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背景下新能源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策略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课题组
摘 要:本文结合锡林郭勒盟新能源发展情况,重点研究低碳经济背景下该地区金融支持发展煤基清洁能源、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绿色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新能源;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5-0044-03
一、锡林郭勒盟新能源产业发展概况
(一)风电产业发展迅速,风电项目核准数和并网数居全区首位
锡盟风能资源十分丰富,总蕴藏量达5亿千瓦以上,其中可开发利用量超过5000万千瓦,占全区总量的50%左右,并且分布范围广、连续性好、稳定度高,是自治区乃至全国风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目前,锡盟正着力打造中国北部的“风电三峡”,截至2010年末,已经取得国家和自治区核准的风电项目48项,装机总容量280万千瓦,其中实现并网发电17项,并网容量174.9万千瓦,核准数和并网数居全区首位。
(二)煤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迅速
煤基清洁能源产业是利用清洁煤技术,将煤炭转化为型煤、洗选煤、水煤浆、气化煤、液化煤等的煤炭深加工产业,是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措施,代表着煤炭利用的发展方向。锡盟煤炭探明储量1448亿吨,褐煤总储量居全国首位,煤质大部分为中灰、低硫、低磷,不适合长途外运,低廉的开采成本和坑口煤价为发展煤化工项目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证和效益保证。目前正在建设的有三个大型煤化工基地,分别是多伦、乌拉盖和锡林浩特。
(三)太阳能及相关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锡盟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年日照时数在2600―3400小时,太阳能及相关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锡盟多伦县300MWp低倍聚光光伏示范电站项目,总投资75亿元,分三期建设300MWp低倍聚光光伏电站、电站所需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厂。项目建成后发电量约为5.7亿千瓦时/年,以额定使用寿命25年计算,总发电量约为135.375亿千瓦时,其中一期工程为60MWp,预计2011年底完成20MWp。在建的中能多晶硅项目总投资32.89亿元,建设规模为年产电子级多晶硅6000吨,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生产多晶硅500吨,实现产值6亿元。随着一系列项目的启动,标志着锡盟光伏光电产业发展序幕的拉开,对加速推动全盟高科技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层次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取得突破
近年来,锡盟紧紧抓住国家扶持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和培育生物质能源基地,大力发展林业后续产业,探索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增收富民的新路子。成都正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锡盟太旗开发种植文冠果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从2008年开始在5年时间内建成500亩文冠果树育苗基地、30万亩文冠果树种植园区,并计划在今年筹建10万吨规模生物制柴油加工项目;东苏旗引进生物质能源发电一体化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预计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发电7.2亿度,可安置1000人就业。
(五)生活垃圾及沼气发电效果显著
沼气建设项目是国家“十一五”期间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以来,锡盟沼气工程项目共建成16507户,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8个,村级服务网点48个,大型工程4处,项目的建成使用,可使农牧户年增收节支2595余万元、户均增收节支3100元。总投资3786万元的大型沼气发电项目,可日处理畜禽粪便150吨、尿及污水280吨,年产沼气292万立方米,年沼气发电613.2万千瓦时,可大幅度降低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和COD排放总量,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二、制约金融与新能源产业互动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新能源产业特殊性制约
一是政府系统的配套政策滞后。新能源产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必须依赖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作为发展的初始动力。目前,锡盟行署虽然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大了支持力度,但系统的配套政策与基础设施建设跟进滞后。如灰腾梁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已核准风电总容量147万千瓦,已并网发电容量112.4万千瓦,最大送出能力39万千瓦,送出能力占并网容量的33.8%。解决风电上网的瓶颈问题,建设外送通道已成为锡盟风电发展的当务之急。二是缺乏核心竞争力,发展受制于人。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许多高新技术材料和设备仍依赖进口。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光伏产业,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关键技术是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多晶硅电池在太阳能电池总价中所占比例高达56.16%,多晶硅提纯的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外厂商手中,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国内企业扮演的仅仅是一个赚取“加工费”的角色,锡盟中能多晶硅项目仅能生产电子级多晶硅。而风能发电机现在世界能够做到最大单台能力5兆瓦以上,我国目前能做到3兆瓦左右,一些核心部件都要依赖进口。三是新能源项目面临较大的风险。锡盟新能源总体上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开发周期长、投入高、成本高和经营风险大等障碍。
(二)金融机构对新能源产业支持不足
一是商业银行对新能源产业信贷支持有限。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的新能源产业政策,部分银行已加强对新能源产业的关注及支持,但由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周期长、市场风险大,出于防范信贷风险或获取短期效益的考虑,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支持持谨慎态度。以煤化工项目为例,其中多伦大唐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210亿元,而锡盟地区煤化工项目共获得银行贷款支持20.7亿元。另外,国家针对新能源产业产能“相对过剩”的问题相应加强了调控,特别是2009年国务院38号文件,明确将多晶硅、风电设备纳入了行业产能过剩的调控范围,其目的是通过遏制新能源产业的低水平以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然而多数金融机构采取了冻结多晶硅行业贷款的严厉措施,锡盟地区金融机构没有一家开展多晶硅项目信贷支持。而相对于风电产业的巨大资金需求而言,金融支持风电缺口仍较大。截至2010年末,全盟风电产业已累计完成投资224亿元,共有8家风电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贷款余额45.8亿元,占全盟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4.5%,占累计完成投资额的20.4%,贷款均为中长期贷款,贷款利率主要执行基准利率和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的规定。二是政策性银行难以满足新能源产业融资需求。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的政策性银行,是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而国家开发银行只在省一级设有分支机构,目前在锡盟地区贷款余额达70多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行业,并未涉足新能源产业。
(三)风险资本对新能源产业支持力度不够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产业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新能源产业将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虽然多数风险投资机构都把新能源作为关注的重点产业,但受项目信息不对称、资本金来源不足以及退出障碍等因素制约,目前风险资本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数量都相当有限,投资领域也集中在太阳能和风能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在新能源项目上的投资相对谨慎,仍以观望为主。
(四)资本市场不完善制约了新能源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目前,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仍以股票和债券市场为主,虽然沪深股市已经形成了超过百家上市企业的新能源板块,但与新能源产业化发展所需的巨大资金需求相比缺口较大,并且许多正处于发展初期的新能源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新能源企业很难在股票市场获取上市资格,严重制约了其发展壮大。而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其种类和数量较为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规模。
三、以绿色金融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金融业要顺应经济发展形势,认真贯彻和实施国家的新能源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根据地区特点选择本区域具有优势的新能源行业,稳步拓展新能源领域的绿色信贷支持范围,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信贷投入机制的形成。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新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政府在新能源经济发展上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进行新能源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各地原材料、技术、市场等比较优势,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产业布局、发展重点等,统筹谋划好锡盟千万千瓦风电和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项目建设。二是制定并出台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激励政策。既要对新能源企业实行投资补贴、税收减免、差别电价等优惠政策,又要加大对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的补贴和贴息力度,以提高全社会支持新能源产业的热情和效率。三是大力支持新能源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在主动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的力度,争取技术领先优势,掌握发展的主动权。
(二)加大金融业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人民银行要充分利用“窗口指导”,制定本地区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把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融入到银行的信贷政策和管理流程之中,按照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研发推广利用和先进设备进口等的绿色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信贷投入机制的形成。二是金融机构应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与新能源产业的深度合作,根据新能源企业所处不同阶段的经营特点、治理方式、产品结构等,适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产业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风电、煤清洁产业和太阳能是当前锡盟地区重点支持发展的新能源行业,金融机构应选择行业中实力较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业给予适当的信贷支持,并从信贷额度、审批环节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关注,综合评价当地新能源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条件成熟时及时介入,确保贷款项目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对产业链中辐射拉动作用强又需巨额资金支持的重点新能源企业,如多伦煤化工,采取银团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共同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授信和贷款,共同分担风险,提高综合收益率。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银行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要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优先贷款等方式,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为发展新能源、缓解能源短缺和环境压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加快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对风险资本的引导作用,扫清风险投资的技术、退出等障碍,逐步完善有利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新能源产业的配套机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领域,孵化和扶持新能源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开发新能源终端市场,扩大新能源应用空间,推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最终破解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领域,促进劳动力、自然资源、知识技术和资金在新能源产业链条上的优化组合。要针对锡盟地区能源化工(煤变油、煤液化等)、风电核心设备以及输电设备的研制开发等具有技术性高、风险大、资金需求多的特点,借鉴符合国际标准的“入口―运行―出口”模式,设立能源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来进行风险管理。
(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新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
一是推动有条件的新能源类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鼓励和支持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优势突出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迅速做大做强。二是制订相应的新能源倾斜政策,扩大新能源企业债券的融资规模,鼓励、引导投资机构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促进短期内不具备盈利能力的新能源项目发展。三是合理利用外来资本。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对新能源产业项目的优惠贷款支持,主动创造条件,鼓励新能源企业到海外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积极吸引国际大型新能源企业的直接投资。四是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产业。五是充分利用BOT等融资手段,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
(五)加强风险防范,促进新能源金融与新能源产业的互动发展
新能源产业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型产业,在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发展过程中,容易产生盲目投资、恶性竞争、效益较差、偿债能力不足等问题,派生出潜在的金融风险。锡盟新能源产业尚属初期发展阶段,所需资金的投入支持将会更大,更容易产生金融风险。金融管理部门应予以密切关注,既要横向总揽该行业在全国以及全球的发展现状,也要纵向比较该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估行业持续盈利能力和风险抵抗能力,通过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提示,提高新能源产业资本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新能源金融与新能源产业的互动发展。
课题主持人:巴 毅
课题组成员:孙长利 周 维 贾树花
执 笔 人:孙长利
(责任编辑钟辉)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225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