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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央行固定资产管理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徐晓峰

  摘要:固定资产是人民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文章揭示了基层央行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工作实践有一定指导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基层央行 固定资产管理 改进建议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这是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固定资产下的定义。人民银行系统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电子设备类、运输工具类、机械器具类和其他财产类等五类。人民银行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总行。《办法》对固定资产分类、计价、购建、调拨、折旧、处置以及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人民银行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行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基层行负责本辖区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和管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真实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实物;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制度有待完善。总行修订的《办法》2006年起实施,至今已有14年,部分内容已跟不上会计准则、财政部相关文件的新要求。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总行《办法》规定电子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电子设备折旧年限5年,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附属用房、职工宿舍折旧年限50年,其他建筑物30年;而财政部2017年制定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折旧年限不低于6年,业务及管理用房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折旧年限不低于50年,砖混结构及砖木结构的不低于30年,简易房、房屋附属设施及构筑物折旧年限不低于8年。个别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欠明晰,存在资产管理部门职责交叉或约定不明现象,如后勤和科技部门对电子设备重复管理,保卫和科技部门对安保设备管理职责不明晰。
  2.历史遗留问题未整改到位。多数基层行房屋及建筑物权属关系明晰,但个别行房屋及建筑物由于购建手续不全、权属证明不完善,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个别行未按照保密要求对已报废非涉密计算机硬盘等存储介质进行数据清理和消磁处理;个别行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合并入账。如职工房改房是个人私有财产,房改房楼栋下的架空层、地下车库或门面产权属于人民银行,有的行卻合并记在职工房改房卡片账上。
  (二)固定资产配置方面
  1.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对于维修改造费超过原值10%的房屋类固定资产,未及时调增资产原值;非自购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如某行未入账电子设备中,29%为上级行下发,40%为关联外单位赠与。
  2.自建房屋、成套设备整体入账,不利于资产日常管理。基层行对基建投资构建的房屋类固定资产实行交付使用整体入账,其中配套安装的金库门、电梯等设备类固定资产未单独记账,造成账实不符。又如某行购置的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整体入账近500万元,包含了几十套服务器、若干软件、几百个高清摄像头,这些电子设备单件均已超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具有独立功能,而卡片账无明细登记,资产清查无法逐件核对,使这部分资产处于监管盲区。
  (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方面
  1.账实不符。主要表现为:账存物销,个别办公楼、职工宿舍已拆除,但一直未销账;物存账销,部分已批准报废电子设备如计算机,仍存放原使用部门继续使用或闲置,未及时移交财产管理部门处置;账证不符,主要是个别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其固定资产账的面积与产权证面积不一致,存在多记或少记现象。
  2.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个别资产未明确资产的使用管理责任人;财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变更,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调离岗位、退休或离职时,虽办理了实物移交,但未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变更资产管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个别行存在长期积压待报废资产、报废清理费用大于残值收入现象。
  3.由于配置不合理造成资产闲置。如没有根据支行实际业务状况配置的票证分析仪、高拍仪等设备,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四)车辆管理方面
  1.车辆使用管理欠规范。目前基层行公务用车管理较为规范,但仍存在一般公务用车和其他业务用车混用或随意调整现象;个别行未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加油制度;个别公务用车、运钞车超过报废年限、损坏无法使用,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报废处置。
  2.车辆绩效管理不力。有的行未实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有的加油卡未按需充值,卡内余额过高;有的单车辆百公里油耗超出平均水平;个别行未实行车辆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五)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管理方面
  随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行办公用房管理较为规范,无超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违规出租或续租的办公用房也基本清理收回。但仍存在:少量公务用房处于未使用状态,但闲置率较低。如位置偏远、年久失修的职工宿舍;个别行公有周转房管理不到位,未按时收缴租金。
  (六)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方面
  存在资产处置不及时、处置程序不合规现象。有的实物已损坏处置,未履行报废手续;有的待报废资产长期积压未及时处置;个别资产已作报废处置,残值收入已入账,但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原因分析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健全
  《办法》存在不适应现行资产管理要求的地方,需尽快修订;未出台适用人民银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实施细则。根据《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 号,第三条规定:“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专业类设备与办公家具如何区分,人民银行系统专用的国库核算、支付结算专用计算机、安全保卫监控设备、电视电话会议专用电脑等是否纳入专用设备,亟待明晰标准。个别分类管理制度缺失,无公有住房管理相关制度。总行2014年制定了《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但多数行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有待完善
  一是总行集中采购的固定资产在系统中无法如实记录采购方式,只能将采购方式录为“分散采购”,备注“总行批量采购”。二是资产分类不明细。一般公务用车和其他业务用车均在公务用车中统计,未按车辆用途准确划分车辆类型,客观上造成一般公务用车和其他业务用车混用。三是成套入账的固定资产,系统无套内所有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易形成管理中空,潜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三)资产报废环节存在重审批轻资产处置
  对于不同类型固定资产的报废,《办法》都有明确的审批流程规定,基层行在资产报废过程中基本上能够严格遵照执行。但报废后的实物处置,个别行未引起足够重视,造成报废资产长期堆积在库未作处理,已报废电子设备仍在使用。
  (四)非自购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非自购取得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以上级行无偿调拨或接收当地财政、税务等部门捐赠的计算机。由于无购置费支出,基层行容易忽视对非自购固定资产的管理。如资产来源单位未办理调拨手续,其入账需由资产使用部门自行申报,一旦未办理申报,资产管理部门不知晓情况,该类资产将游离于管理之外,形成账实不符、资产的后续管理缺位。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基层行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全员管理意识和厉行节约意识,从央行发展战略角度来思考问题,将固定资产管理作为强内控、防风险的重要内容,自觉提升固定资产绩效管理理念,以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对固定资产采购、日常管理、维护、处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使用合理合规,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提升。
  (二)健全完善固定資产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财政部政策规定,总行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基层行自上而下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框架。制度要覆盖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通过细化固定资产购置、入账、管理、清查、处置等环节的管控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资产管理要求,从根源上杜绝固定资产流失;出台适用人民银行系统的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明确通用办公家具与人行专业设备的界限与标准,为资产配置、分类管理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二是完善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机制。实行资产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方式,有效约束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使用保管三个层面,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协调统一。会计财务、后勤服务部门分别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实物管理部门,分别承担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实物管理职能。依据资产使用地点的不同,各资产实际使用部门承担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职能。按照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将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同时,在固定资产采购环节中,按照资产分类管理原则,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技术部门为该类资产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如电子设备类、电视监控类、发行机具类的采购项目技术归口部门分别为科技、保卫、货币金银部门;其他物品采购项目技术归口后勤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参与所分管固定资产的采购全过程,对采购资产进行技术把关,有效杜绝低效投资;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选择科学评价方法,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率、闲置率、履职支撑程度进行客观评价,准确反映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并在资产管理中积极运用评价结果。
  (三)提升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资产管理全流程、全角色的覆盖,细化资产分类、采购方式等栏目,增设成套系统或设备明细清单,增强系统的预算审核、使用效益、管理效率、绩效评定等大数据分析功能,使资产信息在会计财务、资产管理、资产使用、归口管理等部门之间有效传递和共享,满足不同部门的管理需求,实现对固定资产管理决策的技术支撑,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化。二是强化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重视资产基础信息的实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使用、折旧、报废、租借等变动情况能及时准确在系统中反映。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会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存量资产分析,加强与资产使用、归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科学合理地研究资产购置、处置方案,有效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四)加强固定资产绩效管理
  依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处置差量”原则,加强固定资产的自我控制管理。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加强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引入定额管理模式,统筹考虑部门数量、编制人员、职能设置、业务发展等因素,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既做到物尽其用,又为保障业务发展预留空间,杜绝无效投资;进一步推进矩阵式管理,发挥业务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主体作用,结合年度财务预算,合理确定固定资产规模。二是加强闲置资产的调剂管理,积极开展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的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分析原因,制定人民银行闲置资产处置办法;充分调动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性,扩大灵活处理空间,使闲置资产在行内不同使用部门之间、辖内不同地市行、支行之间合理整合流动,有效实现物尽其用,各得其所。对于无法在系统内盘活的资产,建议探索科学合理的处置方式,通过委托专业不动产处置机构处置,确保处置规范化、合法性。三是重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对已到达报废期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制度流程及时清理销账;对按照国家能源政策规定能耗高、性能落后、污染环境、经济效益差的固定资产,应予以淘汰报废;对账销物存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控;杜绝不看实际使用价值、超折旧年限就一刀切报废固定资产的做法。
  (五)严格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是严格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坚持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原则,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建、报销、入账、使用、移交、调拨、报废管理流程,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及时准确清晰。二是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资产管理部门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全面清查;不定期组织对重要资产使用部门的抽查清点;对核查中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规范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及时维修保养固定资产。根据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资产使用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定期保养计划,专用设备需雇请专业人员定期保养,损坏部件及时维修,不断总结资产管理经验,减少不必要支出,实现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基层行要全面清查本单位不动产情况,厘清权属关系,完善房屋及建筑物账务数据和管理资料,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尽快解决办好不动产产权证,确保账实相符、数据真实、资料齐全。二是规范房屋出租审批流程,严格按制度对公有房屋出租进行事前审批、事中管理、事后监督,避免出租违规、管理不当、收入截留等违纪现象发生。三是建议总行统一安排将已货币化房改房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剔除,真实反映央行系统固定资产现状,解决房改房长期挂账问题。四是规范自建房屋类固定资产入账问题。对于随同房屋建设安装的电梯、金库门、中央空调等大型设备,建议在交付使用办理资产入账时,将该类设备从房屋类固定资产价值中剥离出来,单独记入固定资产账,方便后期计提折旧、维修保养,做到规范管理,账实相符。
  参考文献:
  [1]张海霞.烟草商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优化[J].中外企业家,2020(5).
  [2]刘青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对策探析的优化[J].管理论坛家,2020(5).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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