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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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海峰
一、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定义及特点
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论(LesterC.Thurow,P.B.Doeringer,M.J.Piore etcetera)指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劳动力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劳动力市场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次要劳动力市场则正好相反;并且,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性较少,处于分割状态。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在劳动力市场,也存在二元性,存在熟练劳动力市场和非熟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的同时,却不能与城市劳动者一样平等就业,甚至面临着一些不合理的待遇。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造成我国长期以来劳动力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转变,影响到社会、经济结构的顺利转化。
二、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形成因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城市发展,一方面,有限的资源被大量投向城市发展,另一方面,从农村以低廉的价格获取大量资源以支持城市发展,导致城乡差距的加剧。同时,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来限制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与城市人口共享发展的果实。此外,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一直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国家为缓解城市的承载力,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限制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市民化。在系列的因素影响下,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最终得以形成,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发展战略。2.户籍制度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政策、制度。3.城乡公共服务的 非均衡化。长久以来,由于政策的倾斜,政府将大部分优势资源集中在城市,在广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都严重匮乏,加上农民自身收入低,观念落后,用于人力资本投资的比重远低于城市,从而导致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素质长期低下,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出现了城乡劳动力市场资源的二元性。4.对就业准入的限定。早期,国家对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就业方面制定了很多限制。
三、促进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融合的一些建议
为促进我国二元经济顺利转化,成功实现社会经济结构升级,我国已着手建立城乡平等、一体化的就业市场,但城乡二元就业格局仍未从根本上打破。为此,应当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平等就业体制的形成,积极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平等就业权、子女受教育权、居住权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从而打破城乡二元就业格局,最终形成统一的城乡就业市场。
第一,户籍、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降低农民工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加快符合入住城市的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在就业制度方面,给予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同样的就业机会,废除歧视用工制度,逐步实行同工同权、同工同酬,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用工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设,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一元化。
第二,继续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化速度。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充分发挥大城市的扩散、辐射作用,构建城市圈,带动周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引导和农村开发、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的发展农村工业化。推进城乡体制改革,加快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市民化,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争取早日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三,深化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公共资源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城乡教育差距的扩大会加剧劳动力素质的差距扩大,为此,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能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素质。
第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作为劳动力密集产业,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我国就业增加的主要源泉。我国目前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性企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第三产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满足不同层次的就业需求。
第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形成城乡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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