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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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督促部属各单位以及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不断改进农业领域财务工作,2016年5月13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文从形成全新的农业领域财务理念、不断增加财政支持农业力度、持续推动相关项目优化组合、主动创新支农投入方式、全面强化农业财务监管工作、继续强化农业领域财务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农业部;农业;财务工作;意见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9.02.018
农业领域财务工作始终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转变农业领域发展形式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支撑力量,更是提升我国农业财务管理能力的关键之处。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国的农业财务工作者在落实相关政策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农业主管部门执行涉及有关岗位的政策等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鉴于我国农业领域现代化进程的持续实施,农村地区改革的不断推进,从而对农业领域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均应主动适应于新形势的需求,通过提升自身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与水平,从而为我国农业领域朝现代化方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形成全新的农业领域财务理念
一是建立农业领域财务管理新理念。更加积极地落实新型农业开发观,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实好提质与增效工作,稳定粮食增收进程这一重点任务,树立全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开拓财务管理职能,有效转变管理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妥善安排好政府与开发市场间的联系,不仅要积极运用好相关产业与财政政策来继续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而且还应当积极运用金融方面的政策来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不仅要积极运用行政方式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而且还应主动用好市场化手段与社会力量来支持农业领域的发展,使我国农业现代化能够得到显著发展。
二是建立新型财政支农体系。要发挥好财政资金政策的公共性与基础性价值,不断增加对农村地区公共领域以及公共产品所给予的经费投入。改变以往资金分散化使用的惯例,持续提升统筹协作意识,主动集中相关资源,在增量和存量上做足文章,集中有限的资金办更多的事。全力发挥好财政资金所具有的重要引导作用,带动金融以及社会资本来推动现代农业事业的发展。要切实摒弃粗放型的投入形式,持续提高资金支持的精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不断增加财政支持农业力度
一是落实预算资金。要结合“三农”领域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抓好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落实工作。农业领域专项转移资金应聚焦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农业生态保护、切实强化农民群众收入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出台政策,推动农业产业的转型与升级。农业部门的预算资金应当致力于提高自身的宏观调控与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对农业领域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强力度。
二是健全农业生产领域的各项补贴政策。在认可补贴政策的前提下,要应用好农业生产补贴类的政策,从而建立起以绿色可持续发展农业为依据的补贴管理机制。做好农业生产补贴与相关产业之间的政策对接,建立农业政策的升级版,做到财政补贴总额能够有所增加,从而让支农资金结构变得更加健康,也就具备了更为精准的目的。各项具体目标则要全力支持农业生产转向,做到鼓励生产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两者并重的方向加以转变。支持的方式应当从直接给予补贴转向更多运用财政政策来推动金融业以及社会资本进入到农业领域之中。
三是创建精准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绩效目标更加明确、政策成效更为突出的资金投入监管体系。要依据实际,因地制宜地应用好支农补贴和金融操作工具等,形成相应的定额管理机制,做到直接体现。要以种养殖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为重点,创建农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化系统,快速把握农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做到差异化支持。
3 持续推动相关项目优化组合
一是增强项目清理与整合工作强度。结合实际,对目前项目实施全面清理,综合运用转移支付与预算项目等相关资源,在投入总金额不降低的状态下,应当切实打开部门之中的各类限制,有效合并性质与内容比较相近的项目,并且调整目标不到位、成效不显著的项目,从而较好地盘活有限的资源,创建边界比较清晰、目标较为明确,且举措较为精准的大型项目。要切实转变传统观念,积极改进与整合相关农业类项目,创建绩效考核、评价与激励体系,从而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推动农业类项目建设的高效率平台。运用简政放权等形式,通过各种方式来推动农业类项目的建设工作。要以建设农业类项目建设平台为基础,把以前的碎片化设计方式改进与提高依据产业链加以落实,对能够推动生产能力提升、提高农民群众收入的项目加以优化改进,不断提高落实政策的成效。我国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不仅要促进项目实现优化与整合,而且还应当积极参与当地农业项目整合之中,让农业项目能够更好地服务农村群众。
三是健全项目动态化调整体系。落实好项目的储备、设置等內容,建立起具体的项目体系。对于尚未进入到本体系当中的项目,则不能列入到有关的预算体系之中。对已经入库的农业类项目,还要实施全面评价与审核,完善项目库相互间的信息管理体系,依据工作的重点予以合理的调整。强化项目管理工作,确定项目的建设周期,将预算执行和预算安排挂钩。探讨创建项目退出体系,对于效果不够显著、预算执行比较慢,而且资金使用率不够高的项目,则应当取消,甚至视情况予以合并。 4 主动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一是切实转变财政类资金支出方式。更好地发挥出我国财政资金所具有的引导性作用,拓展融资途径,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政府购置服务、以奖代补以及风险补偿等对策,推动金融与社会资本朝农村地区发展,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率。主动实施农业税收优惠措施,把宝贵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经营性资产之中,并运用股权加以量化到户。
二是完善农业产业信贷担保机制。以农业信贷担保单位为重点,以农产品主产区以及农业大省为着力点,在较短的时间内建设具备政策性与独立性较强的全国性农业类信贷担保机制。运用资本金注入、担保费补助以及风险补偿等措施,保障农业信贷担保机制能够保持切实稳定。我国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参与到农业信贷担保机制建设与管理之中,促进农业信贷担保单位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农业信贷担保机制的未来发展之路。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类产品开发。致力于让金融机构更好地符合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及农业产业的具体特征,在全力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抓好农业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开发特色化金融服务。抓好新型农业类经营主体的信用机制创建工作,改进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更好地支持我国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
5 全面强化农业财务监管工作
一是健全农业项目监管体系。在农业类项目监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进行管理。各项目都要有与之配套的资金类管理方法,并对农业类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负责项目实施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对于建设目标、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加以细化。对目前的项目管理办法加以清理。对于已经不符合当前管理的方式,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修订甚至取消。千方百计地完善对农业类项目实施管理的方式。进一步改进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内控体系,完善有全制度,施行分级授权机制,保障各事项的审批、实施与监督既彼此分离又相互制约。
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落实到农业类项目开展的整个流程,从而完善项目资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状况,促进资金的科学调配与规范使用。创建绩效资金管控机制、内部绩效监管体系,拉长监管工作体系,真正落实到农业类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更加关注绩效管理的成效,综合运用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项目落实状况实施公正、客观的评价,并且落实好绩效方面的考评工作,做好对绩效评价加以运用的工作,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三是抓好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种形式的监督,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社会公开本单位的预算、决算等信息,尤其是对项目审核、资金去向等状况,除涉密类信息以外均应对外公开。对媒体比较关注,尤其是牵涉到惠农政策的有关问题,应当快速加以回应并予以科学处理。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方法来改进互联网条件下的财务管理流程,把相关项目的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内容加入信息管理体系之中,实现制度的具体化与规范化,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杜绝人为操作的因素影响,实现农业领域财务管理的公开化。
6 强化农业领域财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更加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将强化财务管理放到更为重要的地位上来部署推进,力争能够取得最好的成效。各涉农单位要认真听取财务管理人员意见,有效发挥财务管理部门所具有的参谋作用。农业财务工作者应当尽心尽力,全面做好资金监管。同时,还要做好和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共同抓好政策与工作落实措施,全力为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创设更好的环境。
二是积极培养财务人才。以提升能力和素质为中心,以改进人员与素质结构为中心,运用各类方式来强化财务专业工作者的管理工作。全力满足涉农财务管理之所需,积极引入专业化人员,建设一支更加精通业务的高层次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外出培训、挂职等各类形式来推动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工作,全面激发财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
三是注重业务政策研究。致力于创新农业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将工作的重点转移至政策谋划、制度建设以及事后监管等方面。密切联系实际,深入实施调研,全力结合农业领域调结构与转方式,努力创新各个重大项目,积极探索我国涉農领域财务智库之构建,运用好相关资源,针对涉及我国农业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实施前瞻性政策分析,推动农业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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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炳红,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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