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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草失踪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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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案再现
  清代乾隆年间,山东莘县有个姓潘的县令,为人正直清明,办案亲力亲为,口碑很好。初夏的一天,黑冈店村地保报案,说莘县县民关某寄住在他们村。他有个儿子叫关模,五月初十那天,到地里割草没了踪影,家里找了一个多月,后来在本村村民季收祖上的坟地找到他的尸体。
  潘县令批了传票,叫衙役传来关某和季收,分别待在两个房间单独询问。关某说:“我有一个哥哥在莘县县衙当差,我住在黑冈店村,已经有七年了,家有47岁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一个8岁,一个6岁,关模是我唯一的儿子,今年才12岁。那天他背着粪筐和一把磨得很快的镰刀,因为天热上身没有穿衣服,下面穿一条破裤子,趿拉着两只鞋,到村外地里割草,天黑也没回来。街坊四邻们都替我去寻找,只有季收没有去。那天晚上季收躲在我家矮墙后面偷听我和妻子说话,我听见有动静,就问是谁,季收慌里慌张地出来说,他想带我们一起去看庄稼,说完很快就走了。第二天早晨我问季收昨天晚上是怎么回事。季收不理睬我,我也沒放在心上。当时已经到了收麦子的季节。那天我去地里拾柴火,路过季收家的坟地时,发现一座破坟上有埋过的新土。我过去扒开新土。竟发现我儿子的裤腰带,我重新埋好土回去了,把这件事告诉了村里的地保。地保听我说后也去那里扒开土发现了那根裤腰带。我想报官,地保劝我说,这事也没有什么证据,叫季收拿五十两银子给你买副好棺材,埋了私了算了。我想想孩子死了也活不过来了,就同意了,地保拿出十六两银子交给我。谁想到他又报官了。”
  潘县令问关某有什么证据,他说没有。潘县令在另一间房里询问季收:“你为什么要给关某银子,是不是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季收道:“我年轻不懂事,父子俩都是愚笨的乡下人,怕我家破坟里有外人的死尸,报官一定会受牵连,更何况关某的哥哥还在县衙里当差,我怕打官司打不过他们,就依了地保的话给了他银子,没有别的原因。”潘县令把两人叫到大堂上,对关某说:“你这案子没有证据,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或许是过路的人死了,被随便埋在这里的呢。哪天你儿子要是突然回家了呢?”关某听了无话可说。潘县令故意找个罪名,让衙役把关某押进牢房,然后把季收放回去。季收当时的表情没有显出高兴的样子,反而轻轻地叹了口气。
  时至半夜,潘县令带着衙役来到季收家的坟地。他命令把新土挖开,除了那根裤腰带,又发现了一只小鞋,再往下挖,发现了尸体。潘县令叫手下人去村里找到同年龄十二三岁孩子的几只鞋,叫关某的妻子辨认,她一一看过都说不是,又把坟里挖出的那只鞋给她看,她一看大哭起来说:“这是我亲手给儿子做的鞋。”潘县令又查看了关某家矮墙,叫来季收问:“那天夜里你为何到这里来?”季收说:“那天我在这小便。”潘县令赶到季收家问他的老婆,他老婆说那天夜里季收跟他说去邻居家借点灯油。潘县令叫人拿了季收家的粪筐和几把镰刀让关某辨认,关某摇摇头说都不是他家的。还特意说,他儿子那天用的镰刀把有个裂口,用钉子补过。
  潘县令从季收家里走出来,围着他家房屋前后转,发现屋后有一条小巷,小巷里堆了一堆高粱秸。他想了想,带着衙役过去搜。把高粱秸搬走,果然在里面。发现柄上有钉子的镰刀。潘县令叫关某辨认,他一下就认出正是儿子那天用的镰刀。高粱秸是季收家的,在里面搜出证据,潘县令再审季收,没等用刑他就交代了杀死关模的罪行。
  那天,季收到地里看麦子,刚巧碰到关模割草回来,他见四下没人,起了坏心。他先用饼子引诱关模,关模执意不从要跑。季收死死拽住他,用破布堵住关模的嘴,把他拉进麦田。事后,关模又哭又闹说回家告诉父母,季收就用那把镰刀将他杀死。而后季收将他拖进祖坟,找了一处破坟坑把他埋进去。孩子的筐找个地方点火烧了,看看镰刀还能用,就带回来藏到高粱秸堆里。潘县令带着季收指认作案地点,又仔细查验孩子的尸体,在脖颈处验出很深的割痕。
  案件上报州府衙,季收后来判秋后问斩,地保失职也被施以杖刑。
  点评借鉴
  潘县令接报案后没有轻信两家口供,而是亲力亲为,连夜赶赴现场调查访问。直到拿到证据,才问罪于凶。潘县令断案的思路和方法值得效法。我们民警办案同样不能轻信当事人和嫌疑人的陈述和口供,一定要抓紧时间,多跑腿、多张嘴、多动脑,在查找证据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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