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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解读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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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3年1月1日實施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旧会计准则的形式上并没有突出的变化,但是,新的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基础上发生了许多实质性的变化,本文通过比较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优势,并对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进一步的思考和解读,以期指导实践。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局限性
  2013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其目的主要体现在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框架进行定位,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会计报告质量的不足。新的准则从我国多年的社会实践出发,结合会计准则的客观规律,使得规范性文件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但笔者认为在核算基础上仍然具有局限性。
  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变化
  (一)适用范围的转变
  1.必要性
  事业单位是基于满足公众的社会利益,有关警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总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的发展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性进步。我国现阶段各行各业的事业单位为了满足自身日益繁荣发展的需要,除了单纯地获得政府的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之外,积极谋取之外的资金来源,以为自己的发展提供扎实的物质基础。面临着多元化的主体,会计业务日益复杂,新的准则中对于事业单位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2.适用范围的变化内容
  2012年的意见稿将国有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扩展,最终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作为本规范调整的对象,将纳入营利性企业和其他企业组织排除在规范的适用范围之列,对于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排除。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在社会的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事业单位更广泛地出现在群众的视野里,对于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比如有关警察财务方面准则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明晰化,对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事业单位应当适用于不同的法律规范。
  (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宗旨的完善
  1.必要性
  会计的目标是指会计报告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提供信息的接收者;提供的信息的形态,提供信息的目标。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基础,受托责任的理论和决策有力的理论是主流观点,也是准则制定的基本依据。
  2.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宗旨完善体现
  准则采用了认同两种论断的立法模式。将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变更为会计信息的利用者。使得目标更加清楚。对于原文中“事业单位的服务接收者增加到事业单位本身和其他利益关联者”,这种定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通过利益关联着的加入,对于完善事业单位的质量,促使会计报告更加透明、公开,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更为有利。将会计信息的“运营成果”调整为事业单位的事业成果,体现了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彰显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服务公众的最终使命。
  (三)准则法律依据的明确化
  新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目的性,会计的法律层级上,分别是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新的会计准则明确了准则的制定依据,并提出准则的目的性在于对于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予以规范。
  (四)会计报告体系规范化
  所有事业单位均以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作为会计核算的结点,主要作用在于使得会计报告能够全面地反映单位的经营活动和预算的执行情况。新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明确了财务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具体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体系做进一步的规范。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局限性-以核算基础为视角
  新的会计准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事务作为核算的标准,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需要事业单位采取收付实现制,在该原则下,只有实际收付的资金才能作为支出入账,而应收帐目不能在会计表中进行有利地反映。会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有利于相关公众的监督和查询,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纪业务发生的特殊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由财政部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加以规定就会加大对于会计信息的非真实度。相关性和可比性是会计信息达到目的的必要路径,但是准则中对于会计基础的不一致规定,导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采纳不同的标准,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完善意见
  从以上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的情况,并满足单位内部的绩效管理,由于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具有极端的复杂性,外部公众对于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未来的发展方向采用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事业单位前进的方向。现行的实际收付制度不符合单位对于绩效考核和管理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语
  制度的产生以实践为基础,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与市场的联系程度逐渐加深,从追求社会效益到追求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上应当做出相应的变革,以适应社会环境的需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各种各样的事业单位与世界的联系也逐渐密切。新的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在核算基础上也存在着局限性。笔者认为要使得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更好地适用,必须不断促进现有规则的局限性,灵活应用,实现准则的有力施行。
  参考文献:
  [1]乔春华.对于新的《事业会计准则》的探索[J].会计之友,2017 (8).
  [2]许实.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探讨[J].会计导刊,2016 (6).
  [3]王丽.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思考[J].财会月刊,201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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