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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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 柳 吴泗宗 佟爱琴
摘要:本文分析了公司治理、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内在关系,认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现有赖于完善的公司治理与相关的会计环境适应机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现也会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并为保证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效实行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公司治理会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选择的意义是深远的。然而会计是环境的产物,运用同样的会计准则能否产生可比的财务报告信息,依赖各国的审计准则、审计质量、监管机制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支撑环境(Cooke and Wallace,1990;Doupnik and Salter,1995)。只有制定相关的法律配套措施、加强对会计准则实施过程的监管,构建会计准则趋同的环境适应机制,才能保障会计准则趋同的实现。
一、公司治理中的会计
会计的发展是与经济发展、尤其是企业组织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会计准则的发展动力直接来自于股份公司的发展,而股份公司的基本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了股份公司分权与制衡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即公司的所有者不直接参与公司资产的管理,公司的管理者经营管理公司不拥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这种分权与制衡的治理结构,推动了会计准则的产生。作为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投资者,债权人等,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必然要求具有统一准则的会计报表。所以,会计准则与公司治理密切相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必然会推动会计准则的变迁。公司治理在全球的表现形态存在很大差异,而各国的会计准则也存在若干区别。随着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趋同化,也促进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工商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体系(OECD,1999)。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结构两部分。所谓内部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形成管理与控制体系。一般认为,外部治理结构包括:外部市场治理机制(即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外部政府治理机制(即政府对一、二级市场的管制)以及外部社会治理机制(即中介机构的信用机制)等方面(冯根福,2001)。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应,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面向内部用户(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内部会计信息披露以及面向外部用户(如广大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等)的外部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作为“当今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JoelSeligman,1993)日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目前直接研究会计准则与公司治理的文献相对较少,大量研究文献都是借助会计信息披露来考证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大都为: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能客观、真实的体现公司治理目标,披露质量影响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公司治理框架影响着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内容和质量,两者呈现互动关系,即会计信息披露推动公司治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会计信息的改进(朱小平、程昔武,2006)。对于上述公司治理和会计准则之间的互动关系,国外许多学者都从不同角度予以了证明,代表是Scarbroughet al.(1998),Carcello和Neal(2000),Joseph等(2002)。目前国内研究的研究重点大多放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上面。笔者认为,公司治理并不是为了制衡而制衡,科学的公司决策才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应通过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来实现外部治理的运作,从而实现从静态的治理结构到动态的治理运作的转变。
二、基于会计准则趋同的公司治理
IASB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指出:安然公司倒闭后对会计准则的部分批评意见是错误的,2002年报告的财务报告问题从根本上看是公司治理失败的结果。许多企业的失败源于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分析师、监管者、投资银行和新闻记者的严重失误。全世界的立法者们开始审视公司治理,尤如准则制定者关注公司倒闭事件背后的问题。由于IASB的管理权限不包括公司治理,因此透明的会计报告对于公司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显得尤为重要。IASB2002在年度报告中呼吁:在完善会计准则推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同时,全世界的立法者们加强公司治理同样重要。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的结合体(Jensen and Meckilon,1976),包括签约、履约、计量和评价、再签约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一系列过程中,财务会计充当信息提供、管理会计和内部审计充当信息监督管理的角色,是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控制的主要工具。会计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系统要与环境相适应协调才能有助于系统目标的实现。因此,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如Dechow等(1996)发现,如果内部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越高,或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同一人,或公司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时,该公司越可能因违反GAAP而受到SEC的处罚。另外,公司治理理论中的透明性也要求高质量财务信息的披露。在公司治理理论中,特别强调“透明性”。透明性的要点是公开性、会计标准、遵守规则情况报告。这些要求都是针对信息披露的,而信息质量也会对公司治理构成约束。公司治理问题不仅关系到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而且影响到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的维护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国内外企业普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不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所有问题的重要根源,有缺陷的公司治理无法保证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效果的实现,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高质量。
三、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1996年SEC发布了关于IASC“核心准则”的声明,在声明中SEC提出了评价“核心准则”的要素,其中就是“高质量”。SEC对“高质量”的具体解释是,必须具有可比性和明晰性,并且必须充分揭示信息。1998年FASB发布了题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未来的一种设想》的研究报告,也提出了构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看法。每份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做到:同基本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所提供的指导原则一致;只允许有最低限度的(最好没有)备选会计程序;清晰(不含糊)而全面。我们认为,全面的会计信息质量体系包括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标准、信息披露与监管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确实需要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保障,但在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环境中同样会存在会计信息的失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有赖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生产与高质量的治理结构的保障。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完善会计准则和相应的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督制度,只是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现提供了一种技术上的保障。至于企业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相关各方是否遵守、执行,主要取决于遵循行为所产生的成本与效益之比。换言之,当执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只是增加各相关利益集团的成本与风险时,可以预见各该利益集团将不会执行这些会计准则。理论上影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实现的因素很多,我们将内部治理结构之外的统称为“会计环
境”,总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事前的制度安排,诱导企业自愿提供高透明的会计信息;事后的惩罚机制,使得任何已经未遵循会计准则的尝试,会因相关机构的严惩而事实上不经济。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暴露了很多因未遵循会计准则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骗取上市资格或融资的案例。就这些案例而言,真正的原因都是超出会计准则与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之外的,包括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潜在利益激励、公司没有真正的治理机构、政府介入过多等。当然法律责任的缺失使得事后的惩罚机制失去应有的威慑作用,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解释因素。实证研究也支持这种逻辑推论与现象观察。Ball and Robin等对据称都执行了国际会计准则的香港、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研究表明,如果只按照会计准则区分,这些国家(地区)应当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表;但如果按照当地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财务报表提供者所产生的激励看,则所报告的会计信息将是低透明度的。BalI,Kothariand Robin的研究还发现,英、美法系国家的会计信息质量要高于大陆法系国家。其他很多研究都发现,在会计信息披露与法律责任之间存在着非常强的相关性。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只是为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实现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只有当相关会计环境使得提供不透明会计信息地预期收益为负时,会计高透明度的实现才成为必要。因此,尽快要尽快构建会计准则趋同的环境适应机制。
四、公司治理、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逻辑关系
我们分别研究了公司治理与会计准则(会计理论)、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之间的逻辑关系,那么公司治理、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趋同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能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治理目标,披露质量影响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公司治理框架影响着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内容和质量。两者呈现互动关系,即会计信息披露推动公司治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会计信息的改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只是为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实现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尽快构建会计准则趋同的环境适应机制,才能保证会计准则趋同效果的实现;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包含在会计环境之中,因此会计准则趋同与会计环境也可以说存在同样的互动关系。公司治理、会计环境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逻辑关系见(图1)。
五、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现路径
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但要使企业按照新准则体系的要求提供透明度高、可比性强的会计信息,需要企业、政府及监管者、中介机构及其他利益团体的积极配合与共同努力。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明晰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报酬和业绩相对称的激励机制、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原有的关于公司治理研究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深化;加强对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制度的管理。我国这几年在完善公司治理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2001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信息;加强包括财务总监(CFO)在内的会计队伍的建设。CFO在公司治理中起着核心且直接的作用,掌握着整个公司的财务信息,涉及很多方面的利益分配:如制定股利分配政策、资本结构政策、资金政策等,这不仅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也可能是公司治理的结果,几乎涉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问题。
(二)完善会计准则相应体系 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从国际经验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需要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概念框架是制定会计规范的概念依据;补充和修订会计准则内容。仅就会计准则本身而言,国际趋同除了面临着语言转换问题、准则及结构过于复杂问题外,还应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修订。如新的金融产品陆续推出,迫切要求对相应会计审计准则体系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尤其对于投资者而言,金融产品的价值如何计量、相关损益如何计算都十分重要。
(三)全面推进会计和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体系 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需要好的执行,新的会计准则给财务报表信息是用者提供的信息更加相关,但可靠性明显降低,这就要求会计工作者具有更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因此要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会计领军人才,为会计事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好人才保证;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努力改善行业执业环境,加强对执业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和执业道德教育,构建行政监督指导,行业自我管理、社会监督约束协调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四)上市公司应制定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计划与措施 管理层与财务人员应马上进行新会计准则的培训,否则到新准则正式实施时就失去了主动调整本企业的机会。修订本企业的会计手册,制定本企业的指导措施,针对本企业新旧准则的差异,做好调整准备;重新设计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编报系统等。充分估计新准则对本企业的影响,如果新准则可能会导致本企业利润大下降或上升,企业应做出事先的公告;针对金融工具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备工作。
(五)提升会计准则的法律效力 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会计准则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与相关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要使会计准则的遵循义务得到很好的体现,使会计准则的技术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以保证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在各自发布的规范之间建立一致的逻辑和清晰的层次,尽量消除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弊端。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测算新准则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加大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宣传力度。新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要发挥其应有作用还必须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才能使之深入人心。应该说我国的政府会计主管部门在研究、宣传贯彻新的会计准则方面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会计信息反映的经济实质是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作为会计信息生成、列报与传递的规范或标准的会计准则,仅其执行者或使用者了解、掌握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得到各会计信息是用者的理解和承认,将会计准则的宣传范围、将会计的专业规范意识传播到它的所有服务对象中去,并为他们理解和接受。
(六)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加大对不遵守会计准则的处罚,必须认识到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为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更高的信息提供成本、潜在的责任危险。当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不佳、各种经营风险也非常高时,提供高质量的可能结果就是加速该企业的灭亡。企业求生的本能,会使得其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存在着降低会计信息透明度,甚至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市场信任的利益动机。因此,监管部门必须监督会计准则的执行,必须加大对不遵守会计准则、提供不透明会计信息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使其不道德的作为因相关机构的严惩而带来事实上的不经济而停止。
(编辑 聂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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