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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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淑芳
[摘要] 近年来,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利益分配机制还不完善;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效应差;龙头企业规模小,发展困难等问题。为推进襄樊农业产业化进程,本文提出建立和健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襄樊 农业 产业化 对策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以农业增产、农民增益、财政增收为目的,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或各具特色的“龙”型产业实体,以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较大的发展,为襄樊经济增添了一个亮点。
襄樊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中游。全市总人口577万,其中农业人口364万,乡村劳动力185.6万。襄樊现有耕地面积600.93万亩,占全省的12.8%,居全省第二位。襄樊既是全国十大夏粮主产区和二十个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又是全国第二个地级吨粮市和国家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近年来,襄樊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优质专用弱筋小麦、优质“双低”油菜、中短纤维棉花、优质油桃、优质水稻、猪、牛、羊、禽、芝麻等都被列入全国或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全市已形成粮食、油料、棉花、水果、畜牧、蔬菜、林特七大主要产业。枣阳优质桃、老河口优质梨、宜城优质油料、南漳食用菌、襄阳优质畜禽、古城花椒、保康有机茶、襄城奶业、樊城蔬菜等特色产业初具雏形,已培育出章陵牌面粉面条、万宝粮油、玉莲牌芝麻产品、绿生牌茶叶、梅园牌大米、仙仙牌大白桃等一批知名品牌。2005年,全市龙头企业达到469个,实现销售收入83.9亿元,上缴税金5.4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以上的龙头企业31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1个,带动基地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龙头企业13个。针对襄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现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研究对策,努力促进襄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高效、快速、健康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一、襄樊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产业化覆盖面小
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稍有成就的主要分布在交通便利和经济状况稍好的一些地区,如316、207国道沿线、汉江流域等。而在其他广阔的地区几乎是见不到产业化经营的影子。
2.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利益分配机制还不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够成熟,缺少为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
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大多数产加销连接松散,仅仅有少数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关系,而且多数仍停留在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上,且没有涉及加工增值利润返还问题。基于农民的弱小地位、缺乏组织性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从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所得到的利益相对来说太少。在现代农业大生产过程中,单个的农民很难进入产业化大市场,很难承受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而种种原因又是农民难以达到必要的组织化程度,即使有也缺少相应的凝聚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其应对各种情况的能力,并引导他们进入市场和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襄樊市缺乏建立这样的中介组织的相关经验、制度、运行方式等,致使襄樊市严重缺少真正为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
3.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效应差;农产品加工产值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低,生产、加工产业链短
襄樊市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科学技术的应用还太少,水平还太低。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产品的品牌影响度的提高,多数品牌只是区域性品牌。襄樊市缺乏对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的能力,很多农产品只是经过一些粗加工,甚至不加工就上市了。从横向来看,襄樊市农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产品少。从纵向上来看,农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
4.龙头企业规模小,发展困难;龙头企业还太少,带动能力还不够
襄樊市缺乏大型的现代企业,尤其缺乏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在带动能力上,现有的龙头企业亦是突现出其不足之处,带动农户的数量有限,全市有农户近100万,而直接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的只有40多万,不到一半。
5.政府的运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较少,支持力度不够
农业产业化的兴起和发展内在地要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变原来的单纯“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在目前情况下,农业产业化迫切需要有一系列的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法规、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才能真正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有机协调好,以促进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推进襄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和健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积极创造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必须从四个方面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首先是市场条件。要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同时加强对通信、交通、金融等方面的配套建设。其次是行政管理体制条件。要打破区域界限、行业界限,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再次是资本条件。对产业化经营企业实行优惠的信贷政策或给予一定的补贴。在税收上,对加盟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以使其能较快地积聚资金。最后是法律法规条件。农业产业化要健康发展,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政府法规作保证。要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使之健康、协调地发展。
(2)积极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政府要正确地引导农业产业化,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搞好自身的职能定位,改变以往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和直接向企业和农户下达指令的做法,学会运用政策和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大力加强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和服务。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1)科学设计布局,发展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生产基地。襄樊市在基地建设上要着重做到:一是布局区域化,逐步形成与资源优势相适应的区域经济格局,如在宜城建立香菇生产基地、在襄阳建立双饱菇生产基地、在保康建立有机茶生产基地;二是经营集约化,使基地的生产要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以提高经营集约化程度、扩大产品产量和提高商品率;三是服务系列化,围绕基地发展加强服务组织和服务设施建设,把龙头企业、经济技术部门,以及官方服务组织的服务结合起来,从技术、物资、信息、运输、销售等方面为基地提供有效的服务。
(2)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大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投入力度:一是重视农产品的品种、质量,培育名牌农产品。当前农产品滞销、价格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品种相同、产期集中、低质量品种多、优质品种少。二是要充分发挥襄樊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和襄樊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等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快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
(1)拓宽筹资渠道,政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要改变过去把资金直接投放到企业、基地等具体实体组织上的做法,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市场或其他途径来筹集资金,要让企业自己学会生存和发展。政府可鼓励一些信用担保公司的组建,如湖北省第一家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襄樊成立并运行良好。为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2006年12月由襄樊市农业办公室牵头筹建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获襄樊市政府批准。该公司由万宝粮油公司、金华麦面集团等5家企业发起,共有1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营,目前,该公司已正式运营,以后每年可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1亿元的贷款担保。
政府要引导金融系统对农业产业化大力支持。近期,襄樊市农发行主动出击,摸清情况新业务扩展后的情况,各县支行部也做了调研工作,通过初步调查摸底,全襄樊市符合范围的潜在客户有60家,发展后劲强劲。其中襄阳支行5家,拟贷款2120万元;枣阳支行3家,拟贷款1150万元;南漳支行15家,拟贷款3150万元;谷城支行9家,拟贷款11500万元;保康支行4家,拟贷款2000万元;老河口支行5家,拟贷款3150万元。
(2)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一体化经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起比较稳定的利益关系。需要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紧密型连接关系,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农户通过入股的形式与公司紧密联接在一起,使公司员工和农户成为企业的股民,农户与企业通过合作社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并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
针对襄樊市还没有这样的运行机制,可在金华、万宝、梅园、雨润、襄大、大山、回天、新丰、丽波、贤德等一些实力大、创新意识强的大企业中,选出一些企业进行机制创新实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这需要由政府来鼓励和引导,并对做试点的企业给予一些优惠和补助。
4.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进一步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狠抓农民的教育培训。可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农科教中心、专业协会、科技示范户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发挥农技推广站、农业院校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农、科、教的结合;要与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新方法、新产品。要有组织、有计划、持久地抓好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农村培养大批懂技术、能操作、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2)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多元服务组织。首先,要坚持抓“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归社员所有,其中应有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利润应按参与额进行分配。其次,要修订和完善章程。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章程都应以经济合同法、民法及其他经济法规为根本依据,对入社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约责任要平等设置、公正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最后,要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保护其经济利益,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是农户与是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政府联系的中间环节,它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包括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无论发展哪一种形式,都应以市场的需求为切入点,适应市场的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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