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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我国风电光伏企业的机遇、挑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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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既高度契合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也顺应了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趋势,更为风电光伏等相关绿色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文章从企业外部环境的角度剖析了我国风电光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发现沿线国家虽然对于能源和电力需求旺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的自然条件也非常优越,但由于沿线大部分国家投资环境不确定性较高,财税支持力度较弱,同时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的技术和基础设施较为匮乏,使得风电光伏项目在沿线国家的落地仍然存在一些挑战。文章基于对这些机遇和挑戰的分析,结合国内的企业的实际状况,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风电光伏企业;机遇;挑战;对策
  一、 引言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最严重的挑战,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近年来由于绿色能源消费的不足导致的环境污染急剧增加。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由于缺少绿色能源技术和资金支持,使得这些国家在能源结构调整上显得力不从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生态承载能力普遍较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会给当地自然环境带来更大的影响。为此中国不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质增效,深刻地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能源建设中,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了新的动力,给相关国家带来绿色发展的新机遇,也将极大地促进国内绿色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能源、交通、贸易、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因为能源在工业化和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能源领域的建设成为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点,也成为了我国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的着力点。风电和光伏等绿色能源技术因建设周期较短,初期投资较少,投资成效较快,非常适合在沿线国家推广采用。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一直在绿色能源技术的开发和投资方面处于领先地位。通过政府补贴,政策扶持和制造激励等多种措施,我国在绿色能源方面的投入比美国和欧盟在这一领域的投入总和还要多。根据布隆伯格全球绿色能源投资报告显示,仅在2017年,我国就有1 326亿美元投向了绿色能源领域,投资额占全球总量的39.7%。我国在全球绿色能源市场的巨量投入也获得了在风能和光伏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发展经验。更重要的是,我国愿意通过“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将自身绿色能源的产业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新能源体系的需求相结合,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带来风电和光伏等绿色能源,助力沿线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二、 “一带一路”为风电光伏企业带来的机遇
   1. 沿线国家市场潜力巨大。据2016年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包括中国)占世界总人口的46.3%,GDP总量的24.8%,能源总消费的42.8%和电力总消费的43.6%。多数沿线国家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对能源和电力的需求非常旺盛。以非洲为例,非洲国家正在经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当地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这使得到2030年非洲对能源的需求将达到2015年的两倍之多,对于电力的需求甚至会是2015年的三倍。2018年,缅甸人均用电量仅66瓦,全国超六成地区电力供应不足,即使在首都仰光也仅有80%的地区能够通上电;作为人口大国的印度有超过1.8万个村庄未能通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普遍高于世界平均增长率,其电力市场发展空间大,需求旺盛,电力供应不足严重拖累国家的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据统计,2017年缅甸全国发电量约3 000兆瓦,到2020年缅甸电力需求将会达到6 000兆瓦。
   一些国家传统能源储量较为匮乏,使得缺少充足的能源和电力供应,导致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受到很大限制。还有一些沿线国家虽然传统能源储量丰富,但发电站和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传统能源体系并未得到充分发展,能源电力体系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很多沿线国家地形复杂,山脉、沙漠、岛屿较多,大规模电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不便,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绿色能源体系提供了广阔空间。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沿线国家政府财政普遍紧张,大规模发展火电、核能等能源体系不仅会使很多国家难以负担高额的初始投资,还存在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等缺陷。这些国家应当利用后发优势,在电网、能源建设中规划构建包含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绿色能源体系,实现能源的跨越式发展。
   2. 沿线国家风力光照自然条件优越。很多“一带一路”国家风能、光能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发展风能和光伏发电项目。俄罗斯、蒙古以及中东欧等地区常年风速较高,风能资源较为丰富。而中亚、东南亚、西亚和非洲都属于日照强度较高、日照时间较长的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以阿塞拜疆为例,阿国发展风电和光伏等绿色能源的自然条件非常优越,该国Absheron半岛和里海沿岸地区的年光照时间可达2 500小时以上,其境内纳赫希万(Nakhchivan)自治共和国甚至可以达到2 900小时以上。同时,阿国风速区间在3m/s到7m/s,空气流动速率较大,非常适合发展风电光伏项目。
   3. 我国的风电、光伏扶贫模式提供可循经验。按照2015年世界银行的标准,65个沿线国家中有46个属于中低收入国家,而且各个国家内部发展也很不均衡,很多地区属于绝对贫困状态。即使在很多国家的首都地区也存在着大量的贫民窟,水电得不到保障。消除贫困是全世界的共同难题,也是沿线国家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任务。正在我国大力推行的风电、光伏扶贫模式可以为“一带一路”欠发达地区提供可循经验,也为我国风电光伏企业带来新的绿色商机。当地政府可通过财政倾斜和补贴提高当地企业和居民的用电积极性,企业可通过众筹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经营风险,借鉴吸收我国的风电、光伏扶贫模式,并在有条件的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推广。
   三、 风电光伏企业布局“一带一路”面临的挑战    1. 投资环境不确定性较大。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的投资环境来看,各个国家政治环境较为复杂,社会文化差异明显,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为不一致。在政治因素方面,很多沿线国家饱受国内政治冲突的困扰,中央政府缺少对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威,增加了外国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有些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较为不健全,对外国投资者保护不足。一些国家近年来政治局势动荡,外债高筑,外商投资政策不确定性因素较大,增加了投资的风险。一些国家国内政治事务受域外大国的操纵和施压,对华政策时常阴晴不定,可能会对我国企业的海外经营造成政治障碍。在社会文化方面,不同宗教和教派之间难以包容,时常发生社会、种族和宗教冲突,造成严重的社会治安隐患。而且,我国与多数沿线国家文化差异较大,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对称(Tadesse et al.,2017)和更高的沟通成本(Parkhe,1991)。从经济因素来看,有些国家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沿线国家所处的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差异较大,需要实施不同的进入和适应策略,对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建设和后期管理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 项目度电成本可能较高。沿线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对风电和光电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上不及发达国家,所在东道国政府一般会要求更低的风电和光伏度电成本。发达国家对于风电和光电等绿色能源通常会有比较系统的扶持政策,包括直接补贴发电企业和个人、补贴上网电价、设定绿色能源比例标准、化石燃料配额限制、费用返还等方式。受限于一些沿线国家的财政状况和电力短缺情况,这些国家很难对风电和光电有大力度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同时,沿线很多国家对于电力保障和经济增长的需求远远大于对环保的要求,风电和光电如果想在这些国家具有竞争力,它们的度电成本显然不能与传统火电的度电成本差距太大。而且,不少沿线国家和地区处于高温、高湿、盐碱、高紫外辐射、高强光照等自然环境中,对风电和光伏设备的可靠性和维护保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相应地增加了不少额外的成本。
   3. 风电光电并网难度较大。电网要求输入稳定平缓,由于风电和光电的随机间歇性,其输出功率具有明显的峰谷特性,无法做到平缓输出,直接并入电网会造成间歇性冲击,对电网安全带来潜在风险。我国风电和光电产业经历了几十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和积淀,对风电和光电功率具有较高的预测精度。同时结合火电水电调峰填谷,风电供暖,分布式风能/光伏发电,建设储能电站等技术手段,较好地实现了客户自用与发电并网的目标。沿线国家普遍缺少新能源建设和使用的技术经验和人才储备,对发电端和用电端的功率预测精度较低,削峰填谷技术手段较少,加上很多国家电网体系较为老化,风电和光电并网存在一定的技术难题。
   四、 对风电光伏企业布局“一带一路”国家的建议
   1. 多方协作创新融资方式,缓解“融资难”问题。随着风电和光伏的基础技术和硬件设备价格正变得越来越便宜,融资费用在企业承担的系统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却越来越高。这不仅体现在金融机构对于高风险的新型能源行业收取更高的风险溢价,而且体现在沿线国家的购买力普遍较为有限,前期成本和未来持续的现金流难以保障。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区等多方协作创新融资方式,缓解企业和项目“融资难”问题。
   尽管海外市场风电和光伏项目的收益率要远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但由于受前几年产能过剩,欧美双反调查,和对风电和光伏项目财政补贴持续下降的影响,大部分国内银行限制对风电和光伏项目的贷款,并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财政状况普遍紧张,很多项目产权较为模糊,增加了银行对风电和光伏项目授信的担忧。而且,虽然相比于火力发电和核电的巨量前期投入,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前期投入要少的多,但仍然面临着前期成本高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加突出。这些国家的购买力有限,缺乏合适的金融产品,为更广泛地推广风电和光伏技术构成了额外的障碍。
   从宏观层面来看,为了解决“一带一路”项目的融资难问题,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增加联动和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项目上应实施优惠的信贷政策,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抵押的融资机制,建立风电和光电项目融资平台,开展信用担保、封闭贷款、贷款贴息等政策。从微观层面来看,相关企业需要创新融资方式解决和克服这些障碍。可以借鉴国内的风电、光伏扶贫模式,探索项目共建、收益分红等模式机制。例如,可通过购电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融资租赁、众筹和特殊目的工具(Special Purpose Vehicle)等创新性融资模式,因地制宜在沿线国家项目上实施。
   融资租赁方式已經成为在中低收入国家和地区推广绿色能源的一种主流融资手段,主要用于风电和光伏企业推广家庭发电项目。这种融资安排的主要做法是:企业在住宅屋顶或写字楼外墙安装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并保留对设备的所有权,通过向家庭住户出售屋顶设备产生的电力能源,为该系统的成本融资。与直接购买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相比,家庭和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电力能源,并且可以省去对于设备的维护。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可以快速地推广技术和设备,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优势。而且能够享受到一些当地政府所提供的财政补贴和税收抵免政策。如果项目较大的话还可以通过众筹的方式筹集资金。众筹方式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吸引追求利润的投资者,而且可以吸引那些急于改变恶劣的居住环境和出于社会责任或慈善原因做出投资决策的当地居民和组织。
   2. 抱团出海,增强企业海外经营的抗风险能力。虽然我国在几十年的国际化历程中涌现出华为、海尔等明星企业,但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而言,在海外投资建厂,承接海外项目还只是近几年的事情。特别是对于风电光伏行业来说,大多数企业的国际化经验仍然不足,对于东道国的制度环境依然缺少深度了解,相关人才储备相对缺乏。这些困难和挑战制约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不可能在短期成为国际化的明星,要克服这些困难,需要产业间、企业间团结起来,抱团出海。这样既能够为“一带一路”中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相对稳定的“微环境”,也能够弥补企业在国际化初期经验、人才、管理和资金上的不足。让单打独斗的个体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只“舰队”,增强企业海外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从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早期国际化进程中我们也能够看到不同产业间和产业链不同位置的企业一起抱团出海的例子。不仅如此,更有像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金融和咨询机构“如影随形”,为开拓海外市场的欧美企业提供资金帮助和智力支持。我国风电光伏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发展轨迹。可以联合国内银行、保险和律所等金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共同布局“一带一路”市场。这样既能够为风电光伏企业提供更具体的引导和更多样的信贷产品、投资保险等措施,帮助企业增加市场机会、减少投资风险。也能为这些金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多方合作开拓新的市场。
   3. 与发达经济体企业合作共同开发沿线国家市场。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企业与一些发达经济体企业在海外市场存在激烈的投资竞争。项目的恶意竞争导致了三方皆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电光伏项目开发上,应摒弃零和博弈的传统思维,共同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
   我国风电光伏企业相比发达经济体企业来说资源整合能力更强,对成本控制也更好。同时,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外交和国际合作关系,对项目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发达经济体企业的优势在于品牌效应、丰富的海外经验和顶尖的技术设备。这些企业大多深耕海外市场,能够帮助中方公司与海外业主进行良好沟通。而且,这些企业在售前投标、项目执行、配套服务和运行维修等方面都有专业团队负责运营。在融资方面,这些企业也与多国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我国风电光伏企业与这些企业的合作可以优势互补,发挥良好的协同作用。事实上,我国风电光伏企业与发达经济体企业合作开发沿线国家市场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2016年,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通用电气(GE)合作,共同开发肯尼亚凯佩托(Kipeto)风电项目;2017年,晶科能源与日本丸红合作,共同中标阿联酋阿布扎比苏维罕(Sweihan)电站。从已有案例来看,合作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的模式已形成了多个领域的优势互补,正在逐步实现从“全球销售”到“全球制造”再到“全球投资”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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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項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71602139;71702128)。
  作者简介:桂原(1987-),男,汉族,山东省曲阜市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绿色治理、跨国公司治理;王春艳(1983-),女,汉族,山西省文水县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企业控制权、员工离职。
  收稿日期: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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