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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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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广东先后实施阳光再造行动计划,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在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投入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仍存在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借鉴学习国外先进国家的成熟经验和成功做法,提高广东财政科技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率。
  关键词:财政科技资金;资金管理;先进国家
  财政科技资金是政府推动社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增强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分配效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深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不断优化财政科技资金各管理环节。广东也不例外,近年来先后实施阳光再造行动计划(1.0)(2.0),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在优化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投入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仍存在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借鉴学习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省财政科技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率,推动财政科技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财政科技资金的内涵
  财政科技资金是指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经费调整与执行、经费评估与评价、审计与监督检查等环节。
  二、国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现状
  (一)美国
  美國当地没有设立专门的科技综合性管理机构,科技管理工作主要由科技政策办公室、预算管理局、国家科技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国会和联邦各部门等机构分别管理,各部门负责对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财政资助的。每一财年伊始,美国国家预算管理局与科技政策办公室联合制定美国联邦政府的研究开发预算经费后,由与科技创新活动关系密切的国家航空航天局、能源部、农业部、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根据战略部署和发展需要,分别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提供财政资助以及后续的经费执行的监督与评估。
  (二)德国
  联邦政府和联邦州政府是德国科技规划的重要投资者,议会负责审议科技预算,由具有科技专业知识和科研创新管理能力的项目管理机构具体管理和执行科技资助计划。联邦教研部(BMBF)是最主要的科技主管部门,掌管了联邦政府接近 60 的科研经费;其次是联邦经济与能源部(BMWi)。由德国科学基金会及 10 多个专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承担德国科技资助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日本
  日本绝大多数省厅都有关于科学技术的预算安排,其中文部科学省和经济产业省是科学技术预算最多的两个部门。文部科学省和经济产业省并没有直接对财政科技资金实行管理,而是通过专业管理机构实行具体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日本文部科学省管理体制内,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是其最主要的科研资助专业管理机构,通过执行文部科学省的战略部署和经费拨款,实现财政科技资金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科学配置。
  (四)韩国
  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与未来创造科学部签署科技计划综合 协议,拨款并委托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负责资金资助与支付。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通过向各类研发项目、技术振兴项目分配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基础研究、原创技术开发、人文社会研究、人才培养、国际科技合作等。从资助项目情况看,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的财政科技资金主要投向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两个方面。
  三、国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特点
  这些国家在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上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 模式和方法,主要体现在政策环境营造、资金管理机构、资金预算与执行、资金监督评价等四个方面。
  从政策环境营造看,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指导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工作。这些国家为指导各部门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执行、监管等实施环节,提供了优越的政策环境。例如,美国先后出台了《科技预算优先领域备忘录》《政府绩效评估与结果法案》《政府绩效与结果现代化法案》《联邦会计和审计法》等;各联邦部门也制定了相关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出台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政策声明》。德国制定基本法以及 联邦预算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德国政府财政预算编制。日本政府出台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等规律文件,各省、各厅每年度也会出台本部门的《科学技术重点指针》,严 格指导年度预算编制工作[1]。
  从资金管理机构看,较多委托专业管理机构执行和落实财政科技资金。由相应部门根据计划的性质和特点,选择不同的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金组织实施与管理。例如,日本文部科学省通过委托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对各类研究开发计划、科学创新活动给予经费的确定、拨付以及经费管理等[1]。德国政府通过国家基金管理机构的德国科学基金会和政府委托的社会化非营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科技资助计划。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则委托韩国国家研究基金确立具体的资助对象、支付研究费用等。
  从资金预算与执行看,实行持续而大规模的财政科技投入。预算编制严格、审议机构多、程序复杂、耗时长,是这些国家的一大特点。美国由国会负责审批,立法机构、白宫科技管理机构和各联邦部门共同分配,形成各部门相互制约。德国采用“三读”审议和两院通过的方式审批预算草案。日本编制次年科技预算,从启动预算编制到国会最终通过预算案,时间跨度超过半年。在预算投入方面,这些国家在全球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竞争优势,得益于政府财政对创新活动长期的、高额度的投入。据数据显示,2015全年美国农业部投入约 40%支持农业与食品的基础研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2016-2025 财年将向脑研究总投入 45 亿美元资金[1]。
  从资金监督评价看,重视运用评估评价方式及时调整财政科技资金配置。这些国家通过采取绩效评价、定期评估等方式,定期评价财政科技资金执行和配置情况,为次年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提供参考依据。例如,在美国,一旦计划的优先领域和经费资助被确定,绩效评估将成为常规监测任务[1],绩效评估结果将与本年度经费预算相挂钩,评估结果将影响本年度科技计划和资金配置结构。韩国企划财政部定期对国家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相关评估结果将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审议会调整和确定财政科技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一些启示
  一是要为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营造完善、规范、科学的政策环境。巩固科技体制改革成果,优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要研究借鉴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做法,将知识转化为具体实践,结合广东实际,创新现有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有突破性的政策“组合拳”,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效力,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环节,提高财政科技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二是要培养一批专业性强的项目管理机构。要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一重要机遇,培养一批专业性强、能委以重任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管理、配置、监管等工作,将“管”项目“拨”经费的管理职能适当委托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执行,授予其财政科技资金执行、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监督等权力和义务。
  三是要用好绩效评估这一“指挥棒”。要认真绩效评估,用好绩效评估结果,适当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经费分配重要信息参考。通过绩效平评估,优化调整财政科技资金支出结构,对执行效果优秀的项目可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对执行效果欠佳的科技计划适当削减支持经费。
  参考文献:
  [1]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组.发达国家科技计 划管理机制研究[M].科学出版社,2016: 15-18.55-56.72-73.
  [2]白春礼.世界主要国立科研机构概况[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13: 176-179.
  [3]朱庆平,蒋玉宏,祝学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项目和绩效 管理做法及启示[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8,33 (9): 42-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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