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煤炭、有色金属、稀土、风能等资源富集,发展潜力巨大,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繁荣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意见》明确了内蒙古四大战略定位,即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团结繁荣文明稳定的民族自治区。
6月29日公布的《意见》提出,未来5年内,国家将支持内蒙古建设通至中部省份的北煤南运新通道,同时,将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正式纳入国家电网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
《意见》提到,要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电力多边交易。财税政策方面,将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进资源税改革,研究完善内蒙古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收费基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全部改为拨款;鼓励中央企业在内蒙古的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金融政策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扩大抵押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国家能源基地建设。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建设一批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矿井,建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生产矿区;支持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和鄂尔多斯等重点煤电基地建设;打造蒙西、蒙东两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建设一批兆瓦级并网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热发电基地。
根据《意见》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发展潜力巨大的煤炭、有色金属、稀土、风能等资源,将在内蒙古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建设。将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纳入国家电网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加快蒙西、呼伦贝尔等煤电基地至华北、华中、华东、东北输电通道前期工作,研究论证锡林郭勒至南京等长距离大容量高电压等级输电通道建设。鼓励利用火电输出通道外送部分风电,扩大电网接纳风电规模,配套建设调峰电源,统筹制定风电消纳方案。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重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鼓励使用未利用土地,适当增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特别是未利用地计划指标。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504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