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结构创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局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苑德军 韩宗英

  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当前金融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从深层次而言,这一难题折射出中国金融运行中日益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因此,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根本途径在金融结构的创新。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金融运行中的一个结构性矛盾
  
  转轨时期的中国金融,新旧体制的冲突碰撞表现得十分突出:市场金融的力量在顽强成长,但计划金融仍在相当程度上尚余勇可贾;各种新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金融组织不断涌现,但与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要求相比仍差距很大,金融制度创新的步伐较为缓慢,金融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不高;一些重要的金融总量指标有了长足进步,但金融结构优化步伐明显滞后。如此等等。由于制度性、体制性原因以及金融业内部结构发展不平衡原因的存在,使中国金融充满了错综复杂的结构性矛盾,就是中国金融运行中的一大结构性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 ,整体实力不断壮大,经营范围不断拓宽。中小企业不仅在工业、饮食服务业等传统产业中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而且涉足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电子信息、高科技等新兴领域,成为这些行业的一支生力军。有关资料显示,中小企业数量现已达3000多万户,对GDP的贡献已经达到50%以上,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对税收的贡献也占到40%多。实际上,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意义,不仅体现在这些与实体经济相关的有形指标上,而且还体现在其对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上。其一,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基础。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本质的内在联系,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的合理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市场的广度、深度和规范化程度,亦即制约着市场的发育进程和发达程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通过发挥其明显的组织制度优势(如较为清晰的产权关系、灵活的经营机制和用人机制、高效率的分配机制等),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示范效应,增强国有企业的外部竞争压力,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并购,还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促进国有企业从一些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其二,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造就一支庞大的企业家队伍。能否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庞大的企业家队伍,关系到“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中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系到民族产业的兴衰,关系到经济运行的质量,也关系到体制转换效率和总体改革的进程。而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则是企业家成长的肥田沃土。一大批具有现代经营意识和管理才能的企业家,经受着市场经济风雨的洗礼,成为企业界的精英。其三,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和 “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据有关专家预测,在未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将有一半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由于大城市普遍存在土地不足、交通紧张、噪声及环境污染严重等“城市病”,因而吸纳农村人口空间不大,自然,中小城市成了吸纳农村人口的主渠道。而广泛分散在中小城市的大量中小企业,一方面可以吸收大量农村人口就业,另一方面可以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各种必要的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服务。总之,中小企业发展关系到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把中小企业的作用仅仅归结为对实体经济的贡献,是不全面的。
  尽管中小企业的贡献很大,但其发展的金融环境却很不理想。对中小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置与其贡献形成了强烈反差。从间接融资方式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在金融机构贷款中所占比重偏低。有关资料显示,近5年乡镇企业贷款、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比重一直徘徊在7%上下,如果再考虑银行对其他类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这一比重也只有10%左右。尽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强化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但由于中小企业大多缺少贷款必需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因而中小企业很难得到正规金融体系的信贷支持。特别是自中央政府2004年4月实行宏观调控采取了较为严厉的信贷紧缩政策之后,中小企业贷款的可得性更低 。而从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看,不仅德、日这些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很大,即使在证券市场较为发达的美、英等国,贷款在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也占有相当比重,如20世纪90年代末期德国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中贷款一般占55%左右,美、英的这一比例则分别为40%和60%左右。从直接融资方式看,在上市资源稀缺且上市门槛较高的情况下,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相当困难。深圳证券交易所虽然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但因为其上市标准、管理规则甚至行情走势都和主板基本趋同,因而并没有太大的创新意义。由于具备该板块上市标准的企业毕竟不多,故中小企业板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在中长期企业债券发行还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和发行额度管制的情况下,缺乏社会资信度的中小企业也无法进入发债市场。至于内部集资,确实是中小企业筹集内源性资金的一个有效办法,但由于过去视其为“乱集资”当作违规行为予以打击,且至今没有解禁,因而中小企业对这种筹资方式也只能望而却步。
  中小企业融资难,限制了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积极作用的发挥,也凸显了中国金融的结构性缺陷,即建立在现存金融工具结构、金融组织结构、金融市场结构基础上的金融制度安排,无法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我们应该从推进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高度,从优化金融结构、推进金融创新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问题。
  
  结构创新要点健全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
  
  这是强化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组织保证。对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种理论解释是信息不对称,即认为中小企业不完全具有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银行机构需要的信息,信息的获得性差,信息搜寻成本很高。从信贷交易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关系看,国有商业银行虽然资产规模庞大,但与中小商业银行比,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并不具有比较优势。按照客户市场细分理论,中小企业也不是国有大银行的目标客户群体。因此,必须通过新建一些中小银行和完善现有某些银行的功能两条路径,来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首要的是发展地方性银行,这应成为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着力点。地方性银行的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中小企业密集的地级市和县两级,与中小企业联系紧密,能够洞察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信贷交易成本低。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性银行可以实现对退出县域金融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功能替代,占据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的经营空间,成为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中的一支有生力量。地方性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不仅有利于完善中国的金融组织结构,而且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从国际经验看,美国在20世纪80~90年代间的15000多家商业银行中,只有少量是州际银行,其余基本都是地方性银行,60%的银行是只有一个营业机构的单元制银行。数量众多的地方性银行,对美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日本是经济发展水平很高的国家,但地方性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仍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日本的地方性银行是一县一行,经营范围主要是本县和毗邻本县的地区。
  当然,发展地方性银行必须按市场化原则办事,主要依靠市场力量而不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来推动。具体途径大致有七条:一是抓紧进行民营银行试点,尽快设立民营地方性银行。这不仅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对内开放的需要。金融的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是相互联系的。如果仅仅是迫于世贸规则对外资金融机构敞开大门而不能有效的实现对内开放,那么,不仅是对境内机构的一种歧视,而且也会使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业务发展和市场运作受到限制,金融对外开放的程度和效果也将被削弱。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国内还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这不能说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应给各种经济成份相同的“国民待遇”,消除歧视性的市场准入政策,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二是在国有银行进行机构调整的“瘦身”过程中,将一些国有银行的县级分支结构转给地方政府,使之成为地方性银行。三是在政策上扶植城市商业银行,允许和鼓励资本实力较强、业绩较为优良、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本地区或跨地区设立县级分支机构,鼓励城市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吸收外资与民资增资扩股及相互间的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增强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应逐步放宽外资和民资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参股比例。四是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五是加快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改造成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步伐。六是由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特定领域的特定项目,解决这些项目所需的长期性资金。日本政府就设立了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民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美国也有类似的金融机构。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七是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尽快设立和发展社区银行。

  
  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如果按资金用途划分,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可分为“资本性融资缺口”和“债务性融资缺口”两种情况。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投资持有中小企业的股份,可满足中小企业对创业资本的需求。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产业或产品具有较强关联性的中小企业,也可以是看好中小企业发展前景的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至于公司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是合伙制的,也可以是股份制的。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措施促进这类公司的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把非正式的、自发的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再将其转变为正式的“金融中介”融资的过程,是建立自由资本形成制度的过程。而这一制度无论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是对市场金融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是弥补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缺口”的有效办法。
  
  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尽快建立场外市场
  
  发达国家的场外市场以其门槛低、财务约束少、交易手续简便、费用低、交易主体广泛、交易连续性和市场流动性强等优点,吸引了数量庞大的不具备上市标准的中小企业。较之证券交易所市场,该市场更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更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本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场外市场已经摆脱了当初的分散状态,发展成为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实时报价交易系统,并且实现了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联网。场外市场的现实价值和作用大大提升,产品层出不穷。20世纪80年代以来,场外市场的名义合同金额每年以两位数的比率强劲增长,总市值也大幅上升,交易规模和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证券交易所市场。显然,在中国,场外市场对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意义和作用,也远远大于中小企业板和未来将要形成的创业板市场。因此,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过程中,应把场外市场的建立置于优先地位,从法律规则制定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可考虑以三板市场为依托建立场外市场。笔者认为,场外市场应该是主板市场的预备市场。在场外市场挂牌的某些中小企业,一旦达到了主板上市标准,就可以升入主板市场挂牌交易。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国家应从政策上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资本参与担保公司投资,促进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逐步形成由全国性、区域性和社区性担保机构组合而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制度,并仿效日本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的做法,组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办信用保险业务,以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分散其经营风险。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银监会、国家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协调和整合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信用资源,尽快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信息共享的中小企业征信管理体系,以提高中小企业信息的可得性,为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提供可靠的依据。
  
  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金融服务种类
  
  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资金运动特点,推出灵活的、多样化的金融结算工具、金融投资工具和金融服务类产品,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
  
  责任编辑:高广春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595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