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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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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为了切实做好镇康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本文阐述了镇康县农民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进一步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关键词    农民负担监管;促进;农村发展;监管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0-0240-01
  镇康县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位于云南省西南部、临沧西部,集边疆、边境、民族、山区为一体,县境东邻永德县,南接耿马县,西与缅甸果敢自治区山水相连,北与保山市龙陵县隔怒江相望,县域面积2 529 km2,国境线长100 km,有1个国家二类口岸和6个边民互市点;辖4乡3镇71个建制村和3个社区,居住着汉、佤、傣、德昂、布朗、傈僳、拉祜等23个民族,总人口18.47万人,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32%。1964年镇康和永德分县,县城历经3次搬迁,2005年县城搬迁至中缅边境线上的南伞镇。镇康县城距离省会昆明723 km,距离缅甸果敢自治区首府老街9 km、腊戌157 km、曼德勒439 km、内比都756 km、皎漂港991 km,是国家“一路一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最前沿。镇康县山区面积占98%,最高海拔2 978 m,最低海拔510 m;矿藏、水能和生物资源丰富,探明有铅、锌、铁、锡等30多种矿产,其中铁矿储量达2.6亿t、铅锌矿储量达300万t;有大小河流44条,水能可开发量达47万kW,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3.31%,2013年县城南伞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
  1    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情况
  1.1    村级组织领域
  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未转给村级组织负担;未出现以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义举办的“滥培训、滥考察、滥开会”等增加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不存在以赞助、捐助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活动经费等做法;村征订党报党刊超限额的现象也没有发生[1]。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
  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照年检等事项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2]。
  2    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情况
  2.1    农村义务教育领域
  县教育系统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和镇康县14年免费教育政策。县教育主管部门定期深入到各乡镇各中学、小学、幼儿园落实教育政策执行情况,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向乡镇、村组、农户宣传教育政策;其次,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政策;最后,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方式,由学校教师讲解给学生,学生再把教育政策宣传给家长。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国家“两免一補”和镇康县14年免费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3-4]。
  2.2    农村计划生育领域
  关于优生优育、晚婚晚育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不存在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
  2.3    农民建房领域
  严格执行国家各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不向建房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2.4    生猪养殖领域
  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屠宰加工服务等费用。
  2.5    农民用水用电领域
  严格按照规定计收农民水费、电费,不存在摊派、搭车收费的做法。
  2.6    农机服务领域
  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不存在搭车收费的现象,自愿性经营服务收费根据农民意愿自由选择,无强制性收费行为。
  3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概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劳管理办法》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及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原则。严格按照奖补的范围和规定程序,主要以建设自然村内户外水泥硬板路为主,兼顾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坚持群众事宜由群众自己决定,群众自己投工投劳自己施工建设。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参会代表必须>2/3的农户,按一户一票进行表决,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能进行筹资筹劳。
  4    开展贫困地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
  镇康县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和扶贫资金使用等强农惠农政策都落实到村到户,对扶贫开发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代扣代缴其他费用和搭车收费等现象。
  5    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机制
  5.1    扩大宣传,提高认识
  县、乡政府及其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扩大范围,通过多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涉农收费部门工作人员明白农民负担是一根“高压线”,务必引起重视。同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减负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考评的内容,以提高认识、引起重视,推动减负工作抓实抓好。
  5.2    强化监督,严肃查处
  县减负办、县纠风办以及乡镇纪委、农经机构要不断充实力量,经常深入村组、深入实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农民负担反弹案件,以责任追究促政策落实、促制度执行、促行为规范。
  6    参考文献
  [1] 区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检查报告[EB/OL].(2017-10-12)[209-01-10].https://wenku.baidu.com/view/333aa0b6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40.html.
  [2] 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与对策研究[EB/OL].(2013-03-20)[2019-01-10].http://biyelunwen.yjbys.com/fanwen/gonggongguanli/614138.html.
  [3] 黄欣.农民负担隐患分析与对策[J]南方农业,2014(1):91-93
  [4] 刘宇鹏,张存彦.农民税外负担的经济学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3(4):65-67.收稿日期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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