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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发展瓶颈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书央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文章在深入调查了解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的制约因素,如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比重较低、乡镇金融机构汇路需进一步畅通、乡镇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和基层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欠缺等问题,提出了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如充分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跨行支付平台和金融高速公路作用、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支付结算业务长效宣传机制等。
  关键词:农村 支付结算服务 瓶颈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200-02
  
  农村支付结算工作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有利于加快农村资金流转,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一、当前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现状
  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建成了现代化支付系统,搭建起了金融高速公路,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了跨行支付平台,对于加速社会资金流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基层金融机构为社会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现状
  1.农村金融服务基本提供者。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是提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据统计,当前济宁市县级以下金融机构分布情况为:农村信用社网点436家,邮政储蓄银行网点204家,农业银行16家。
  2.农村金融机构支付体系建设情况。当前,各农村金融机构均已建成了行内综合业务计算机系统,其中县级机构已经接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渠道越来越通畅,支付结算功能进一步加强。各家农村金融机构基本实现了所有农村营业网点的联网运行,县级机构接入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后,可为客户提供跨行、跨地区支付清算服务。
  3.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结算业务情况。随着农村金融机构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支付结算渠道越来越通畅,为社会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支付结算业务品种。如农业银行为个人提供了银行卡、汇兑、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对单位提供支票、汇票、汇兑、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信用卡等服务。农村信用社为个人主要提供银行卡、汇兑等服务;对单位主要提供了支票、汇票、汇兑、电话银行等服务。邮政储蓄银行为个人主要提供银行卡、汇兑等业务;对单位主要提供支票、汇兑等业务。
  (二)基层企事业单位当前采用的主要支付结算工具及结算方式情况
  当前,我国建立了以“三票一卡”为主体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可供企事业单位选择的结算渠道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和国内信用证等票据工具,信用卡等卡基支付工具,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及电子银行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据调查,全市辖区农村企事业单位现金结算量约占54%,非现金结算约占46%,且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存在不均衡现象,主要采用了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汇兑和委托收款等支付方式,其中:支票约占32%,银行汇票约占2%,银行承兑汇票约占2%,汇兑约占5%,委托收款约占5%;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国内信用证、信用卡、托收承付及电子支付等支付方式均未使用。
  (三)基层农民个人当前采用的主要支付结算工具及结算方式情况
  目前,基层农民个人的资金收付仍以现金结算为主,占比高达72%。农民个人当前采用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主要是银行卡和汇兑。但随着政府惠农政策的实施,各种补贴的发放使几乎每个农业家庭都拥有了“惠农一本(卡)通”,对农民朋友使用和了解个人结算账户,降低现金使用率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非现金支付结算中,银行卡约占18%,汇兑占比约为8%,其它方式约占2%。另外,主要农产品收购企业与农户个人之间的资金结算也逐步发展为单位账户与个人账户的直接转账。
  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发展瓶颈
  1.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比重较低。基层金融机构客户主要是农民和农村个体工商户,由于受传统思想影响,习惯于现金结算,对票据和银行卡缺乏信任,基层老百姓对新的支付结算业务了解不多,影响了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目前基层农村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仍以现金为主,票据、转账及其他非现金支付业务较少。非现金支付工具能降低现金发行成本、流通成本和持有成本,提高使用者分散风险的能力,但适应各类经济主体多种经济活动和居民个人居家服务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在银行电子化建设高速发展和支付结算工具不断丰富的情况下,当前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方式结构有待进一步地优化和完善,非现金支付结算渠道需要进一步疏通。
  2.乡镇金融机构汇路需进一步畅通。乡镇机构未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还处于人工“跑票”状态。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运行,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快捷的资金清算平台,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而目前各农村金融机构只有县级营业机构加入了现代化支付系统,基层乡镇金融机构却没有加入,支付往来账凭证仍采用人工方式传递,其资金汇划业务要通过县级营业机构办理,业务中转环节多,资金到账时间慢。据调查,基层农村金融机构与县级机构之间资金到账时间需2~3天,现代化支付系统向农村延伸不足,广大基层金融机构未能充分享受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优越性。
  3.乡镇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县级以下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投入普遍不足。据调查,目前全市布放自动存款机及ATM取款机共425台,特约商户POS机2825台,绝大多数配置在县城以上城市,农村乡镇仅有ATM取款机14台,仅占3.29%;特约商户POS机41台,占比仅为1.45%。布放银行自助设备的乡镇主要是经济较发达、离县城较近的乡镇,其他乡镇还无缘银行自助化服务。调查显示,80%以上的农民未使用或不会使用银行自主服务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和应用。
  4.基层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欠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地区普及和应用。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宣传方式上较为单一、宣传面窄,宣传形式也主要以宣传单、宣传标语等简单形式进行,并没有将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导致金融宣传的效果不佳,农村居民对支付结算知识的了解仍处于混沌状态,影响了支付结算业务受众素质的提高。
  三、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的对策建议
  农村支付结算工作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十一五”规划分别提出了“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发展任务。如何将这两项发展任务相结合,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工作,促进农村与城市支付结算平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农村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跨行支付平台和金融高速公路作用。人民银行组织开发建设的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了跨行支付平台,是各金融机构间的“支付清算高速公路”,为了充分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优势,尽量减少支付清算业务信息传输转发节点、降低差错率,应当使各金融机构的各个基层营业网点的支付清算业务系统尽快与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实现对接,使金融机构所有营业网点都纳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范围,从而提高支付清算系统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支付清算业务成本。
  2.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以优化结算工具为手段,降低农村地区现金使用量,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办适合农民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支付结算工具,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卡为主体,以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适用多种经济活动和居家服务需要的支付工具体系,不断提高支付结算的水平和效率,满足农村居民多元化的支付结算需求。一是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提高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使用量,积极推行乡镇机关人员公务卡业务及农村教师工资、农村水、电、通讯、保险费银行卡代收代付业务等等,提高农村地区银行卡的使用效率;二是引导农民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办理转账结算业务,如开办通存通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等业务,减少现金的使用量;三是引导农村地区的单位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多使用支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结算,多办理如农村教师工资代发、汇款等转账结算业务。
  3.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考虑区域金融发展实际,运用政策条件,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弥补农村金融的不足,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要合理引导商业银行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避免农村网点的过度收缩;引导和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在业务范围、服务功能、支付工具上进行更多的创新,办成能够为农村和农民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涉农金融机构;农行改革已明确定位于服务“三农”,要充分发挥其在支付结算方面的资源及技术优势,网点布局适当回归农村,在助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利用放开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的机会,探索建立乡镇级资金清算及票据交换组织的方式与途径。
  4.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金融机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要合理调整现有网点,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农村营业网点;二是积极协调通讯部门,做好网络通讯工作,确保通讯线路畅通无阻,提高农民用卡的积极性;三是鼓励乡镇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在其营业网点安装ATM机,方便农民存取款;四是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方、农村超市、集贸市场安装POS机等,改善用卡环境,为农民提供更方便的服务,培养农村居民运用现代支付工具的意识。
  5.建立支付结算业务长效宣传机制。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长效宣传机制,积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知识的宣传。一是选择多种宣传方式。积极组织所属基层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开展宣传。可通过宣传板、宣传栏、宣传单、服务公示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确定宣传内容。重点是宣传支付系统、票据、银行卡、结算方式、电子支付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功能、优势、特点、使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等知识;三是建立组织体系,积极依靠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农民对支付结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广应用支付工具;四是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结合当地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开展对农民工银行卡业务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机制的建立,真正使广大农户、农民和村镇企业管理及财会人员,对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加深了解,让其切身感受到现代支付结算工具的安全、方便、快捷,推动农村地区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
  总之,通过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加快农村地区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充分拉动我国内需,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 山东济宁 272019)(责编: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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