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发展科技金融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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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珺
摘要: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为无锡科技型产业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充分调研无锡科技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无锡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无锡市政府、银行和企业应共同联手,从政策安排、金融创新、中介服务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科技金融 融资 实践 创新
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项制度安排。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这为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近年来,以传感网、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为代表的一批科技新兴产业在无锡蓬勃发展,无锡已经集聚了近1000家“530”企业,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初具规模。2010年8月,无锡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为实现无锡科技型产业持续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一、无锡发展科技金融的实践
近几年无锡强势推进“金融强市”战略,伴随着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无锡的迅猛发展,无锡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也不断加大。
(一)扶持政策有力推动
经过市金融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半年左右的充分酝酿,2010年8月无锡市出台了《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这一《行动计划》是无锡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提出未来三年,要在无锡“基本建成一个传统金融与科技金融互动支持、金融创新与服务规范全面加强、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同步放大,基础工作扎实、服务功能完善、风险分担可控,支持重点突出、政策扶持有力、工作流程规范,具有无锡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无锡市在江苏省率先启动创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短短几个月,无锡市就获批成为江苏省内首个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与省国信集团、江苏银行、华泰证券、紫金保险、省再担保公司等省属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借助其在金融工具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无锡科技创新创业。在政策引导和扶持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公司、再担保公司等接连诞生。无锡科技金融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为江苏乃至其他试点省市做出了前瞻性探索。
(二)创业投资发展迅猛
近年来无锡着力加大推动直接融资体系发展,对“530”A类项目提供100万元的创业资金,于2009年设立了分5年到位的10亿元规模的创业投资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当年即引进创投企业10家、资金规模18.6亿元,2009年末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到了72.8亿元,增长幅度523%,创投企业家数和投资项目居全省首位。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创业投资公司达到37家,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华软、德创、德同、昆吾九鼎、深圳力合等境内外知名创投公司均已落户无锡,正在加快成长壮大的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将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越来越充足的股权投资资金来源。
以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前身为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于2000年8月,是无锡市委市政府构建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平台,也是无锡市最重要的以政府资金为主导、多个法人投资的高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主要从事对科技型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提供资金和相关配套的服务,以支持、孵化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导向的高科技技术人才的创业,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公司采取“投资+孵化”相结合的新模式,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创业资本适时退出的机制实现创业资本保值增值,并优化了无锡市的创业投资环境。截至2010年10月,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项目173家,其中投资“530”项目A类企业119家,投资金额1.51亿元;累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13家,基金规模36亿元。
(三)金融创新稳步推进
2010年9月,全国农行系统首家、无锡第一家科技支行揭牌。农行无锡科技支行立足于科技金融体制的创新,以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属产品、专门流程、专项补偿等“五专”运作模式区别于传统的营业机构,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政府推荐+担保+贷款”、“创投+担保+贷款”以及“统贷支持”三种信贷资金运作模式研发金融创新产品。并且联合创投机构、担保机构、基金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开展多方合作,支持科技企业开展资本运作。
为满足科技企业小额贷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无锡积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运作,不吸收公众存款,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经营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由无锡新区创投集团与中益集团等其他四家民营科技和投资公司共同组建的东南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江苏省首批两个经批准筹建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之一,成为无锡市第一家专营科技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与此同时,针对科技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日渐增多。知识产权融资、股权质押融资、“530”企业专项贷款等取得较好成效。2010年1至10月份,向“530”企业发放贷款就达到了80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无锡市近年来已办理股权质押贷款60多亿元。宜兴农合行尝试发放了首笔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1500万元。
(四)中介服务初步构建
2010年1月,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并试营业,意味着无锡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搭建成功。无锡产权交易所按照“一所六中心”的模式,下设股权登记托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登记评估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及融资服务中心等。这一运作体系主要是为解决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发展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推进实现科技金融“一体化”服务而构建的。无锡产权交易所自试营业以来,已完成质押项目13个,质押股权12780万股,融资金额1.29亿元。
无锡市政府为逐步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开展再担保业务的通知》等政策,并注资2400万元设立无锡市(科技)再担保公司,形成由各区政府确定1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市再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分担体系,增强“530”等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目前,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已达89家,注册资本104亿元。
二、无锡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初创期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科技企业在成果转化初期和规模化初期普遍面临着资金的障碍,急需政府资金、银行信贷、民间资金的支持。但是就创业投资体系而言,对于本地初创期企业发展的财政支持不足,现有政策对创投企业的风险补偿力度不大,《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每年按不高于其实收资本的3%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其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并且,无锡市为科技企业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大多向“530企业”倾斜,服务面和投资金额还有待扩大。另一方面,从信贷资金投入来看,由于初创期科技企业刚完成研发或初步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但产品、市场、前景尚不稳定,银行基于安全性原则更愿意将扶持对象限于有产品、有订单、有市场、有现金流入的科技企业,对于初创期科技企业难以大规模介入。初创期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科技对金融的需求与金融的供给之间还是存在落差。
(二)金融创新相对滞后于科技创新
虽然为了解决科技企业融资瓶颈问题,商业银行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但是一方面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完善、分业经营政策限制等因素较大地限制了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针对科技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手续繁琐,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面缺乏权威、专业的评估机构,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侵权、变现等问题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使得银行面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非常谨慎,通过知识产权融资等无形资产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还很少,金融创新手段明显滞后,也限制了更多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
(三)中介服务平台有待完善
中介服务机构是搭建各金融服务主体的桥梁。无锡产权交易所于2010年1月正式成立并投入试营业,在一定程度上为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缓解无锡地区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途径,为完善股权资本投资和退出机制、推动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提供了平台,但是其综合服务平台和功能还有待继续建设,平台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此外,虽然近年来无锡市融资担保市场快速发展,但大多数担保机构由民营资本出资组建,出于风险控制和盈利回报考虑,对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条件较高。
三、推进无锡科技金融发展的思考
(一)创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
政府是科技金融体系中特殊的参与主体,是科技金融市场的引导者和调控者。无锡市政府在推进科技金融发展中,应整体部署,创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是一个漫长而充满风险的过程,政府应在其成长路线图中的各个阶段,通过创投先行投入、银行信贷跟进、上市助推等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形成满足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各阶段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投、保、贷、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尤其在科技金融发展初期和科技金融高风险领域,政府应重点扶持,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和优惠的政策引导科技金融资源的流向, 或者通过直接介入的方式发挥财政投入机制的激励杠杆作用,实现科技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不断推动科技金融工具创新
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的绝大部分是传统业务,缺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效机制,金融工具的创新明显滞后于科技创新,这就需要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提供更多适宜可行的金融工具。例如中关村科技园区推出了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担保融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创新产品,就很值得我们借鉴。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典型,作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科技、高学历人才、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性,但缺乏有形资产抵押的特性。银行业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工作力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规范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程序,健全完善统一的申请标准和操作规章制度。同时,为规避风险,银行应建立完善内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系统,加强贷后管理,加强银保合作等多方合作,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的风险防范分担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一要打造专业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创业资本的退出机制。以无锡产权交易所建设发展为基础,促进各类产权有序流转。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科技企业到无锡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非公开股权交易系统,探索科技成果退出渠道。加快建立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规范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健全各类科技成果定价、评估、转移的信息、财务、法律、咨询的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资产转让和交易等方面充分发挥功能,大力提高全市无形资产融资比例。二要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中介服务体系,做大做强无锡现有的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平台。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做大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等)质押担保方式。
(四)开拓民间互助融资渠道
在政府、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同时,努力开拓民间互助融资渠道也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创新。可以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经验,在培育成熟的前几批科技型企业中开拓民间融资渠道,设立科技企业信用互助专项资金,引导科技企业认缴部分信用互助基金,共同设立科技企业信用互助担保基金。科技企业信用互助担保基金的设立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再加上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性资金,以较少的财政支出带动较多的社会资金运转,并按议定的比例放大担保额度,分散科技企业融资风险。这种政府、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合作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可复制性强,适合推广,较好地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房汉廷,关于科技金融理论、实践与政策的思考[J] .中国科技论坛,2010(11)
2.何敏峰,关于无锡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情况的调查[J] . 金融纵横,2010(7)
3.科技牵手金融,城市转型新引擎,无锡日报,2010年12月2日
(作者单位: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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