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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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城市社区,原则上每个老年餐桌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服务老年人口不低于2000人;农村社区,原则上500户以上的村应设置老年人餐桌,其他村可根据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和消费能力设置。
意见指出,老年餐桌可以通过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1+X”服务模式、养老服务机构助餐配餐服务模式、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配餐服务模式三种模式提供老年餐饮。对于这些供餐单位,一要实行统一备案。各区民政部门对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社区(村)食堂、老年餐桌进行统一备案,符合条件规定的,可备案为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各区民政部门及时将备案情况告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养老助餐服务单位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已经备案的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开展随机巡查、明查暗访、抽样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二要严格规范管理。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应实行“五公示”,即将健康证、收费标准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养老助餐服务单位一般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要根据老年人就餐需求决定。三要加强服务过程监管。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应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就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老年人就餐情况记录作为各区进行助餐服务流量補贴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养老助餐服务单位诚信评价,实行诚信评价等级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奖罚。
对于补贴方面,意见指出,要通过“个人掏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的多方支撑、多元参与方式从长计议,拓宽资金保障渠道,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既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又兼顾助餐企业利益,实现助餐配餐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杜绝短视突击的做法,原则上不支持免费助餐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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