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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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璐
【摘要】 信息披露成为政府干预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会计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的核心,对我国上市公司监管起着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国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会计造假等行为不断发生,给广大中小投资者带来重大的投资损失。文章对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披露有待规范、披露虚假信息、披露信息滞后、披露信息不具体,并提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会计信息; 披露; 问题; 原因; 完善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定义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可定义为:上市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及规范的报告格式,将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会计信息数据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告的一种行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公开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可以全面而又合理地向社会公众介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展前景等有价值的信息,以增强现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投资的信心。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来源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对于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起着关键作用,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信息披露,大致可分为两个来源。
1.强制性信息披露
强制性披露主要是通过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重大事项公告等方式来进行的。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提示、公司简况、公司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关联方信息、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注释、分配政策、收购兼并决定等“硬信息”。
2.自愿性信息披露
自愿性披露是针对公认的会计原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从现有数据和宏观、微观经济形势中派生出来的内容,包括:基于公司“核心能力”的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和战略规划等有助于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等信息;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可及时调整的盈利预测信息和相关的风险因素等信息;由于计量和披露的复杂性,尚不具备强制披露条件的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等“软信息”。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步晚、不成熟,对证券市场的研究相对落后,研究方法基本上是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和模型,针对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监管建议。由于1993年实施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当今证券市场的要求,因而证监会在2007年1月30日颁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结了十多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实践,根据新的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新规定中对信息披露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新、更细致的要求。
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应当确保信息披露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但在实际中,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上仍然存在严重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虽然我国对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次数要求比较严格,对于一些重大的事项及时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里披露半年报和年报,对于亏损的上市公司,还要披露季报,对各种报表的格式及内容有完整的要求。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走了样,存在一些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二)信息披露虚假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基本上由大股东操纵,利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让会计人员编制有利于自己的财务报告。为了保持配股融资资格、提高股票发行价格,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以及减少纳税等而进行会计造假,蓄意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这些失实的会计报告造成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中小投资者得不到准确信息,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获取应得的利益。
(三)信息披露滞后
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违规处罚公告分析,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而受到违规处罚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信息违规公司一定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对信息披露制度虚假与严重误导性陈述行为的处罚数。有些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公司董事会不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直到其二级市场上股价出现剧烈变动时,才公布有关消息,导致了与该公司有关联的机构凭此获得暴利。
(四)信息披露不具体
一些上市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于一些直接决定投资者预期和上市公司发展的信息予以保留不予披露,包括: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够、对资金投放去向和获利能力披露不够、对重大财务事项的提升不够,直接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现行法规中,缺乏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在法律上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比如:立法中相关概念界定不准确;执法部门的权责界定不明确;同一违法会计行为可能受到多重行政处罚;执法的标准尺度不统一。
(二)利益的诱惑
为了争取上市,公司往往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包装,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符合发行上市的股本规模和盈利标准。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对上市公司若连续三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为负值的将从二级市场摘牌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上市公司为了获取大量的资金,不惜以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等虚假会计信息,提高配股及增发价格。
(三)内部监管不力
独立董事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没有足够的时间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于一些问题也很难给出有效的建议。监事会力量薄弱,难以对公司董事会、内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部分监事会的成员专业素质不高,对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失误和自利行为不能及时地发现并监控。
(四)外部监管力度不强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好坏与会计师的审计有着密切联系。我国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就确认有关事项,造成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失真或者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四、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完善
(一)完善法规建设
有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处罚力度,加大会计造假的成本,消除会计造假的侥幸心理。对于违规性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治理关键在于设计一个合理的责任和约束安排,使会计规则执行人的违规行为所带来的成本超过由其所带来的收益,从而改变理性的会计规则执行人的行为决策。
(二)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存在于投资者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会计造假的一大诱因,针对这种信息不对称,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诉诸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完善的公司治理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迫使经营管理层释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
1.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机制,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积极贯彻公司治理的理念,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第一,改进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由过去董事会大股东选任改为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可以将其有效票总数集中投一个或数个独立董事候选人,帮其当选,抵制大股东的“一言堂”,激发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第二,制定有关独立董事法律责任的规章制度,对于独立董事未能尽到责任的,特别是未能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提出独立意见予以反对或制止的,则应制定相应的制裁措施予以惩罚。第三,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和培训机制,实行独立董事报酬发放的社会化,其报酬可以由独立董事协会进行发放,有效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经营者实施的中长期激励,主要是着眼于解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建立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机制。这种激励使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三)加强外部监督机制
1.政府监管
证监会是中国证券市场上享有最为广泛的权力,也是最具有权威的监管者。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对策,制定出上市公司重要信息披露在时间上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明确信息违规处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上市公司等市场运行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应把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有效性的监管放在首要地位,使其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监管部门。
2.社会监管
充分发挥媒体监管作用,在信息不对称的证券市场,信息透明性和真实性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显得特别重要。这不仅需要监管机制来实施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新闻媒体诚实公正的报道同样起着关键作用。从美国安然事件演变发展情况来看,都是媒体的质疑开始让问题暴露,最终查明真相。所以,媒体监管在信息披露中起着很大的监管作用。
(四)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
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1.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坚决为因坚持原则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伸张正义;逐步在大中型企业施行财务总监制或总会计师委派制,提高会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
2.提高会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不仅是业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清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同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作斗争。
【参考文献】
[1] 翟胜宝.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 郑红宣.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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