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农信社规范大额信贷业务强化风险管理路径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本文阐述了提高大额信贷业务质量,有效防范风险,在严格执行授信集中度管理要求下,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控大额贷款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信社 大额信贷  风险  路径
  提高大额信贷业务质量,有效防范风险,在严格执行授信集中度管理要求下,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控大额贷款风险。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建立大额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授信业务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等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
  一、规范大额信贷业务管理
  大额信贷业务必须逐级申报审批完成评级与授信,在审批核准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给予授信支持。
  (一)做好贷前管理的两个环节
  一是业务申请。申请人直接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授信种类、用信种类、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基本经营状况、偿还能力和抵押担保方式,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二是申请受理。业务发起机构根据信贷业务的种类、产品不同,按照受理时限要求完成主体资格和材料初审工作。
  (二)贷前调查是关键。
  1.建立大额信贷业务的客户准入,公司类信用等级至少在 BBB 级(不含)以上、个人类信用等级至少在 A 级(不含)以上,且必须通过担保方式办理。低风险业务可以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对于未评级或信用等级较低,但能提供 100%保敃金,全额或差额部分以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等质押的,且担保能够全额覆盖债权的,可准入并适度办理大额信贷业务。
  2.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司法等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客户的负债和或有债务、大事记、关联方、担保、诉讼等信息,了解掌握客户融资情况和信用状况,分析客户资金链是否稳定可靠。
  3.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 6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主营业务突出,原则上有匹配的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固定资产(项目融资)贷款除外。
  5.流动资金缺口测算与申请额度匹配,固定资产贷款已提供符合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凭证或证明。
  6.已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3 家。调查完毕后,调查人员要形成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是否给予授信支持以及业务期限、利率、抵押担保和风险防控措施等意见。主辅调查人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调查结论应明确表述意见,并对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认为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向客户做出合理解释。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从大额信贷业务的申请、受理到调查结束,应符合相关时限管理要求。
  (三)贷中管理很重要
  贷中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提交审查到资金支付期间,对各个业务岗位和环节的管理。重点应做好主体资格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产品适用性审查、业务风险及收益评估以及授信额度及用信审批、落实担保手续、发放与支付等环节的管理。
  1.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建立风险评价制度,全面审查大额信贷业务的各种风险因素,必要时增派人员实地进行查看核实,提出审查评价意见。公司类大额信贷业务风险评价审查应从客户背景状况、行业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申请授信业务原因、还款能力、确定用信额度和担保等方面,对客户展开风险评价,并撰写审查报告,对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该项授信业务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并签字确认。个人类大额信贷业务风险评价审查应从客户的主体资格、贷款条件、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主营收入(贷款资金投向个人的经营企业或主要收入及还款来源为所经营企业的,需对所涉企业一并开展全面调查),担保情况等方面,对该授信业务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并签字确认。
  2.大额信贷业务在完成风险审查后,必须提交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贷审会进行审议审批。对审批同意办理的信贷业务,应从严落实审批意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工作制度,在办妥担保手续后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对相关权敃进行入库保管。
  3. 严格执行支付管理,大额信贷业务原则上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放款。对于授信使用人使用的部分资金符合自主支付条件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可实行自主支付。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根据“贷放分控”原则,设立独立于前台营销部门的放款执行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等工作。放款执行部门或岗位对授信业务合同手续进行合规性审查,符合授信使用条件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授信使用手续。
  (四)贷后管理十分重要
  贷后管理是指申请人获得授信支持到偿还贷款本息整个期间内,贷款人对借款人动态管理的整个过程。授信业务发起机构负责对授信业务进行贷后管理。主要包括完整有序建立和管理授信档案及材料;,对授信使用情况、企业情况、担保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授信业务属于贷款的应按规定及时做好收息工作,对即将到期的授信及时通知授信使用人,确保如期履约。
  第二十六条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担保人和押品进行现场检查,必须在信贷资金发放后的 15 日内,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首次贷后检查。定期贷后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于出现风险预警的客户,调整为按月检查,确有必要的,可指派经办客户经理或专职人员入驻申请人或担保人经营现场,持续监测风险化解情况。大额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或项目进展情况、授信资金使用情况、借款人融资和或有负债情况、保敃人或抵质押物的当前情况等。
  大额信贷业务必须由双人进行贷后检查,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信贷资金的安全状况做出结论性判断和风险防控措施,形成详实的贷后检查报告,签字确认后提交有权人审阅,有权人签署意见后归档。发现严重危及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形,要立即上报。信贷业务到期前一个月,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到期前 15 天,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送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提前做好履约准备。
  二、加强大额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一)建立台账监测机制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建立大额贷款监测台账,对大额贷款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分析宏观政策、经济形势、市场前景、行业集中度、风险评估等,定期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风险预警信号:企业负责人失踪或无法联系;客户不提供与授信审核有关的文件;改变主要授信银行;作为被告卷入法律纠纷;现金流出现异常;无合理原因向新交易对手转移大额资金;主营业务削弱和偏离;违反授信合同约定;出现劳资争议;抵质押品出现损毁或市场价值下降;付息或还本拖延,不断申请延期还款或申请实施;主要资金账户余额大幅、不合理减少;其他银行缩减授信额度或提高利率。对出现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大额信贷业务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 建立风险分析机制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根据风险预警提示,定期组织授信、风险、审计、合规等部门分析研究大额信贷业务风险状况和管理政策,提出改进意见并严格落实。
  (三)建立聯系访谈机制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建立大额信贷业务联系制度,定期开展银企座谈、访谈活动,准确了解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为防范授信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四) 建立问题授信机制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掌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情况、高层管理人员及企业实际控制人变动等情况,根据客户偿还能力和资金流量,对于存在潜在风险的借款人,纳入问题授信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五)建立风险报告机制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对新发生的大额信贷业务风险,应逐笔分析原因,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于出现影响授信资金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控制或化解风险措施,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三、责任管理必不可少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应确定大额信贷业务职能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明确管理工作职责与责任。 县级农信社法人机构要严格执行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尽职标准进行责任认定,对失职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作者就职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通辽审计中心)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9495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