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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背景下跨境电商面临的冲击及应对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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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一轮税改前,我国跨境电商迎来了一股发展热潮,不断演变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新生代主力军。而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行业混乱、市场混乱、税负不公平等。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实施了税收新政,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提出了新的规定。分析新一轮税改下跨境电商实施状况,探讨新一轮税改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影响,并认为客观的冲击作用即便存在且不小,但长远来看并不阻碍跨境电商发展之路。最后,提出了跨境电商发展的应对策略,科学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对策建议,为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谋划新出路。
   关键词:税改;跨境电商;应对策略;冲击
   一、引言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战略的不断实施,跨境电商如雨后春笋般得到快速发展,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发展速度都空前提高。近些年,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和国内外资本大肆涌入,跨境电商就如同一匹驰骋的“黑马”,不断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新生代主力军。
   在全国跨境电商强势增长的形势下,2016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对跨境电商税收机制进行新一轮调整,提出了从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并取消了部分免税政策。这一税收新政的出台,势必会引起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大幅度调整,跨境电商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也将面临一系列变革。本文尝试通过分析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落地实施状况,以及税收新政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探讨有效应对税收新政,科学引导跨境电商发展的新出路。
  二、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推进的趋势利好下,我国本土的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有一大批消费群体选择借助淘宝海淘、亚马逊海淘等电子商务平台或者直接通过采购代理,进行海外商品的消费。为了维护我国本土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并保护国家收入,我国政府于2012年起陆续制定了较多针对跨境电商进口贸易的政策措施。借助强大的政策利好,我国本土的一系列跨境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来看,2017年是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关键年份。总体上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增长趋势不断趋于缓和。2015年和2016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均同比下滑,到2017年重新上升。在2015年-2016年我国进出口贸易不景气期间,跨境电商之所以能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获得大量的政策支持。2015年1月29日,我国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支付机构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工作。同年5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意见》,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5月28日,我国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调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海关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进口商品的通关效率。6月20日,中央发布了《关于促进跨境電商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要依托跨境电商渠道,合理增加消费品出口。广泛的政策支持,为我国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巨大红利。
   第二,期间有大量的资本流入。2015年1月,跨境C2C洋码头得到了1亿美元的B轮融资。同年3月,小红书也获得了1亿美元的B轮融资。移动跨境电商平台波罗蜜全球购于3月和4月共得到1300万美元的融资,10月又获得百度的大力投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了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行业领域涌入大量的资本,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跨境电商新一轮税改的具体实施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于2016年颁布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的新一轮税改。下面,具体分析我国税制改革的新政。
   1.新一轮税改政策
   2016年3月24日,我国公布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政策通知》,标志着我国新的综合税收政策诞生。该通知规定在2016年4月8日前采用原来的税收政策,即遵循“个人使用的合理数量”原则,对千元以内的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征收行邮税;对于超过千元的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征税。当单个物品超过千元时,且该物品仅供个人使用,代表性的物品包括家用包包、婴儿手推车等,这些物品则通过海关征收行邮税。当进口税低于五十元时,海关将免税该物品的税款。
   2016年4月8日起,我国跨境电商实施新的综合税收政策。新的政策要求每笔交易的最高价值在两千元以内,跨境电商进出口物品的累计一年最高金额不超过两万。新政破除了跨境电商进出口行邮税,改征综合税,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消费税。对于未超过限额的单笔交易,将免收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设定等价于法定应付金额70%的征费。对于超过限额的单笔交易或者年金额超过限额的订单,将实施一般贸易关税的全额征税。
   2.行邮税的结构调整
   为优化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结构,我国财政部对入境进口物品关税进行调整,海关总署对入境的商品的分类附表和应课税价值表附近同步进行调整。行邮税的征收,遵循“个人使用的合理数量”原则,入境的邮寄物品不得超过一千元,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物品不得超过八百元。消费者个人可带回五千元以内的免税商品,超过此限额需征收行邮税。目前,各跨境电商平台已对进口商品加收税款,对于退换的消费者须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告》来调整已缴纳的税款。
   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的规范
   在新一轮税改执行之前,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只要不在“负面清单”内,一般可以直接进口。但是在税收新政执行之后,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必须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即“正面清单”。    “正面清单”主要列出了日常消费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包、首饰、电器、化妆品、婴儿用品等千余种商品。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正面清单”也将根据消费者需求进一步规范调整。
  四、新一轮税改下跨境电商面临的冲击
   我国进行新一轮税改后,以往出台的多项政策也相继被新政策替代和调整,这就对曾经坐享政策红利的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使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进入起伏期。总体而言,新一轮税改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订单明显减少,业务有所下滑
   由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相关数据可知,从2016年4月8日到15日期间,进口订单总量首次出现明显减少,其中郑州、深圳、宁波与杭州等试验区的进口订单总量分别环比降低了70%、61%、62%和65%。虽然随后我国海关总署允许按照原有通关程序开展进口贸易,使得这些试验区的进口订单量有所回升,但总体上已今非昔比。税收新政出台实施的一个月内,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进口邮包为138.12万件,日均出货量为4.6万件,比上月降低了57%,可见税收新政对该地区带来了明显的冲击力。
   2.平台对接受阻,断货现象凸显
   根据新一轮税改的规定,跨境电商的商品应按照一般贸易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供通关单,其中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等则需提供更多的证明。然而,目前国内的跨境电商平台未能及时提供通关单规定的资质和货单证明,导致大量的保税商品不能顺利进口,而只能换一般贸易渠道。因此,跨境电商平台的断货现象不断凸显出来,跨境电商的优势不断削减。
   3.检验检疫成本高,提高跨境电商运行压力
   首先,新一轮税改后,一般贸易的审批周期往往较长,这就在无形之中增加了跨境电商的时間成本,一部分对时间效率要求较高的跨境电商订单因无法得到效率上的满足而被迫取消,从而影响跨境电商规模增长。其次,贸易检验检疫的成本往往较高。过高的检验检疫成本,使得我国跨境电商运行压力明显提高。再者,一般贸易由于存在较高的监管力度,这使得我国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一步削弱了贸易优势。
   4.定位存在矛盾,多头监管不利于贸易进行
   在新一轮税改之后,跨境电商在征税时要按照货物进行计量,但新政又规定了公民个人是纳税的主体,这里面的逻辑还是将跨境电商的零售贸易作为公民个人对自用品的进口,这似乎存在一定的矛盾。在通关环节中,海关和质检局将跨境电商进口按一般贸易货物进行监管。这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不仅接受了一般贸易体制下的强制性监管,同时也难免得到了与一般贸易更为严厉的交易数额限制。这种多头监管的状况,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5.注册备案数量增加,不利于现实操作
   新一轮税改后,国家要求跨境电商保税的化妆品于我国食药监局进行注册备案,但事实上这一规定缺乏了一定的实际可操作性。化妆品行业新产品的生命周期往往较短(半年左右),但是食药监局对化妆品跨境电商的注册备案周期往往要在一年以上。若长期根据新政规定的注册备案制度进行实施,绝大部分通过跨境电商渠道的化妆品只能考虑另辟蹊径,那么国内消费者将重新选择出境旅游购物消费渠道,由此本土的税收也将导致削减。
  五、新一轮税改下跨境电商的应对策略
   综合前面的分析,本文最后提出有效应对税收新政,科学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几条对策建议,力推我国跨境电商迈出步伐走向新轨道。
   1.加强税务筹划,科学选择避税
   自新一轮税改实施以来,我国跨境电商的进口零食税负整体攀升。B2C跨境电商企业要加强税务筹划,积极应对税制新政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可实施小批量多次进口的零售行为,尽可能降低税负;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可将部分税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缴纳进口税。跨境电商企业应深究税制改革的新政策,吃透税收征收的标准与税率,合理地选择避税。
   2.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降低成本
   新一轮税改使得跨境电商企业的采购成本增加,跨境电商企业只有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降低成本,进而提高收益。一般而言,只有核心竞争力强的跨境电商企业才有稳定的客观的经济利润。但是,我国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甚至是个体工商户,税务成本的上升很容易导致这些微商关门。为了提升核心竞争力,小微型跨境电商企业必须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的业务影响力,拉拢客户群体。
   3.实施差异化经营,着力提高效益
   新一轮税改的实施,导致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整体利润可能出现缩水,价格战不是企业的长久之计。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必须实施差异化经营,避免价格战与成本竞争,通过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来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一般的B2C的跨境电商企业,应通过差异化选择进口消费品的战略,分散跨境电商经营的风险。我国小微型跨境电商企业应填补大型跨境电商企业服务的空白,摒弃“爆款”过度竞争的现象,实施进出口商品差异化的经营战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4.强化指导培训,规范经营行为
   税收改革新政的实施,全面引起了跨境电商企业对自身经营行为的重视。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催生了部分跨境电商企业走歪路,可见跨境电商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因此,应加强对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财务人员、涉税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高跨境电商企业违法的成本。对坚决抵制、屡教不改的企业予以适当的惩罚,企业管理人员相应地应追究法律责任。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对外宣传税收改革新政,促进税收改革新政有序的推进,规范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方式。
   5.创新经营思路,加强对外合作
   面对新一轮税改的冲击,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应积极面对,创新经营思路,加强跨境合作。一方面,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可建立海外仓库,降低采购成本。海外仓库不仅降低了进口的政策风险,也缩短了供应链,有利于发展跨境直邮业务,降低税收新政的冲击。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应加强跨境合作,在融合发展中寻求创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跨境电商不仅停留在进口商品,也可以创新经营思路,拓展文化旅游、生活娱乐等层面的业务。
  参考文献:
  [1]王宇婷.跨境税改对跨境进口零售电商平台的影响[J].北方经贸,2018,(2):62-63.
  [2]陆晶晶.跨境电商税改的影响与解决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 (10):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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