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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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一民
[摘要] 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将试行。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本文为此具体介绍某某市机关事业养老制度改革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2009年我国开始试点进行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本文为此通过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探讨了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截至2010年上半年,某某市十个县三个区机关事业参保单位2525家,参保人员中包括在职人员162324人,离退休人员80253人,参保率达100%。其具体现状如下:
1.参保范围
2009年10月,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全部工作人员、各级编制部门认定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民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中的全部工作人员。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人员与中央在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都必须参保,表现此次参保范围很广泛。
2.养老保险金收缴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收缴,采取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机构(委托参保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工作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与单位缴纳部分同时向机关事业社保机构缴纳。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可直接收缴,也可委托有关部门代为扣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与拨付,采取全额上缴,全额拨付,由社保机构发放离退休费的单位须向社保机构预缴1个月的周转金。
3.养老保险金支付
基本养老保险金先从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中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后,再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直至失去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为止。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存入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
二、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认识落后
当前很多人们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认识严重滞后,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有中央转移支付,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由当地财政兜底,机关事业保险搞不搞或搞好搞坏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不大。参保对象认为自己生是财政人,死是财政鬼,参不参加无所谓。基于现行的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和人们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认识滞后,阻碍了这项事业的正常发展。
2.基金运行滞后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了“部分积累”基金筹集模式。但是在当前通货膨胀与物价疯涨的今天,基金的分红与银行的利息已经远远不够保险基金的贬值。同时随着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某某市养老基金增长势头将减缓,导致已经有部分区县出现了“收不抵支”,养老基金积累开始负增长,那么基金的增值保值情况将进一步恶劣。
3.缺乏相关政策指导
目前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没有具体规定。以至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缺乏规范的管理手段和可靠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的发挥。另外,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管理各地也不尽相同。有的在人事部门管理,有的在劳动部门管理,有的和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合并成立社会保障局直接归当地政府管理,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管理的办法也各不相同。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事业的正常健康发展,给实际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和损失。
三、某某市机关事业养老制度改革对策
1.提高统筹层次
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后,首先可以缩小各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之间的差距,解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而达到各区县之间与市本级之间共同发展、携手共进的目标;其次有利于从制度上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统一管理可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入一个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再次可以通过基金的互相调剂,从整体上提高应对未来养老金支付的风险;还要建立市级统筹制度,为将来过渡到省级、国家统一养老制度创造了便利条件。
2.建立职业年金保险
职业年金也叫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公职人员补充养老保险。比如保险市场上绝大多数商业养老产品,都是限期缴费的年金保险,即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领取年龄前死亡,保险公司或者退还所缴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或者按照规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我们认为,在此次改革中,职业年金保险的替代率要达到20%以上,这样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金的有效转换,增强人才的流动性,促进人才与社会的发展。
3.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养老基金的增值保值有利于增强养老金的支付能力,减少政府筹资的压力,平衡养老金的合理支出。以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为例,某某市每年年底都要对该年度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进行对账结息,个人账户本年及以前年度本利累计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本年一年期城乡居民定期存款利率全额计息。考虑到养老保险基金的特殊性,要真正落实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必须按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经济性的原则,不能完全市场化,即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相关渠道适度增值。建议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在保证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某某市机关事业养老基金应首选投资国债,国债由中央政府发行,风险小,收益固定安全,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保证投资的本金能够按时收回。原因在于投资的安全性对养老基金来说,责任重大。既然是投资,必须注重盈利性,因此有必要成立统一的养老基金投资指导机构,指导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总之,某某市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基本上反映出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遇到的困境,而且在新形势下可能情况更复杂,同时希望本文提出的对策有相关借鉴与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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