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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宁廷金 侯逸晨

  [摘 要]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在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以资产负债表为分析对象,概述其新变化,并从公允价值、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等方面研究分析了新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状况。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财务报表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核心部分,反映了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为企业管理层决策提供了所需要的信息。《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之间的相互可比。
  随着市场条件的改变,会计模式面临调整。原本在以利润表为中心的财务报表时代,企业注重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而没有过多关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的质量问题。新会计准则强调企业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强调企业净资产而不是强调利润,体现了贯穿于整个体系中的“资产负债表观” 理念,适度弱化了“利润表观”理念。“资产负债表观”理念认为,利润代表净资产的增加,亏损代表资产的减少,在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考核业绩时,关键是看净资产是否增加。因此研究新准则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
  2007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作为企业核算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会计报表的编制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的列报需要满足持续经营、重要性判断、正常营业周期和终止经营等基本要求。
  二、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变化的概述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三个会计要素的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排列顺序编制而成的。
  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从提供更可靠信息这一目的出发,要求按照流动和非流动的原则分别列示,并明确给出了划分,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列示项目上,资产类科目相应的取消了旧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以及“递延税款借项”等,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商誉”等几类单独列示的项目。负债类科目取消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改为“应付职工薪酬”,将“递延税款贷项”改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新增了“库存股”项目。以下对变动项目稍作说明:(1)“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2)“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4)投资性房地产指的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5)“商誉”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价值。(6)“库存股”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是一大特点。允许非货币性资产采用两种计量基础:成本计价和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旧准则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大部分是以历史成本计价的,公允价值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不能反映现实价值的问题,使在此基础上做出的财务分析更符合实际需要。但是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种会计估计,这种评估带有主观随意性,操纵性较强。所以, 企业有必要向投资人充分解释该计量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
  三、对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具体表现
  1.公允价值应用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规定金融工具、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的计量,符合条件的应该采用公允价值,并且一律纳入表内反映。以下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1)企业初始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2)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该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前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需要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3)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应当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因转移收到的对价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会引起资产负债表资产的变动。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资产相互转换时,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房地产的入账价值。若公允价值大于或小于原账面价值,必然使资产增加或减少。另外,在企业将自用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资产重估增值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随公允价值变化而变化。
  2.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的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实质是债权人最终让步,所以债务重组后往往会使债权人净资产减少,债务人净资产增加。旧准则将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而新准则将此业务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债务人,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或有应付的,在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准则关于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对于债权人,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或有应收的,依据准则债权人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新准则的规定会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产生变动。
  3.资产减值准则的影响
  新准则扩大了减值的范围,包括:存货减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等。资产减值可归纳为三种确认标准:(1)永久性标准,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与永久减值进行判断;(2)经济性标准,即在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3)可能性标准,即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与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后,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新准则将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与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量严格区分,并在计算“可回收金额”时对货币时间价值的确定原则明确了指导原则,使会计计量更加谨慎。
  4.职工薪酬准则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是首次系统规范了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记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另外,引入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在符合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
  综上所述,新准则的颁布是会计界的重大转变,对财务报告尤其是资产负债表有重大影响。这些客观变化都要求企业加强信息管理, 及时获取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相关企业的财务信息等,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7.4
  [3]冯丽霞:财务分析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7
  [4]新企业会计准则精解.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3
  [5]徐全华: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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