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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铺垫 农村公交之路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韦艳

  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正在中华大地掀起建设的热潮。翻阅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至今无法将农村公交和农村客运严格的区分。但是笔者看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后,认为农村客运是农村公交的前身,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交通工具需求的变化,农村公交将代替农村客运,成为农村客运的发展归宿。
  目前,国家以惠民为前提,出台政策来加大对农村交通建设、交通运输的投入,已经实现这一举措的地方,农民受益良多。除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企业和当地政府都承担了很大的压力。政府在推行“城乡客运一体化”的过程中,也在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在此过程中,主力是地方政府。但是由于财政压力过大,一些地方迟迟不见推行农村公交建设的成效,或者有些地方尚未推行农村公交建设。
  其实,笔者一直认为,发展农村公交可以借助农村客运建设。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同,无论是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上,还是在运营的过程中。但是它们也有共通之处,在此基础上,农村客运助推农村公交发展建设。
  便民方式选择
  关于农村客运,有这么一个说法:农村客运,就是为满足农民赶集、走亲访友等短途乘车需要,经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经营手续,是客运车辆在乡镇之间,且不进入城区,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从事旅客运输的行为,主要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属于班线客运的一种客运方式,具有班线客运的所有特点。而农村公交则是城市公交在农村中的应用。
  从目的看,农村客运建设和农村公交建设都是为了满足农民出行的需要,方便农民赶集、走亲访友等短途乘车,解决出行难的问题。从运营范围看,农村客运和农村公交的车辆都行驶在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与村庄之间,且都不进入城区。同时,农村客运和农村公交都是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从事旅客运输行为。都受道路运管部门监管,都是要经相关的交通管理部分审核、批准后,相关车辆才能营运。
  但不同的是,农村公交作为城市公交的延伸,它带有城市公交的特点。农村公交,享有燃油补贴政策、公交低票价补贴政策,而且可以超载的,站与站之间不能停车下客,也不能临时搭载乘客,不能“招手停车”。农村客运作为客运的一种延伸,按照规定,农村客运除享有燃油补贴政策之外,不享有低票价补贴政策。不能超载;中途可以下客;也可以“招收停车”,中途搭载乘客。
  两种交通方式,都是为了方便农民出行。但是从经济条件上将,农村公交更惠民。票价低廉,服务水平高、安全系数高。而农村客运,目前我国农村客运的经营方式主要还是个人经营或松散的联合经营,服务差、不安全,还时常有宰客、买客、卖客、超载、随意涨价等,但是考虑到农村特殊交通环境,从某种程度讲农村客运更便民,也能保障企业正常运作。
  两种交通方式,都是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的产物。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农村发展趋势,发展农村公交是最终的目标。而且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成功运营,而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就中西部地区,尤其贫困地区的农村,推行农村公交,无论政府和企业都显得很吃力。
  因地制宜发展
  农村客运和农村公交,在法律法规上都是合法的交通运输方式。至于哪一个才是农村交通运输最好的交通运输方式,这个就要因地制宜,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浙江嘉善、辽宁大连、江苏溧阳、句容、江宁等地,在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不仅取得成功。而且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尤其溧阳,成为其他地方政府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学习榜样。而且在山东博兴县兴福镇和邹平县韩店镇已经推行免费公交。
  对于这些地方的农村地区,实行农村公交,是很合理的。推行农村公交最大的制约就是资金问题,而对于以上这些地方,本身地方政府的财政资源就充足,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支出部分用作惠民建设,并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也给村民带来了实惠,政府在人们心中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可谓是一举两得。
  云南省丘北县、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与和田县、贵州省黔南州等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推行公交过程中,探讨出适合当地运营的公交模式。但是在这些地方推行农村公交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阻碍—资金不足。
  这些地方,相对于东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加上自然条件的限制,在交通建设过程中,投入本身比东部地区就大,但成效往往并不显著。推行农村公交建设,本身对地方政府的投入要求就很大。而目前城市公交在国内很多地方的运营都是亏损的,那么农村公交运营过程中势必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地方政府作为农村公交建设的主要负责人,财政压力很大。如何利用有限的条件实现农村公交建设,是对地方政府的一大考验。借助已经在农村中运营的农村客运来实现农村公交建设,不失为一条“捷径”。结合农村客运建设的经验,逐步由农村客运过渡到农村公交,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可以相对减少,同时也能满足农村出行要求。
  过渡路的铺就
  笔者认为,无论是农村客运还是农村公交,首先都是要满足农民的出行需求,让农民走的出去。对于运力不足,暂时无力开展农民公交的地区,可以通过发展农村客运,之后过渡到农村公交。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步骤来推进:
  一、明确过渡期,完善农村客运的基础建设,为农村公交建设铺路。
  根据国家提出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规划安排,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出“过渡期”,以及在“过渡期”要完成的基础建设:实现辖区内农村全部通公路,完善站场站点站亭站牌建设等。据悉,至今有些农村尚未通公路;已通公路的,因长年失修,路况变差。且以往农村客运的站点建设与农村公交的站点建设不同,站点站牌等需重新规划建设。
  二、全面整合运力资源,管理部门引导,实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
  公司化管理代表了先进的管理方式,但是先进的组织形式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并不一定适应农村客运的特点。推行公司化经营过程中,不免会引起个体经营者的抵触。建议在一些农村运力并不充裕的地方,允许公司化经营与“夫妻式”个体经营并存。管理部门以公司化经营的标准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引导个体经营向公司化经营方向发展。
  三、政府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将农村客运的监管标准与农村公交监管标准相结合,制定出监管规范,并严格落实。
  对于线路的监管,公司化经营的线路和“夫妻式”经营的线路都要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并推进“夫妻式”经营方式逐步进行转型。对于超载的监管,由于农村客运存在人货同车的现象,要对人员数量和货物的安放等做出规定。对于站点设置,可以经过调查之后,根据农民的上下车点,设定简易站点。对于临时需要上下站的,允许上下车;允许“招手停车”。
  加大对非法车辆的管制,清除已开通线路的“黑车”,净化客运市场;按照公交驶乘人员的标准,对驶乘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评,从而提升服务质量。
  四、政府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明确补贴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在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补贴政策的同时,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补贴措施。明确政策性亏损和公司运营亏损,对由于政策性亏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于企业自身运营亏损,将由企业自己承担,从而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尝试采用“以奖代贴”的方式,逐渐改变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赖。
  五、制定合理的票价和票价调整机制。对于票价,综合考虑油价、里程、班次、人员成本等合理制定票价,也可以采用一票制与递增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惠民的同时,实现农村公交企业盈亏平衡,提高企业运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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