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业主的索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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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金龙
[摘 要]工程索赔在工程项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就索赔的一些知识做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公路 索赔 管理
前言:现在,我国一般情况下都是用合同管理高速公路建设,在合同管理中工程索赔被承包商、监理和业主同时关注着。以下是作者根据自己在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中所得到的经验,对如何进行工程索赔及其管理的总结。
一、工程索赔概述
工程索赔即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在当事人一方因为另一方没有根据合同内容进行一些合同未涉及的或者是出现由对方承担风险导致遭受损失的时候,而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的过程中工程索赔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因为施工现场的条件、气候条件发生改变,施工的进度、物价的改变。同时可能由于合同条款、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化、差异等原因的影响,所以导致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现象。
二、工程索赔原则
1.索赔一定要以合同为依据。不管是因为当事人不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还是因为有风险事件的发生。一定要根据合同中地相对应的条款作为根据,也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判断出当事人有索赔权,而且监理工程师务必要根据合同以及事实来处理索赔,这样能够体现监理工作的公平性。
2.提出索赔一定要及时。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应该及时的提出索赔。如果不能够及时的提出索赔,这样将会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该及时的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同时要估算可能会导致的工期延误时间和费用;假如索赔事件持续性的发生,承包商要对事情的发生的过程做详细的记录,搜集相关的资料;当索赔事件结束后,承包商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正式的索赔报告。
3.处理索赔一定要及时。当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意向书、正式的索赔报告后,监理工程师要和业主、承包商一同到现场核实并且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为了防止索赔积累影响工程的进度还有工程的质量要尽快处理索赔。
4.加强主动控制。为了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发生频率,我们要尽量做好准备工作,提前预防,来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来保证求工程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施工工期。
三、索赔存在的误区
1.有的时候因为施工单位考虑到与业主、监理单位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在索赔事件发生的时候,而不敢提出索赔。
2.因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得意识不是很充实到位,导致对那些可提或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3.由于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交往文件理解不够深刻,直接导致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
4.仅仅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没有重视索赔过程中证据收集,没有做出及时的最终索赔报告。
四、业主怎样认识索赔及索赔操作步骤
1.因为索赔本身就是一种很正常的事件,它反映的是一种正常经济活动,所以业主不要看见索赔就走错方向,应该冷静客观的对待。
2.其实索赔不可避免,通常索赔事件的发生能够反映出一个工程的复杂性、系统性、困难性等。可是有的时候很多的案例是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的。我们可以从索赔事件的性质中看出一个工程全方位的管理水平是怎样的,是否合理。要想提高业主的管理水平就必须认真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这样才能够减少那些不应有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3.廉政建设对索赔事件的处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承包人在这个阶段往往会存在花小钱赚大钱的想法和手段,同时业主和监理人员也在此时存在着侥幸心理,所以会出现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真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导致国家利益受损而且毁了自己的前途。业主在索赔谈判及审核处理的时候,千万不能太着急,因为那样往往导致自己处于被动状况中。要冷静处理。作为业主应该找一些业务精英,一些有决策的索赔管理人员,成立一个完善的索赔管理体系结构,形成长期的管理机制。当索赔事件发生后,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要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当索赔意向书提交以后,承包人必须认真做好同期记录,而且要经现场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如果索赔事件造成了现场损失,为了在以后的理赔时候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要及时地拍照、录象,同时将资料整理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5.同期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下面内容:事件发生现场的实际情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人员、机械、材料、有效票据等。
6.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承包人在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予以答复,如果需要不从资料应该及时通知承包人,如无意义就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人的索赔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核对,同时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分析索赔事件,认真的审核计算过程和结果。
7.索赔谈判,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方案要进行友好的协商,以求达成一样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监理工程师就会依据合同规定来定一个自己认为合理的索赔方案,这将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向业主和承包人进行通知汇报。
8.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方案,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合同条款,业主要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进行审核,最后决定是否认定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9.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假如承包人同意索赔决定,索赔事件就会到此结束;如果不同意,那么,就必须通过谈判、协商、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五、结语
现在公路工程制度得到了完善,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正在渐渐的靠拢正常轨道,而且,现如今建筑领域法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很自觉地按照合同办事,诚实守信,正式因为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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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烈志强 于堆洋 蔡炜挣:讨论加强工程索赔管理研览U1.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2008.(3)
[3]王育青:浅谈项目索赔管理[J].山西建筑,2008,34(6):25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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