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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大学生犯罪预防的新视域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武晓婕 郭英勇

  摘要:针对目前大学生犯罪案件的上升趋势,从生命教育――大学生犯罪预防的新视域出发,提出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基本内涵,分析大学生犯罪中生命教育缺失的表现,探讨预防大学生犯罪中生命教育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生命教育大学生犯罪预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068-02
  
  当2001年清华大学刘海洋虐熊案、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四命案、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在教室轼师案等案件让作案者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在我们倍感痛心时,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撞人后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对对方连捅八刀致其死亡,2010年12月7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再发大学生杀人案,大学生李博因女友变心而酿造一死一伤惨剧,面对近些年大学生犯罪案件的上升趋势,可以看到尽管每个案件的动机各有区别,但不难发现,它们也有一个共性:生命意识薄弱,缺乏对生命本质的理性思考,不懂得生命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和珍惜生命,因而容易轻易处置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可以说,生命教育的缺失已经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却被忽略的原因。
  
  一、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基本内涵
  
  生命教育,顾名思义就是有关生命的教育,是指导个体去了解、体会和实践“爱惜自己、尊重他人”的一种价值取向活动。大学生的生命教育就是要教会大学生确立生存意识,强化发展意识,升华追求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使大学生树立起积极、健康、正确的生命观。生命权是人拥有的所有权利的起点,任何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严惩。尊重生命,要求我们以最虔诚之心去感悟生命的本义。所以,生命教育的低层次目的是避免个体作出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高层次目的则在于培养个体正面积极、乐观进取的生命价值观,并且能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从预防大学生犯罪的角度而言,大学生的生命教育最终目的要教育大学生认识生命,进而引导他们欣赏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直至热爱生命。一旦达到这种境界,他们就会重视自己的生命质量,不致因为犯罪而遭受刑事处罚,给自己的生命蒙上抹不去的阴影,甚至断送自己的生命;他们就会顾惜他人的生命,而不致因实施犯罪而结束他人的生命,给他人生命带来残缺。在当前形势下,对大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刻不容缓,生命教育应该成为大学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的基础,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有效路径。
  
  二、大学生犯罪中生命教育缺失的表现
  
  1 缺乏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正确认识。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来是一瞬,去是永恒。人到底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着?如何在生命的历程中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让生命焕发出至高无上的美?等等一些问题直接关系一个人人生观的取向。大学生正介于青少年晚期及成年初期,这是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学生容易感受到价值观混淆以及生命意义感缺乏的阶段。近年来,大学生群体中伤害自我或他人生命等漠视生命的现象便是其“生之困惑、死之盲然”困境的突出表现。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案件中,马加爵在行刑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什么追求,就是很失败”,“有信念的人,活着才会快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在其所撰写的《马加爵的犯罪心理分析报告》中指出:“马加爵对人生意义的看法,是最终导致他如此冷漠地杀害四条生命的本质原因。”因此,从根本上讲。类似的生命困境正是大学生缺乏基本的生命意识、无视生命意义与价值或只从功利角度审视生命和把握生命价值的结果。没有认识到一个个体生命,他既属于家庭、属于他自己,也同样属于整个社会。他不但不能杀人,做危害社会的事情,也不能轻生自殇,因为这同样是危害社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2 过分强调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很强,喜欢独立,具有个性,强调自我权利的实现,这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但一味强调个体利益而缺乏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就容易陷入个人中心主义。当来自于自身利益的不合理的“诉求”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些大学生往往表现出很强的弹性,将现有法定权益扩大化。有些大学生以自己为中心为符合自己的所谓利益而调低自己的道德甚至法律底线,提出对于国家、社会、家庭的“非分”要求和不合理的利益主张。在人际交往中,许多大学生更多的是考虑自身的利益,很少尊重他人的感受。李玫瑾教授指出:“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他在精神上一直是孤独的。因为他总不愿与人交流,不愿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交通肇事后不但不施救反而拔刀杀人,据其供述,怕自己车号被受害者记住而遇到麻烦,还说“当时慌乱,没有考虑到后果……”,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我害怕她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父母和家人”,父母的严格、冷漠、讥讽让药家鑫人前温顺如羊,内在则粗野癫狂;表面顺从乖巧,内心则愤怒如海。正如心理咨询师所言,药家鑫“性格偏得太厉害了”。这些以自我为中心的大学生不擅长与他人进行情感交流,这容易使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能及时从同学、朋友、老师或亲人那里得到安慰和同情以宣泄不良情绪。遇到挫折时。往往在一时冲动之下用攻击他人或伤害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忽略了自己的言行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3 缺乏责任感,做事比较任意,不计后果。人的生命健康权是第一位的权利,是受到宪法与法律绝对保护的,任何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不但人的生命有限、脆弱,我们还应推己及人地珍惜和爱护其他一切生命之物和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阳光雨露、鸟语花香、鱼翔浅底、鹰击长空,这是大自然的生命,欣赏这一切,爱护这一切,理所当然是人类责任所在。相信这样的道理,身为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的付成励是应该知晓的,在一个学法知法的年轻人身上,为什么没有收获理性的克己守法的果实?一个鲜活的年轻人,为何视生命如草芥?对于被邻居叫做“妈说”的刘海洋而言,从小母亲的严格管教与包管一切不但让他丧失了生活的自理能力,也变为了一个理性的侏儒。他在大一的时候学过《法学基础》,知道猎杀野生动物是犯罪,但是不知道烧动物会怎样。两次向熊泼硫酸的时候也知道违法,但仅为了测试一下熊的嗅觉就毫不顾及后果的去做了。这说明现在的大学生缺乏的并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而更是责任意识、责任感及法制观念。如果没有责任感及法制观念的支撑,就必然会失去对道德及法律的尊重与信赖,即使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仍可能经受不住私欲的诱惑而违法乱纪甚至犯罪。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中生命教育的路径选择
  
  生命教育的缺失已经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却被忽略的原因,教育大学生敬畏和珍惜生命、用客观态度看待生命现象将对预防大学生犯罪起到积极有效作用。
  
  1 重视生命教育,提供组织保障,形成有效机制。当前形势下,重视生命教育,理应成为我国学校教育的内在任务。首先,学校党政、学生工作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等宣传教育阵地,在校内大力提倡、宣传、推动生命教育,把生命教育渗透到第一和第二课堂,使其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以多层次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生命教育环境;其次,有关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优化生命教育的信息环境,在校园网中过滤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垃圾信息,形成正确的生命教育舆论导向;第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德育教师队伍、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工作中多方渗透生命教育,多方警惕大学生违法犯罪苗头,一般在大学生犯罪前都会出现反常表现,要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做好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反常现象,及时予以开导,特别是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将各种消极思想和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内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主渠道,在其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内容不但必要而且可能。通过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生死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教育大学生懂得最高尚的道德是爱,而爱的根源来自对生命的爱护与尊重;注重情商能力的培养,灌输珍惜自己、他人生命的思想,灌输遇事冷静寻求有效解决途径的思想,灌输“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思想;引导学生认识不同行为的不同后果;针对热点问题如马加爵案件、药家鑫案件、李博案件开展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活动。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只有建立生命神圣论、质量论和价值论相统一的生命观,才是唯一正确科学的生命观。
  
  3 在心理教育和咨询工作中渗透生命教育内容。在高校的心理教育和咨询工作中,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健康积极的人格品质,矫正不良品格,减少人格障碍的发生,让学生及时疏导和释放负面情绪,同时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学会对他人情绪的识别,从而预防大学生犯罪事件的发生。做好心理咨询、疏导工作,将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抗挫折能力,使学生知道用死亡应时困难是消极行为,勇敢面对生活中不幸,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同时让学生知道生命的不可逆性,增强处理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的能力,了解突发事故中积极有效的应对方案。
  生命教育是大学生犯罪预防的新视域,通过对大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可以提高其对自身的生命意识和对他人对一切有生命之物的尊重,认识生命的意义,挖掘生命的价值。从而时预防大学生犯罪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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