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与具体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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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并购重组是现代化企业盘活资产、扩大规模的重要途径,但当前市场经济频繁波动,并购重组中也存在着很多风险,尤其是资产评估方面,其涉及到的经济、法律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内容需要企业提前进行预估和判断,并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但由于各个企业的资产评估标准不同、评估范围不全面,使资产评估结果存在着不真实、不科学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并购重组的进程。本文围绕着企业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问题,对资产评估的具体方法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并购重组;资产评估;具体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方法和选择
(一)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也就是收益还原法,即企业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市场交易中的折算价值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1]。收益现值法将企业资产未来收益转化为现值,再将现值作为待评估资产的信息支持,而资产的价值与资产可能带来的预期效益有关,与成本无关。对于一些经营状况稳定且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比较适合收益现值法的资产评估方法。但企业必须注意收益期限、折现率等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避免因评估偏差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也就是成本法,也就是企业在现实状态下重新建造一个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删除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从而对评估对象的现实价值进行预测的方法[2]。需要确认评估资产已消耗价值和待消耗价值,将使用年限作为评判标准,用年限折旧的方法评估资产价值。对于一些发展前景不佳、盈利状况持续低迷的企业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
(三)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就是市场比较法,即将被评估资产与销售中与之相似的资产进行比较,通过对市场价格的整合对待评估资产进行评估。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盈利状态很差、长期处于亏损的企业,虽然操作方法简单,但存在着评估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过度的问题。
(四)清算价格法
当企业处于破产状态下,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时,对可变现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就是所谓的清算价格法。这种方法具有短期效益的特点,其售卖资产的方式既可以是整体卖出,也可以是拆分变现,但必须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高的变现价值[3]。选择清算价格法的企业一般是临近破产、受法律破产程序保护的企业。
二、企业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不健全
资产评估是国家规定的,依据合适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外部专业机构人员对企业资产进行科学评定和预估的过程,早在2016年国家就针对资产评估问题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各企业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政策对评估机构和评估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企业并购重组后的资产评估提供了法律保障。但随着社会经济的發展,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实际操作时也遇到了一些法律没有覆盖的部分,当前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也存在着滞后性,无法满足实际评估的要求,甚至相关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并购后的资产评估时存在有法难依的问题,不仅造成评估结果不科学,还使评估机构出现违法乱纪行为,严重影响了评估行业和评估市场的秩序。
(二)资产评估价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偏离
企业的并购重组活动是企业依据当前的经营目标进行的重大战略计划,其必须与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致。但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受到政府的干预比较大,尤其是一些国有控股企业,地方政府人员可能为了提升个人业绩而忽略了资产评估的实际价格,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资产评估机构人员的工作,导致资产评估工作难以保证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资产实际价值与评估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被并购企业相关资料失真
一般情况下,被并购的企业都是处于市场竞争实力比较薄弱的一方,财务管理混乱,且经济状况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而企业的重组并购需要对被并购企业进行全面深刻的盘查,通过核对财务账单、清查债务等方式了解被并购企业内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来说,仅在财务审计方面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还可能因为被并购方隐瞒财务问题、没有及时提供财务信息等,导致被并购方的资产评估过程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四)评估方法选择不合理
一些企业在选择评估方法时没有依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也没有对被并购方经营特征进行充分考量,盲目采取了不适合的评估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有差异。评估方法选择有误也会影响到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流向情况无法全面反映,进而也就无法利用准确的账面价值信息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存在着评价不够全面的问题,没有综合运用评估方式对资产进行综合评价,影响了并购重组中交易的公平性。
三、优化企业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环节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体系下,企业的并购重组在实际操作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漏洞。针对一些利用“法律漏洞”获取私利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扰乱市场规则的行为和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对这些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可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使企业在资产评估环节有法可依。当然,政府部门也要关注资产评估机构的发展,对资产评估人员进行法律约束,减少企业重组并购中的风险。
(二)减少政府干预
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可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但相反的,政府的过度干预会使企业的发展进程偏离实际定制的战略规划。因此,政府部门要明确调控的力度和作用,给予企业更自由的发展空间,让企业依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实施重组并购。对于资产评估环节,政府部门相关人员不得利用自身职权干预评估过程,保证资产评估的高效透明,促进重组并购计划有效开展。 (三)提升并购双方的责任感
针对被并购方内部财务状况混乱、财务会计资料失真的问题,主要根源在于市场整体缺乏职业道德观念。因此,除了政府部门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市场环境以外,还需要被并购方在并购重组实施前依照法律法规将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料信息最大程度整理保存,移交给资产评估部门,尽量降低因财务资料丢失等问题造成的资产评估不准确;另外,为了保证交易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在交易双方坦诚的基础上还要保证资产评估过程的公开透明,促进交易谈判的质量和效率。最后,企业内部所建立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与并购重组工作相适应,在并购双方的积极配合下推进资产评估高效科学。
(四)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
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采用的是重置成本法,还有部分企业采用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随着经济市场越发成熟,国际市场也与国内市场逐步接轨,在这一环境基础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趋于稳定,采用收益现值法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企业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一方面要考虑到如何选择能够全面准确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并购重组计划后企业的整合问题,谨慎选择评估方法,避免因个人主观情绪导致评估不实。
(五)加大对评估机构的监督力度
评估机构作为资产评估环节的主体,是并购双方企业进行产权交易的重要保障。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参与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约束和限制。此外,对于评估机构内部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要严加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并完善后续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资产评估人员在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同时也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促进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系统化、秩序化,也为企业的并购重组工作奠定基础。
四、结束语
在企业并购重组的经济活动中,资产评估是其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无论是从国家政府角度,还是企业自身角度都需要针对资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政府层面上来讲,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顺应经济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说,企业要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积极配合评估机构的工作,这样才能降低并购重组中的风险,促进企业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宏亮.企業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与具体方法研究[J].财讯,2017.
[2]潘妙丽,张玮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17 (09): 14-20.
[3]王玮晔,张煦.浅谈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作用[J].中国集体经济,2018,No.549 (01):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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