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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值观取向看文秘人员的角色定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浩

  文秘工作是机关办公室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岗位,它通过办文、办会、办事,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而且还通过事务性工作的处理,起到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因此,文秘人员的素养对于机关的整体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文秘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正确认定自己的价值观的取向,把握好角色位置,不断地更新、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
  一、价值观的取向确定了文秘人员自身的角色地位
  文秘人员的价值观,是文秘人员对自身社会价值的认识、理解、感知,是文秘工作者对文秘工作这一社会角色的整体把握,是文秘工作人员赖以承担文秘工作的角色、从事文秘工作、进行文秘工作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道德基础和精神动力。它不时地规范着文秘人员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行为。文秘人员价值观的构成,包含着两个因素:首先是文秘人员对文秘工作职业特殊的社会分工(文秘人员实践服务的对象)这一客体全面整体的认识和把握,这是文秘人员价值观的认识基础,它决定着文秘人员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如:文秘人员为领导服务,应该主要是为领导的“权力运行”以及与其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服务(即领导的权力和义务实施时所提供的服务),决不能理解成对领导的人身依附或个人服务。实质上它是社会分工的需要,也是一种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一部分。另外文秘人员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奉献,应该不仅是对岗位对领导个人的忠诚,更多的方面应该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其次是文秘人员对自身(主体)角色的全面整体的认识和把握,这是文秘人员价值观的物质实体和真实构成,是文秘人员的人生观、道德观对文秘人员职业认识和感知的产物,它决定、规范着文秘人员的文秘工作实践和社会行为的正确与否。文秘人员要树立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
  文秘人员只有在正确的人生观、社会观、道德观指导下,才能在文秘工作实践中建立和构筑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同时也只有在自己的文秘职业生涯中正确地认识自我,正确地把握自己的角色位置,在角色中展现自我,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从而才能达到主、客观的和谐统一,才能最大效益地发挥文秘工作者这一社会阶层的整体社会功能和文秘人员个体的社会作用,才能成为一个清醒的、符合自己角色要求、为自身所认同又为社会所能接受、有所作为的优秀文秘工作者。
  二、文秘人员的自我意识与角色意识
  文秘人员的自我意识,是指文秘人员对自身和所处环境关系的认识和感受,它是文秘人员现代意识的内容之一。虽然文秘工作具有很强的服从性、服务性的特点,但文秘人员又都是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体,特别是在科技与信息日益发展的今天,文秘人员一方面受外界环境的影响,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另一方面,文秘人员多半受过一定层次的教育,他们更应有思考的独立性。如果没有自我意识,何言“参与政务”?又何言“管理事务”?作为文秘人员,应该锻炼和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独当一面的能力,以便在领导决策前为之提供有效的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领导决策后正确领会并执行其意图。这是文秘人员最基本的素质。文秘人员是人在社会组织中担当的一种角色。其角色意识又必须控制在社会组织为他所规定的规范之内。也就是说,他不是在自己选定的工作环境下创造,而是在他直接碰到的环境下创造。因为文秘人员在社会组织中不是领导者、指挥者、决策者,仅仅是领导者、指挥者、决策者的参谋和助手。他仅仅服务于领导工作,活动于幕后。作为处于从属辅助地位的文秘人员,必须听命于人,只能在受控的前提下施控。这种受规范控制的角色意识,制约着呈膨胀状态的自我意识,而强烈的自我意识能在一定条件下促进、推动着角色意识,这就是自我意 识与角色意识的对立统一。心理学家伊・谢・科恩曾在《自我论》中这样论述:“‘进入角色’‘深入体验’形象并不意味着完全溶化在角色中和失去自己的‘自我’。”因此在这种对立与统一的发展过程中,自我意识与角色意识始终是互相渗透、互为因果的。文秘人员要实现自我,首先必须冲出自我,在“无我”中实现自我并达到“超我”。
  三、文秘人员的人格与气质
  文秘人员在扮演自己的角色形象中,要十分注重保持自己自重自爱的人格操守。每个人应该都很清楚,在自己的生命之中,最宝贵的东西是自己的人格。这种人格之基石就是克已奉公,诚实公正,言而有信,行而有义。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是否受人尊重,主要决定于一个人的人格,而不是一个人的职务和地位。毋庸置疑,党和政府机关的文秘人员必须首先具有这种基本的人格,然后才谈得上党性、国格。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歌德说过:“……聪明博学的人到处都是,但是哪里找得出那样(高尚)的人格呢!”因此 ,文秘人员的高尚人格显得比一般人更为重要。文秘人员的人格也可以对领导起着一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制约作用。文秘人员失去了人格就会由党和国家机关的文秘人员沦为领导者个人的门客和奴仆。就会与那些搞不正之风的领导者同流合污,以权谋私、为虎作伥,就如同“河北第一秘”李真等,最后为人类社会所不齿。作为文秘工作者应当明白:文秘工作的从属性是工作职能方面的从属,不是人格、操守上的从属。文秘人员要懂得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保持自己人格的独立性与人格尊严。
  另外,我们还应当注意到社会上的一些偏见和误解。人们总会这样认为,古往今来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似乎都是点头哈腰的软壳蛋、见风使舵的应声虫,是毫无风骨、气度的附属品。这里只能说是“一叶蔽目,不见泰山”。在浩渺无涯的历史长河中,那些默默无闻、正直无私的文秘工作者,一般都是隐性埋名而很少见于经传,但在那些光照日月的辉煌业绩中,无不包含渗透了他们无声、无形的大智、大勇之奉献。常言道,一个事业的成功者后面往往站着一位贤慧的妻子。而每个英明卓越的领导者、决策者后面无不拥有着一群聪敏能干的文秘人员。在当今日益壮大的文秘工作者队伍中,许许多多的文秘工作者都有着令人叹服的才华、令人倾倒的风度、令人钦佩的骨气、令人赞美的精神。气质发源于风操、风操立足于志向。这种才华、风度、骨气、精神汇集、凝结成为独特的文秘人员气质,它是与志向风操的自我修持密切相关、互为因果的。所以说文秘工作就是文秘工作者的人格之表现,是文秘人员的志趣、理想、能力、气质的外部之写真,是文秘人员的自我之塑像。
  四、文秘人员与实践服务对象的关系
  文秘工作人员实践服务的对象无可非议应该主要是领导。从价值观念上说,文秘人员从属于领导是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一种间接形式,从社会属性上来讲,文秘人员与领导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封建社会,文秘人员同领导的关系是主仆关系,就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文秘人员同领导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文秘人员与领导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共同的任务和目标基础之上的。
  在我国,文秘人员与领导政治上是同志关系,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为人民服务,只是职能上的分工不同,政治上是平等的,人格上也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组织上是上下级关系,文秘人员在领导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按领导的意图办事,下级服从上级,文秘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工作上是主从关系,领导处于主导地位,文秘人员处于从属地位,文秘人员围绕领导转,为领导服务,是工作的需要。生活上是互助友爱的关系,文秘人员同领导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和谐的上下级关系。
  这些互相依附的关系,表示了文秘人员实践服务的对象和服务实质内容的时代性和阶级性的有机统一,同时也体现了文秘人员为领导服务和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一致性以及文秘人员对领导负责和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综上所述,文秘工作作为当今社会不可替代的职业,在各行各业都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在新的历史时期,要适应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的办公现代化的需要,还要不断地学习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地更新知识,应用新知识、新设备。在提高各种办事能力的同时自觉加强文秘人员意识和气质的修养,明确自己所处的角色位置,确定自己的价值观取向,这样才能适应现代社会高效率的管理的要求,文秘工作的功能才能得到最佳发挥,文秘工作的职能才会高效运转。
  (作者单位: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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