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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出现了传统酒店住宿供不应求的现象,住宿资源短缺问题日益显露。一种新型的住宿模式应运而生—民宿。民宿的出现不仅解决了因房源紧张而住宿难的问题,也因其独特的服务受到了人们的追捧。但民宿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同时也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尤其在法律监管方面还不尽完善,本文主要论述其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就此提供相应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民宿;法律监管;解决建议
  民宿因其提供的服务具有个性化,多样化而深受人们的喜爱,也为民宿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其自身的缺陷也日益显露出来。由于受到经营者个人管理水平的限制,不同地点的民俗提供的服务不同,质量差距较大,无法较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关民宿的立法不足,民宿常常游走在无法可依的边缘地带。因此,加强民宿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的制约与监管,促进民宿行业健康发展,更好的带动旅游业等经济的发展。
  一、关于民宿的概念
  由于民宿在我国出现较晚,对其相关的研究不太完善,直到《北京市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才明确给出民宿的概念,是指“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休闲旅游餐饮,住宿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民宿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民宿的监管问题
  民宿的高速发展和行政上无法可依无法纳入监管之间的矛盾。民宿作为一种全新的提供住行的方式,其包含的服务种类多样,就导致其提供服务的质量很难得到保障。此外,有关信息不对称问题,旅游者由于对旅游地不熟悉,而且没有获得准确信息的途径,使得选择合适的民宿成为一件难事。因此,将民宿纳入行政监管体系就十分必要,并且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使监管人员有法可依。
  (二)民宿经营者的身份问题
  民宿的经营者无法取得合法的身份,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合法的市场经营者的身份,必然产生许多法律风险。例如房东不具备营业资格;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维权;以及维权客体的认定等等。
  (三)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无照经营产生的任何民事责任都将由民宿投资者或是实际控制人来承担。合法的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主体不同,投资者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由于民宿经营者的身份不确定,导致对于其应承担的责任也无法确定,这也因此需要加强此方面的立法,将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问题予以确定化,规范化。
  (四)相關安全隐患问题
  对于安全隐患问题,可以分别从经营者和消费者两个方面来论述。首先,从消费者角度,是其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问题。民宿经营者为了快速便捷,甚至不需要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明便予以入住,这给民宿或其他消费者带来了相关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问题。大多民宿的监控设施不全,对于消费者财产失窃无法提供相关线索,对于相关案件的举证困难等等。从经营者角度,民宿的消费者的噪声可能会影响周围邻居生活,可能造成邻里矛盾纠纷隐患。其次有关税收征收隐患,民宿相较于酒店收费较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民宿交税较少甚至不纳税,但随着税收监管体系的完善,会加强对民宿经营者征税制度的完善,对于不依法纳税的民俗经营者进行处罚。
  三、相关的解决方法
  (一)加强相关立法规范民宿业
  未来民宿业的发展需要依赖相关立法的完善,通过法律条文对民宿经营者的身份属性予以明确,对于其承担的民事责任的类型,承担的方式予以规范化,使民宿经营者成为法律上的适合主体。通过法律条文明确民宿的产权属性,经营属性,经营规模以及经营形式,使民宿业成为一个受到法律监管的无空白行业。
  (二)加强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规范
  有了相关民宿行业的主体资格规范,也要加强主管部门的执法规范。对于主管部门的资格予以确认即由哪个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问题,主管部门依据何种法规进行规范即规范标准的确认,以及主管人员对于违法的经营者如何进行追责还有相关的风险控制等方面问题。
  (三)加强民宿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鼓励支持各地民宿业进行创新经营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各民宿业为了提高竞争优势,不断模仿抄袭其竞争对手的装修风格,服务理念来吸引客源,造成对被抄袭的同行民宿经营者的损害,破坏整个民宿业的经营模式。所以要加强对相关民宿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益于各民宿不断创新来提高自身服务品质,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四、结语:
  民宿一方面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带来了相关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于民宿这一新兴事物规范较少,因此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就十分必要。通过对民宿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规定,对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和标准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等规定对民宿这一行业进行规范,使其在为经营者带来收益的同时,更好的为消费者进行服务。相信在法律的规制下,民宿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 苏浩朋,唐慧俊:《论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法律地位及责任承担》,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6期
  (2) 孙新见,柯冬英:《我国民宿产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载《中国领导科学》,2016年12月
  作者简介:
  尹  佳(1998.03-),女,汉;籍贯:辽宁省沈阳市;学历: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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