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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教育”理念的课堂教学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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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近四年来,“互联网+行业”的创新意识逐渐渗透到社会上每一个细胞,社会各领域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里表现出历史性的变革,与此同时,我国教育行业也引进了“互联网+教育”的思维和技术,高等教育“互联网+教育”的课堂教学改革成为专家、教师们研究的焦点。本文以《劳动合同法》课程为例,就基于“互联网+教育”理念的课堂教学创新进行了以下几点研究。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互联网+;课堂教学;创新研究
   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文字号为国发[2015]40号),倡导社会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高等院校作为培育社会人才和国家栋梁的重要场所,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的环节。传统教学管理中既强调教学内容充实且专业,又要求教学过程合理与活跃,对于教师而言是难以平衡的两件事。而在“互联网+教育”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学会借力网络技术、突破传统思维、敢于挑战和创新,才可探索出适应时代发展的课堂教学新方法、新手段和新模式,才更能满足师生在“教与学”过程中的更多需求。本文将以高职院校开设的《劳动合同法》课程为例,探索在“互联网+教育”理念下适用于该课程课堂教学的新手段和新方法。
  一、“互联网+教育”理念引领行业进入转折点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代,“互联网+”理念催生行业新业态,对“互联网+教育”开展科学研究,有助于了解其发展趋势,在多变的背景里寻找符合其发展规律的方法。在教育行业里,需要有教育管理者对“互联网+”的重要性有充分了解、认识和融合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教育领域的全面优化发展。
  在“互联网+教育”的时代里,教师有效利用互联网教学资源后能够给教学工作带来极大的正面影响。互联网教学资源,是指各类教育平台、专业领域里的知名论坛、教育软件、辅助教学管理软件,甚至包含众多自媒体里的小程序和小应用等。教师和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使用互联网教学资源,是充实课堂内容、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新颖而有效的途径。“互联网+教育”对于课堂中教学模式的转变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学生成为课堂中的主体,教师成为辅学者和纠正者的学者,在互联网学习时代,由于互联网资源的广泛开发与应用,微课、慕课等网络教学平台给学生提供了众多教学视频资源,因此,教学地点可以是课堂,也可以是校内的图书馆、宿舍、饭堂等,甚至校外的公共场所。如此多样化的学习模式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方面的能力有着显著的意义。教育是人类历史长河中一首永远谱写不完的诗篇,而互联网教学资源则丰富了诗篇的文字和内涵。
  二、《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困境
  《劳动合同法》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主线,通过案例导入、法条解读、学习成果考核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和纠纷处理技能,最终向社会输出可解决劳动纠纷的应用型人才。在课程讲授实践过程中,教师往往会陷入一些教学困境,如:
  1.课堂讲授方式单一。较多的课堂教学还是沿用“讲授+讨论”的传统教学模式,缺少在此教学模式上基础上更新换代,比较不符合当今大学生的学习需求;
  2.学生学习效用递减。案例讨论环节学生热情不高,在频繁的、枯燥无味的案例阅读和讨论流程里,学生感受不到学习的新鲜感,由此产生学习倦怠的情绪;
  3.案例篇幅受限,过长不便阅读、过短不利分析。若要替换案例展示的形式,则考察了教师教学准备的能力,强调了教师灵活开展课堂活动的能力;
  4.法律法规条文单调乏味,学生记忆不深刻。只有将文字形式转换为更丰富的视觉表达形式,才能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
  5.无法即时获得学生学习成果的反馈。课堂教学时间应分为教学开展和教学反馈两个部分,而往往目前大多教学安排上侧重教学开展而轻反馈,间接原因是教学手段仍比较落后,缺少超前意识,失去即时获得学生学习成果反馈的机会。
  三、“互联网+教育”理念下的《劳动合同法》课堂教学创新
  (一)教学手段的创新
  传统的教学手段主要是借助黑板和挂图完成40~45分钟的教学,而在“互联网+教育”时代,基于互联网,新颖的教学手段应运而生,如以视频或音频为载体的微课,在短短几分钟内聚焦于一定的教学重点和难点;又如成千上万的微课所组成的慕课,犹如一个庞大的教学资源库。
  1.网络微课程资源丰富,选择性大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网络在线开放课程数量非常多,在我国较为有名的有网易公开课、微课网、网易云课堂、中国大学MOOC(慕课)国家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平台、智慧职教教学资源库、学堂在线国家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平台、超星慕课在线学习平台等。在进行《劳动合同法》课程讲授时,涉及法条解读、法庭审判、律师分析等专业性知识时,可选取相应的微课视频让学生课前观看和课中讨论,如此,本课程知识的重点和难点的传递效果得以明显提高。
  2.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师生互动灵活
  目前如中国大学MOOC(慕课)国家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平台等拥有数十亿在线资源的大型学习平台,已与高校建立合作。通过此类学习平台,师生互动更为紧密。教师通过建立《劳动合同法》课程和上课班级,上传授课课件和教学视频,学生签到、分组、讨论等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完成。因微課教学视频短小精干,支持很多种视频格式,并且所占储存空间很小,学生可在课余时间随时观看,既可选择观看同类课程或感兴趣其他新专业课程,又能对个人薄弱的知识点进行强化学习。学生通过反复观看视频和阅读课件,可加深法律法规条文的印象,且当阅读某个长篇、复杂的案例时,更随个人阅读习惯和时间自由操纵,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达到课程的教学目的。
  3.正确引导学生使用移动新媒体
  在传统教学课堂中,时常可见教师在台上滔滔不绝地讲授,学生在台下“埋首苦干”地刷手机,像是两条平行线无法聚焦在一个话题。在“互联网+教育”时代,教师可大胆创新教学手段,从利用学生的手机端开始。目前,微信APP中可搜索出大量有趣且实用的小程序,如某信息科技公司研发的“一起来抓阄”,内有抓阄、分组、分任务、投票、排序、组团等多个功能,笔者将之应用到课堂教学后认为诸如此类的小程序完全可以引入到日常教学中,在精美有趣的页面下学生获得更多学习的乐趣,也增加了“师生互动”、“生生合作”的机会。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科书中介绍教学方法应包含教师教授的方法和学生学习的方法两大方面。
  1.教授方法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典型案例法是教师进行理论学习的常用教学方法。通过对毕业生进行调查和访谈,收集典型社会案例,收集数据,设计教学案例,并在相应章节中将其引入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和正确判断,同时,结合有趣的小程序和云课堂app等新颖的方式进行头脑风暴讨论、小组评分、学习效果评价,让学生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运用典型案例法可以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发挥突出作用。与此同时,笔者在设计《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教学过程时特别添加课前15分钟的“今日说案”环节,学生通过互联网搜集案例、整理素材、分享分析、提问互动。通过使用自媒体小程序和在线学习平台,在学生进行案例准备与讨论的阶段,可达到全过程自主完成,主动性强学习的良好效果。同时,此种方法也充分体现案例教学法的创新性,符合与时俱进。
  2.情境模拟教学可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给学生锻炼和表达自己的机会,包括观察和模拟。在实行情景模拟教学的过程中,可先通过使用微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引导,讲解角色模拟时要把握的要点,比如当讲解劳动合同履行时加班费的支付问题时,就可以预先让学生进行微课学习加班费计算的相关问题,在情景模拟时更好地呈现加班费拖欠或发放不当等纠纷以及纠纷解决的过程,把情景模拟中的“剧情”放在课堂中成为师生共同讨论的焦点。这要求学生在课前准备阶段做好重难点和实务操作要点的预学习,而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则充分展示预学习的效果与问题,有助于教师即时获取教学反馈,给予必要性的讲解和整改,避免陷入在课堂上唱“独角戏”的困境。
  結语
  《劳动合同法》是一门法律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此同时教师在改进教学手段和更新教学方法方面也不可轻视,在“互联网+教育”的发展趋势下,将互联网教学资源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是实现人才培养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教育培养社会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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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杨兴波.“互联网+”智慧课堂的教学方案与实施[J].教学与管理,2019(4):34-36.
  [3] 刘  锐,王海燕.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设计和实践[J].现代教育技术,2014(5):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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