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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新税收政策速递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盛立中

  由税务总局发起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于今年3月20日结束。新的管理办法把严禁泄露检举人的相关信息、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信原件或复印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鉴定笔迹等禁止事项作为今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规范的内容。
  
  我国现行法规针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开出的最高价为10万元人民币,前提条件为“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坊间舆论普遍认为,如此吝啬的奖励对于那些天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人也不具吸引力。除非有特别极端的利害关系,很少有人铤而走险冒着如此大的风险进行举报。最近发生的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举报案,举报人如果没有几年蹲大牢的“深仇大恨”,故事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点评:上述政策就企业所得税法中纳税人取得收入的确认、费用扣除、亏损年度等事项进行了明确。针对税收同会计处理出现不一致时提出了税务处理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债务重组、转让股权等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执行日期尽管未予明确,从文件精神理解,应可回溯至2008年1月1日。
  
  明确政府关停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因国家发展规划调整(包括城市建设规划等)被实施关停并清算,导致其不符合原税法及过渡性政策规定条件税收优惠条件,应当补缴或缴回按规定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依照原规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2007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出租、转让,不论出租、转让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或之后的,均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就该购买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于2007年12月31日前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如经营期不少于五年并经批准已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税款。
  点评:按照新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衔接安排,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批准设立的外资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投资抵免等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可办理退税
  
  对出口企业受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税务机关可在对出口企业其他退税单证、信息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因网上核销系统、信息传输等原因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的,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点评:按照国税发[2004]64号文规定,出口企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书面申请,并填报《特殊原因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核准表》。经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最长核准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新办文化企业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
  
  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期限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点评:文化企业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业。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公布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自2010年3月20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点评:一般纳税人认定报审程序有所简化,并增加了对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但被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提醒企业注意的是,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也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专用发票
  
  明确省联社收取服务费所得税处理办法
  
  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每年度为履行其职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统一归集,作为其基层社共同发生的费用,按合理比例分摊后由基层社税前扣除。省联社自身从事其他业务取得收入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应单独核算,不能作为基层社共同发生的费用分摊。
  点评:按照规定,此前经总局批准已向基层社收取专项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凡该项资金已按总局单项批复由各基层社分摊在税前扣除的,其相应资产不得再按照本办法规定重复提取折旧费、摊销费,并向基层社分摊扣除。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点评:上述政策是据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相关奖金免征个税的相关规定作出的。
  
  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点评:我国对大部分饲料产品实施免税政策,惟有豆粕目前仍然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
  
  明确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政策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点评:此项政策旨在规范折扣额在发票上的注明方式。此前总局印发的《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点评: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
  
  江淮汽车出口外购视同自产应税消费品退税
  
  税务总局日前对安徽省国税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外购视同自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员企业汽车出口缴纳的消费税办理消费税退税手续。
  点评:上述政策参照的是2004年7月实施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税办法”。按照该办法,列名(意指经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应税消费品,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免征消费税。
  
  绝缘油类产品按“润滑油”征收消费税
  
  税务总局日前对新疆区国税局《关于绝缘油类产品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根据润滑油国家标准规定的润滑剂范围,润滑油生产企业生产的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类油品,应按“润滑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点评:润滑油消费税目前执行的税率为1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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