份温情。执法者一句充满人情味的话,也许就能温暖一颗已“死亡”的心,拯救一个已“堕落”的人,为社会减少一棵“稗草”。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99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