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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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 飞
[摘 要] 在我国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的进程中,有几个值得探讨的创新管理思路,即支持创新集群;财政优惠政策创新;建立新型投融资体系;营造经济开发区新优势;创新经济开发区企业管理。
[关键词] 经济开发区 企业 管理创新
我国的经济开发区已走过了十多年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随着国内外生产和贸易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经济开发区能够不断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调整,从而健康发展;有的经济开发区则不能解放思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且难以持久,园区发展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因此,目前我国经济开发区已经掀起了“二次创业”的浪潮,许多经济开发区正积极进行管理创新。本文提出几个我国经济开发区的创新管理思路如下。
一、由直接支持产业化转向支持创新集群
创新集群可以定义为由基于一定地域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组成的,通过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建立畅通的渠道来聚集、开发、利用地域内外的各类创新资源,并能不断向外转移高新技术和推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网络。作为新的产业和技术组织形式,创新集群在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应当加大对高技术产业研究开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以及对专利和其他软技术购买的补贴,支持产学研合作,组建技术开发联合体或技术联盟,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孵化器等,努力建设创新集群。
二、财政优惠政策的创新
第一,可以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政府为其提供产业化财政补贴,既可以为其分担风险,也可以提高其承担风险的勇气,勇于进行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活动。第二,大力推广生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项目贷款贴息,促进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提高企业享受普遍优惠政策的门槛,取消享受政策期限限制,引导企业规模经营。提高享受财政扶持政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最低线可以分行业制定最低标准。增加优惠政策的相对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建立与企业上缴税收总量挂钩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
三、从政府直接投资转向建立新型投融资体系
第一,调整政府投资类型。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侧重支持战略性、关键性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充分利用政府管理协调机制,发挥经济开发区多年积累起来的孵化服务优势,将投资、贷款担保等多种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设立“跟投资金”、使用“联合投资”、灵活运用“债权转让关系”,将种子投资、创业投资、成长、成熟型投资等不同阶段的投资有效衔接配合,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投融资服务环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二,发展创业投资,完善创业投资机制。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发展资本结构多元化的创业投资公司,规范创业投资企业产权制度。第三,加强鼓励和引导,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利用税收优惠、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改善融资和服务环境。培育投资主体,通过税收、研究开发联盟等方式鼓励大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第四,建立和完善经济开发区融资体系。对企业的高技术产品出口和高技术境外投资项目,在流动资金贷款和出口信贷方面给予政策性金融支持。建立担保基金,为企业出口高技术产品提供出口信贷担保服务。建立风险规避机制,为到境外从事高技术产业投资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四、营造经济开发区新优势的区域管理政策创新
第一,体制创新。目前我国有些经济开发区出现“退化倾向”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园区的管理还停留在过去的行政管理阶段,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创业服务机制,这已成为当前影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最大瓶颈。有些地方对经济开发区的考核还普遍停留在招商引资、土地开发、技工贸收入等旧的指标体系上。经济开发区应当借鉴这些经验教训,尽快建立反映成果转化的新考核指标体系,例如将发明专利数、专利实施率、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等列为主要指标。此外,要注意创新氛围的营造、高技术企业的股份化试点、获得民间资本支持、技术国际联盟等方面也是重要的评价参考指标。第二,实现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大部分经济开发区在目前的发展中,特色产业不明显,可以考虑借鉴浙江的“块状经济”模式,只搞一两个特色产业,或者重点扶持个别特色产业,形成特色化的产业集群。第三,全方位、多层次建立与国外优秀科技园区的联系。从而通过加入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体系,来促进我国经济开发区的发展。
五、经济开发区企业管理政策的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竞争也就更充分,我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必将融入世界性的并购大潮,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都会有一批被淘汰出局。必须完善我国经济开发区企业内部治理机构,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第一,多数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追求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因此改革的任务最为迫切。第二,民营科技企业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但由于受人才、资金制约,民营科技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的往往是层次低、周期短的技术,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建立促进科技更新提升的内部治理机制,保持企业的科技进步动力。
我国经济开发区在现阶段必须对上述主体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整合。应强化民营科技企业的主体地位;要推进大学、科研院所直接向企业转移,使科技成果和开发人员一起进入企业;要鼓励科技成果持有人直接创办企业;同时,要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把民营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构。
参考文献:
[1]邵学清:创新集群,国家经济开发区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J].中国经济开发区,2007,(10)
[2]孙启萌:财政优惠政策对经济开发区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J].管理现代化,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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