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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背景下政府如何应对行政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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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大背景已经初步建立,而其也凭借着创新性和整合性,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以及公司政府的运作模式等,作为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的行政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在面临着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政府政务处理的信息化以及政务公开水平不高,信息安全受到严峻挑战,而网络新媒体的舆论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行政管理。笔者将剖析问题成因。并对政府如何应对这些提出个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 行政管理 政府
  一、“互联网+”大环境下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挑战政务处理的电子化以及政务公开水平不高
  现行的许多政务处理工作仍然停留在纸质文案工作阶段,即相当多的工作仍然以纸质形式呈现,这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近期沸沸扬扬的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回应最高法“卷宗丢失事件”,假如可早一步针对重要卷宗、文案等作出电子备份处理,即提高其电子化水平,该事件可以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甚至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政府各部门电子化、信息化水平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者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致使地域性特征明显,普遍来说,大中城市的行政管理电子信息化水平普遍高于小城市及落后地区。又因为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低,业务不协调,阻碍政府管理运作机制的转变,器质性的缺失导致一部分思想上的缺失,某些机构故步自封,职能范围不明朗,而这一点也大大阻碍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进程。
  此外,随着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许多政府相关部门也借此开通了官方公众号以及官方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而这些自媒体在相当一部分程度上提高了政务处理的公开水平,做的比较好的平台有“江宁公安在线”等,其将本辖区或者本职责范围内的事物,在不违反相关准则的情况下,公之于众,其时常幽默风趣的语言也得到了网名的赞赏。但这还远远不够。随着民众的知识化水平的提升,对政务公开的欲求也进一步提升,某些网民时不时的就想“@”一下某些单位,甚至具体到某个人,民主权利随意越位,甚至过于泛滥。近期的张扣扣案,张扣扣要求法庭对其庭审进行直播,法庭同意,可最后进行的是文字直播。文字直播和视频直播的区别是文字直播可以夹杂大量作者本人的感情色彩,主观性较浓,网民对此议论纷纷,也引发了不小的舆论攻势。舆论往往会带来某些片面的不公正或者对客观事实的扭曲,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引起某些不法分子的遐想,最终也必然导致政务管理不当的弊病。若在能秉持司法公正性的前提下,恰当的选择某些公民的具体意见,不仅能够促进民众对司法的理解,更能够增进其对司法公正性的认可——这样最终一个适合行政管理优化的大环境也得以塑造。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安全不受保障
  众所周知,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而“互联网+”更是以其连接一切的特性,为政府行政工作带来便利,但是伴随而生的是,行政管理的信息安全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点也毫不避免的直接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管理,尤其是在信息安全方面。互联网的隐蔽性也使得每个人可以“各抒己见”。
  带来极大舆论攻势的同时,许多不法分子随意盗窃相关部门的信息,造成极大的损失。政府的相当一部分文件除了上述的纸质材料以外,也有许多保存在硬盘或者电脑中,这些器质性的存储工具,或多或少存在不安全的弊病,某些网络黑客在这方面犹入无人之境,公民的重要身份信息,乃至重要的经济资源,受到盗窃或者篡改,造成极大损失的同时,加大了公民对政府的不信任,继而丧失了一定的民众基础,也变相的导致行政管理困难。
  (三)新媒体的舆论影响政府的行政管理
  网络新媒体的出现,变相的拓宽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也从直接或间接层面的影响了政府的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众所周知,网络政治参与使得行政决策逐渐实现了从部分到民主、从专断到协商、从暗箱式到开放式的转变。民情可以得到更好的体现,这本是可以促进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一大助力,可许多新媒体,为了博得关注度,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私自修改属实消息,只为带来更大的舆论效应,可这给政府的政务处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首先就要分辨消息的真伪,这也极大的加大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带来不便。
  二、“互联网+”大环境下可行的行政管理的发展策略
  (一)利用大数据处理机制,提高信息化和公开化水平
  大数据处理是现代网络社会不可或缺的机制,它可以极快、极大量的存储和处理信息,存储处理信息之余,适当开放这些数据,可以加快政府的信息化和公开化水平。目前国家相关机构已经在该方面着手努力,如国家统计局在借用大数据处理的同时,公布某些不涉及机密的数据,给公众以查阅,公众也对政府工作或者某一段时间某具体数据的变化有了直观的感受,继而提升了对某些政府行政部门的信任感。
  在互联网的帮助下,公民可以实时把握自己需要的政府行政信息,该方法也是政务公开的一大助力,也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进行行政监督的一种必要而不失效率的手段,国家已经发布规定,每个市统计局要定时在其官网上发布特定行业、部门的不涉及机密的数据。但这还远远不够。不仅仅是统计局可以这样做,其他行政部门可参照此方式,定时定量的公布信息,以满足公民的好奇心,继而满足一定人群监督权利。
  (二)运用技术手段,完善行政信息安全保卫机制
  大数据处理的又一大特征在于其处理数据时,仍保持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首先,促進数据的可视化发展,政府可以尽可能的抛弃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整合军用以及社会上的商用方面资源,发展出一种适合行政信息安全保卫的机制。其次,提高防火墙的防范范围和等级,研发更多的信息安全技术,也可以借用相关机构的云计算和云平台或者其他数据处理平台等,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集中存储,也能够使得以一种较低的成本来实现信息安全保卫。国外相当一部分商业数据资本和政府绑定,具体企业保护其本身数据安全的同时,也尽力保护所绑定的政府数据的安全。最后,还可以专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保卫机构,继而更好的应对黑客入侵等危险状况的发生。江苏某些市公安已和具体院校展开合作,培养具有该方面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以适应该方面的需要,这一点值得推广。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舆论
  网络违法犯罪界限不清,量刑不清,这些都是急需注意和考虑的。数亿网民组成了一个代表不同利益的复杂群体,当行政决策涉及利益格局调整时,政府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就会产生矛盾。互联网的隐蔽性也为不实消息、舆论的缔造者和传播者提供了一层保护伞,而这保护伞的背后,是没有针对效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去限制他们的想法和行为。网络时代更新换代频繁,可对应的法律法规迟迟跟不上,许多的法律仍然照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既定法律,其落后可想而知,许多不法分子也就借此钻了法律的空子,攫取一定的经济或者其他利益。为此,我们需要制定恰当的且让公民能够实行其政治参与权利的法律法规,保护其权利的同时不让其权利膨胀化或者呈现越位等不良现象。最重要的是,要让不良舆论的缔造者和传播者受到代价,这样对其他潜在违法违纪人员敲响警钟。也可与某些平台合作,对具体公众号,微博大V等展开盘查,严重者予以封停并处以一定惩罚,新浪微博在近期就封停了一些内容低俗、不良舆论较多的账号,而快手也在近期封停一些形象语言不佳,负面影响较为严重的账户,且相当一部分直播平台采取一定整改措施,这些都不失为好方法。
  三、总结
  综上,互联网在相当程度上给政府的行政管理带来了便利,但是其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它对行政管理的决策、方式、统筹以及执行等诸方面带来的剧变值得我们去关注,“互联网+”的大环境趋势已经不可逆转,我们要做的就是转变自身想法与做法,采取必要的且适合行政管理发展的策略去适应。笔者在上面已经就问题成因以及解决方案展开一番讨论和研究,接下来的研究重点将放在如何更好的促进行政管理融入进“互联网+”,即满足“互联网+”大背景下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持行政管理的本身优良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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