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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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财经》记者 张瑞丹 李微敖
对于拥有近12万枚放射源的中国而言,要彻底消除历史遗留隐患,并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制,道路还很漫长
放射源放进了7米深的水井中, 水的颜色也变成了孔雀蓝。
“嘀嘀嘀嘀……”――11月3日一早,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东郊的一个偏远院落,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核辐射工程研究中心,大门紧闭,戒备森严。一名年轻的工作人员手持吹风机状的仪器,小心翼翼地接近靠墙处一个不足一人高的蓝色铅罐近一米时,仪器开始发出报警信号。
铅罐里面,放置着17枚全新的放射源钴-60,它们无时不在发出足以致命的γ射线。
这位工作人员正在操作的,是中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废旧放射源退役项目。按照计划,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将用35枚放射源(其中包括17枚全新的),来替代已经运行了三四十年的两座辐照装置内的228枚老旧放射源――按照最新的国家规定,放射源的使用周期只有15年。
为了确保该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大部分操作要在7米深的水井中进行,耗时亦远超预期。截至11月19日,放入新源的环节刚刚结束;下一步要做的,是把更换出的旧放射源安全地安置到四川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储存。
四川省是中国放射源使用大省。早在今年5月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这些放射源的安全问题就开始进入公众视线。当时,分布在整个震区的2000枚放射源中,有50枚曾出现安全隐患,所幸后来都被国家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成功收贮。但这一事件仍然提醒人们:放射源的应用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如果管理不善,就可能埋下隐患。
美国能源部放射性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罗伊・斯图尔特(Leroy Stewart),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就警告说,如果废旧放射源在没有安全处置好的情况下流落出去,其可能产生的危害风险,“将远远超过被合理利用时的风险”。
实际上,在过去几十年中,无论是意大利、挪威、以色列以及巴西等国家,还是中国,都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故。
1987年9月,巴西戈亚尼亚曾出现一次废旧放射源被盗事件。放射源包鞘破裂,不仅导致四人死亡,更造成整个戈亚尼亚市中心区域大面积遭到放射性污染。
1992年11月,中国山西忻州发生一起放射源钴-60遗失事件,造成三人死亡、141人受到影响;2004年10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高河乡华光辐照厂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两名工作人员由于受到超剂量照射事故,不治身亡。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颁布,中国开始收紧放射源监管的缰绳。目前,中国仍拥有近12万枚放射源,如何管理好它们,无疑将是一个长期的挑战。
隐患知几许
1895年,随着德国物理学家伦琴第一次揭开X射线的秘密,人类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之后,科学家陆续发现了多种可以发出射线的物质,如镭、钴-60、碳-14等。这些物质的原子核,往往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会发生衰变;在其衰变过程中,除了生成较轻的原子,还会产生携带能量的射线。构成放射源的物质不同,产生的射线种类也不尽相同。
到了上世纪20年代,随着人们对于射线的研究不断深入,放射源开始在科研乃至工业中得到应用。当然,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商业应用的帷幕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拉开的。
目前放射源应用之广,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这些射线本身具有很高的能量,往往可以破坏构成生命的遗传物质DNA,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杀死肿瘤细胞,或者在农业活动中用于杀死微生物、细菌甚至病毒。
此外,利用这些射线与不同物质作用时产生的差异,放射源在医学成像、工业探伤等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中国,放射源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中国政府加大在农业、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这一应用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那个时候,由于搞农业科研,几乎每个省都建有一个小的辐射装置。”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不过,由于中国放射源使用单位归属关系复杂,又缺乏统一的管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并不清楚“家底”到底如何。直到2004年,卫生部、公安部、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进行了一次全国性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才得知中国当时拥有放射源的单位总数为12412家,放射源总数107380枚,其中在用放射源为76767枚。
在这样一个或许是全世界最为庞大的放射源市场背后,早就隐藏着巨大的监管风险。
中国使用放射源的以科研单位居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原本致力于科研的单位逐渐走向市场化,开始对外提供核辐射加工,例如食物消毒、灭菌等服务。由于这一业务的税后利润往往高达20%至30%,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很多不符合设计标准的辐照项目纷纷上马。
据了解,当年很多单位仅仅“依葫芦画瓢”,参照其他单位的设计图纸,便可以设计出一个类似的辐照室。
“什么安全措施都没有,用来屏蔽辐照的水质,有时也达不到要求。”一位曾长期负责该行业监管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据了解,早在1984年,中国政府就已经建立了国家核安全局,并成立了上海和广东两个核安全监督站。但由于放射源的具体监管涉及卫生、公安和环保三个部门,职能划分模糊,加上部门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三不管”地带并不少见。这导致不少单位实际上是在“无证”经营,甚至有些放射性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就被很随意地埋入地下。
如1989年国务院令第44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由卫生部对放射源和辐照设施实行主要监管职责。但问题在于,医院恰恰是放射源使用大户。也就是说,卫生部同时具备两种身份:不仅是促进医疗应用部门,同时也是管理辐射防护和安全的监管部门。而200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放射源安全和保安行为准则》,要求缔约国必须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以保证其客观公正性和独立性。
直到2003年6月28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出台,中国才首次将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交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也明确把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源的许可证发放权,由之前的卫生、公安部门移交给环保机关。
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长刘华告诉《财经》记者,在对原有的历史遗留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之后,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国家放射源数据库系统。目前该数据库系统还仅仅局限在省内,下一步将会升级成为一个全国联网的动态数据库。
此外,他表示,在过去三年中,环保部也加大了辐射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在明年1月1日之前,所有未按国务院第449号令执行的许可证都将作废;对于届时在安全方面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将一律要求停工整改。
“所谓‘一年治标,三年治本’,希望在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初步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刘华对《财经》记者强调。
挑战在前
然而,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仍然是多重挑战。
刘华承认,中国已经进行了大规模放射源排查,并要求所有单位在申领新的许可证之前,必须先交待“家底”。但由于中国放射源应用已有几十年历史,是否真正做到了不留死角,“我也不敢说100%确定”。
如何具体地消化略显沉重的历史遗产,也是一个长期的考验。
按照新的规定,所有使用单位在购买放射源时,都必须预留出足够的退役费用。 然而退役费用往往十分高昂,甚至远高于购源成本。以四川原子能研究院此次退役228枚老旧放射源为例,支出就高达500万元。
然而,以往很多用源单位并未留出这笔庞大的退役资金,而目前不少单位经营状况不佳,也根本无力承担这一费用。虽然从国务院449号令实施到2006年底前,中央财政已经斥资3000万元,替一些倒闭、破产以及确实无力承担的单位放射源退役埋单,但仍有很多单位,或者因为信息问题,或者因为当时放射源尚有使用价值,错过了这次机会。
刘华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考虑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来逐步化解这一难题。
除了鼓励国内主要的放射源生产厂家,包括中国原子能研究院和中国核动力研究院,回收没有签订合约的废旧放射源进行再利用,同时也鼓励各省放射源废物库为没有能力的企业减免一定的储存费用。此外,环保部也打算利用中央财政污染减排专项中的环境保护治理费用对此进行补助;而无力承担费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也被要求对废旧源处置提供资金帮助。
据悉,环保部正在制定《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条例》,有望于明年正式出台。届时,废源处理的经费问题有望在法律层面上获得最终解决。
按照规定,各地的放射源退役之后,都要进入该省放射性废物库暂存;之后有些可以做无害化处理,需要长期储存的则将被运往位于中国西北地区的国家长期废物库。但问题在于,目前各省废物库的收费标准并不统一,而过高的收费,显然会影响退役单位的规范化退役的积极性。
除了收费标准,容量也是个问题。经过20多年的运行,到2007年底,各省放射性废物库收贮的废旧放射源达到了4万余枚,库容已近饱和。此外,有部分省份甚至没有自己的废物库。尽管早在2005年,中央就为此投资了4亿元,但“一省一库”的目标,也要到明年才能实现。
多纬度考验
在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源安全室主任、研究员周启甫看来,即使制度都到位,指望整个行业在一夜之间就由乱而治,也并不现实。
“历史上留下的欠账多,又不可能采取‘休克疗法’。”他对《财经》记者坦言,目前采取的很多整改措施,只能逐渐完善,慢慢地规范化。除了有形的资金制约,人员的培训以及安全意识的强化,也都需要一个过程。
因此,就纵向而言,中国的放射源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但如果与国际上比较,差距仍然明显。业内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承认,即使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来考量,中国在放射源方面的安全事故也仍然处于偏高的状态。
鉴于核技术安全应用没有国界,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长刘华告诉《财经》记者,中国也一直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美国能源部等国际组织或机构进行合作,以加强中国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在对监管人员和销售使用人员的培训中,不少师资、资料、标准放射源检测设备乃至探测设备,都来自国际原子能机构。
美国能源部放射性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罗伊・斯图尔特,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强调,1984年中国国家核安全局成立后,两国政府就在次年7月签署了关于核能应用安全问题的协议。目前,两国间的合作已覆盖核反应堆和应用技术、核应急事故的管理、核设备和技术交换、国际放射源保安以及废旧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无论是在今年5月的汶川大地震之后,还是在北京夏季奥运会的安全过程中,这种合作都已经初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中国核安全所面临的考验,并不局限在放射源管理一隅。更大的考验,或许来自正在进入快车道的核电。
在今年11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投资为955亿元的广东阳江核电工程和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两个核电项目,已经正式获得批准。中国目前核电总装机容量约900万千瓦,之前制定的规划,是到2020年达到4000万千瓦。但有消息说,中国已经有意向将这一目标上调到7000万千瓦乃至以上。
从1991年秦山核电站投入运行以来,中国核电安全记录堪称完美,至今未发生过一起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但随着大量新增项目即将投入运行,监管的压力也势必同步加码。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刘华在强调中国的核电制度是完备的同时,也承认面对这种格局,中国的监管人手和技术手段上仍然存在不足。环保部本部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人员,再加上六个大区的监管站,也只有300多人。人员短缺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那就是只能充当“救火队员”,短期或许可以应付,但绝非长久之计。
此外,中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内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实验室,对涉及核电安全的技术性问题做全面深入的研究。仅仅依靠过往的经验,以及借鉴国际经验,“终究还是缺乏发展的后劲。”刘华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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