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劳动力供需结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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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雪梅
摘 要:文章结合忻州市经济发展实际,论述了当前忻州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劳动力 供需结构 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221-02
近几年来,我国由劳动力无限供给,变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陆续出现了“用工荒”现象。在企业用工发生逆转的背景下,山西省忻州市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地区经济结构发展状况的限制,劳动力总量过剩与局部有效供应不足同时并存,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明显。
一、当前忻州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情况
1.劳动力处于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忻州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市,全市辖14个县市区,190个乡镇办事处,4996个村,总人口309.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8.6万人,占总人口的77%,有农业家庭70.3万户,有农村劳动力96.2万个,耕地面积648万亩。按现有资源配置,农村第一产业约需劳动力32.4万人,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60多万人。全市每年还要新增1.5万~2万个农村劳动力。忻州市就业不充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十分艰巨。
2.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从忻州市劳动就业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年前两个月用工登记单位有7300户,劳动者求职登记人数为9710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仅为1690人,职业介绍成功率仅17%。一是从企业(行业)看,招不到农民工的主要是一些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的企业(行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二是一部分人或是年龄偏大,或是素质较低、技能落后,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三是一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一些大学生所学专业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以及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的渠道不通畅。四是人力资源市场竞争加大,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涌向城镇后,对在业劳动者岗位造成冲击。
3.劳务经济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2009年忻州市累计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已经由2001年的8.9万人增加到49.5万人,其中38.2万人实现了8个月以上比较稳定的转移,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2001年的170元增加到2010年的1446元。全市农村劳动力步伐转移加快,87%的返乡农民工实现了创业就业,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柱产业。
4.农民工市内转移就业缩减。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忻州市经济结构单一的因素制约,忻州市辖内定襄县的法兰制造、原平市的加工制造均出现低谷,煤炭市场的资源整合和铁矿企业的纷纷关闭,工作岗位减少致使劳务用工数萎缩。如代县的铁矿企业,原来生产经营的有200余户,铁矿资源整合后170多户停产,仅有够规模的34户生产,仅对代县籍农民工需求减少近万人。
5.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加。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发展和结构调整,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就业人员的就业结构也进一步优化。2010年全市从事第一产业就业人员58.57万人,比1978年减少10.69万人,年均减少0.56%;从事第二产业就业人员27.75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17.1万人,年均增长3.24%;第三产业就业人员41.29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27.09万人,年均增长3.62%。全市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结构由1978年的76∶12∶12转变为2010年的46∶22∶32,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向第二和第三产业逐步转移,使邮电、住宿、餐饮、房地产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吸收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
6.女性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业比例偏小。据忻州市统计局对非公有制企业抽样调查统计,2010年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女性从业人员有22013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21%。而在发达城市,女性从业人员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45%左右。忻州市经济结构以重工业为主,在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三大行业的从业人员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数的77%,其中三大行业中女性所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分别是19.7%、9.4%、4.9%。从不同岗位看,在经营管理人员中,女性占到21.9%。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到28.1%;在技能人员中,女性占到18.4%。
二、对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的原因分析
1.对劳动力年龄和性别的需求与供给出现差距。企业用人需求中,18~34岁年龄组劳动力始终供不应求。截至2010年底,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近33万人,比重为10.9%,市辖区人口50.34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5.6万人,占总人口10.7%。人口老龄化将制约到今后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在性别方面,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一直高于男性。特别是在一些住宿、餐饮业,对年轻女性的需求出现比较大的缺口,而在外出劳动者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女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2.企业用工条件要求与农民工自身素质存在差距。通过对2010年在忻州市劳动就业部门用工登记的部分单位进行调查显示,37%的新增岗位需要初级工以上的技能水平,其中近10%的岗位需要达到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而对农民工的调查则显示,虽然其中有2/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但近半数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培训,只接受过15天内简单培训的占25%,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的仅占13%。从用工需求对象看,不能满足的主要集中于年轻工人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熟练操作工。在调查企业招不到或招不满农民工的原因中,有30%的企业认为“农民工不少,但符合工作要求的不多”;24%的企业认为“工资偏低”。
3.劳动力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加重了结构性失衡。忻州市职业介绍机构主要分布在城市,信息的发布渠道有限,对农民工流动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引导性较差。农村劳动力获得外出就业信息的主渠道是亲朋好友,这些信息零散且不及时,导致供求难以对接和流动的盲目性。个别县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中介服务体系,但服务管理不完善,中介组织良莠不齐。一方面是企业招工难,一方面是农民出不去,农民盲目无序流动的现象比较普遍。据调查,忻州市农民自发转移的占73%,输出的农民工就业环境差,特别是维权方面更是薄弱环节。这就造成培训与劳动力市场联系不紧密,培训单位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培训专业,影响了输出。
4.企业用工理念陈旧,影响了企业用工。新一代的农民工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变,企业在挑选员工的同时,员工也在选择企业。据了解,目前招工困难的主要是那些条件比较艰苦、经常加班、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企业,而那些待遇较好、管理规范、收入较高的企业,员工依然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企图依靠廉价劳动力赢得竞争的企业,发展将变得更加艰难。因此,提高薪金、改善福利、增加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改善工作环境等方面,必将成为企业面临用工荒时考虑的因素。
5.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培训主管部门各自为阵,严重制约了忻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发展。当前全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的经费,还是仅靠国家和省里补助的“阳光工程”经费。每年只有2万左右的人能享受,覆盖面小。“阳光工程”补助标准较低,不能满足较高技能的专业培训。市县“农转办”的工作经费严重缺乏,由于忻州市财政困难,2005年以来,只是市级有少量的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均没有任何的工作经费。而且涉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部门有农业、科技、教育、劳动、财政、妇联、共青团等10多家,出现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互不连通的管理体制,使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陷入无序和盲目状态,各类教育单位的培训能力、资源的统筹配合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措施,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
6.忻州市城镇化率偏低,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截至2008年,忻州市城镇人口达到113.44万人,城镇化率为36.71%,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呈稳步提高趋势。城镇化的发展,为优化社会分工和协作、加快生产力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和平台。但横向比较,山西省城镇化率为45.11%,全国的城镇化率为45.70%,而发达国家已基本完成了人口城市化过程,城市人口占到80%左右。可见,忻州市的城镇化水平还相当落后。因此,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经势在必行。
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忻州市农村劳动力的绝对富余,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致富达小康目标的实现,也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破解供需矛盾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1.充分发展当地经济。发展经济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必要条件。实施劳务输出固然能暂时缓解本地就业压力,但随着城市经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使大中城市容纳劳动力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向外输出只是一时的权益之计。根本的解决办法,只有通过大力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才能真正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专用粮食和蔬菜、林果、畜牧水产等高收益产业,促进农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壮大民营经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民营企业具有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力,出台优惠政策,启动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办企业、立产业,是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2.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建议设立专门办公室统筹规划,集中资金,有效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统一实施培训任务和计划,促进各部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使农民培训工作的效益达到最大化。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建立考核监督机制。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做到层层有目标、有责任、有考核,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借助人大、政协等对基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大合唱。做到“三同时”:一是农业资源与农村劳动力资源同时开发;二是农业结构与农村劳动力结构同时调整;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同时抓,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系。
3.提高农民工培训质量。各基地学校要严格工作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创新培训方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的培训对象,开展特色化、专业化,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育一批转移培训龙头基地学校。要坚持外输、内转、创业三策并举,进一步拓宽转移就业渠道。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人而异,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扩展就业空间,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不仅要注重增加培训人数,更要在提高转移率和就业稳定率上以及持续增加农民工收入上下工夫。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这条主线,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的培训对象,开展特色化、专业化,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系统内对农民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技术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4.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要明确维权机构,设立维权举报电话,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在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应有人诉、有人管、有人伸张正义。加快制度创新,实行“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逐步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统计制度,农民工与市民享受同等的就业待遇。城乡劳动者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一视同仁。
5.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将农民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对所拨经费实行集中管理、项目拨款、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适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
6.努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小城镇是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集散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一是可以促进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二是可以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三是可以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转移一部分劳动力到小城镇去,把土地转移到一部分农民手中,就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应把发展小城镇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抓紧规划,科学布局小城镇中心、产业纽带、园区建设和市场格局,放活土地租用机制,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户籍管理制度,规范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只要城镇体制和政策理顺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零业、餐饮服务业就会随之发展起来。这样,不仅可以吸收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而且可有力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
总之,要通过管理和服务的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对农村劳动力宏观有序流动的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实现充分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忻州荣军精神病医院 山西忻州 034000)
(责编: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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