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投资者保护视角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和莎
【摘要】 投资者保护是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问题之一,这一问题关系到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信息不对称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只有真实、充分、及时的会计信息披露才能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达到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 投资者利益保护; 会计信息披露; 信息不对称
一、引言
会计信息可以向投资者传递有关公司价值的信息,如果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充分可靠,可以帮助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决策,保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如果会计信息披露不透明,就有可能增加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损害,并给整个证券市场造成极大的损害,最终,整个国家的经济都会遭受重创。
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行为。一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盈余操纵,粉饰会计报表,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事件不断发生,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投资者保护问题不仅在我国有很强的现实性,同时也是全球的一个共性问题。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与会计信息的披露二者密切相关,所以,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关键是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影响
美国芝加哥大学财务学家Eugene Fama(1970)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将市场分为三种类型:弱势有效市场、半强势有效市场和强势有效市场。在弱势有效市场中,所有的历史信息充分反映在了证券价格中,必须获得历史信息以外的信息才能获得超额回报的;在半强有效市场中,所有公开的信息充分反映在了证券价格中,只有那些拥有内幕信息的投资者才能获得非正常的超额回报;在强势有效市场中,证券价格不仅反映了所有的公开的信息,而且反映了未公开的内幕信息,投资者不可能利用任何信息来获取超额报酬。现实中强势有效市场是不存在的,根据已有的研究证明我国证券市场至多达到了弱势有效市场。因此,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并且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一)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进行投资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真实业绩的情况,而只了解市场上的平均值,以此作出估价,并依据估价进行交易。这样一来那些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有可能选择退出,只有那些价值被高估的公司愿意与投资者进行交易。投资者在了解这种情况后,会进一步降低估价,从而有更多的被低估的公司选择退出,如此循环下去,交易越来越难进行下去。因此,投资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投资者要承担估价与企业的价值偏差较大,投资失误的风险,从而遭受投资损失。二是投资后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会面临由于代理问题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无法了解管理者的行为是否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而管理者往往会偏离这一目标,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中有可能作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会面临投入的资本被管理者剥夺的风险,从而遭受损失。
(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投资者之间也有可能产生信息不对称,表现为一部分投资者可能比另外一部分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或者更早地了解到某些信息。拥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有动机利用所拥有的信息与信息弱势的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赚取暴利。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就属于这种情况。由于控股股东拥有相对集中的控制权,从实质上可以说是公司的内部人,拥有较多的信息,因而会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信息披露在投资者保护中的作用机制
(一)会计信息的定价功能
财务会计信息定价功能的根本目的在于缓解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向投资者提供形成正确资产定价和投资决策的价值相关信息,减少由于错误的定价或投资决策带来的损失。会计信息中的会计盈余信息披露对股票的定价有一定的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是由其未来的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决定的,而盈余变动和股利变动是相互关联的,在这方面最早作出研究的是Ball and Brown,他们研究的结论是盈余变动的符号与股票非正常报酬率的符号之间存在显著的统计相关性,如果未来预期盈余为正值,那么相应的累计平均非正常报酬率也为正值;反之,如果未来预期盈余为负值,则其相应的累计平均非正常报酬率也为负值。国内的一些研究也证明了会计盈余信息的披露与股票非正常报酬率正相关。会计盈余信息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也是投资者最关心的信息。如果投资者发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不乐观他们会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这样直接导致股价下跌,从而对公司内部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可见会计盈余信息及其披露是对股票内在价值信息的传递,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交易行为确实有一定的影响,间接地实现了对投资者的保护。
(二)会计信息的治理功能
会计信息的治理功能主要是缓解投资决策后的信息不对称,约束企业内部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为公司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撑,有利于对经理人的监督、评价及薪酬激励机制的设计实施,减少信息不对称、抑制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以及企业控制权的优化配置和有效执行,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投资后基于自身财务资本保值增值要求需要对经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此时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正确地作出这些评价尤为重要。为了激励经理人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必须设计经理人的薪酬激励措施。常见的激励措施是股票期权,即给予经理之后的剩余收入追索权,把经理和股东的目标及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保证企业的经营业绩。但是有关经理人员的报酬设计和实施多以净收益和股票价格为基础,只有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才能使这一激励机制有效实行。当公司业绩差到一定极限时,公司董事会将会对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进行更换,显示出会计信息在极端情况下的治理作用。另一方面,会计信息的治理功能还包括投资者法律权利的行使。当企业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时,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由于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而引起的投资者诉讼问题非常频繁,而主要是对财务报表的错报漏报。由此可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对公司的治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者所获取的投资回报。
四、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及投资者保护的现状及建议
(一)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
只有真实、充分、及时的会计信息披露才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在我国会计信息的披露对这些方面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则要求财务报表对全体投资者不得忽略或隐瞒任何重要的财务信息,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证券市场和会计各自发展的双边需要和有机结合,也是降低会计信息不对称分布的有效办法。但是在我国公司对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够充分,主要表现为对信息进行有选择的披露,避重就轻,故意夸大或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二是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对投资者的保护非常重要,失去时效性的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无用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是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将会导致内幕交易等操纵市场的欺诈性交易。三是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上市公司往往由于公司的管理业绩或者筹资融资的需求而歪曲事实和捏造事实披露一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
(二)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还比较低。一方面,投资者获取信息比较困难。由于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使得投资者在获取信息进行投资时比较困难,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会加大投资者的决策风险,而且即使投资者获得了有关企业的会计信息,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甚至提供虚假信息的问题比较严重,投资者可能会被误导,从而遭受损失。另一方面,由于“一股独大”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会出现大股东剥夺中小股东的利益的现象,这样中小股东的利益就难以保障。由于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大,享有公司相对集中的控制权,控制着公司的运行,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采取一些方式剥夺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后,在我国通过法律体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的程度也比较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部门惩戒力度不够,不能对投资者提供足够的法律保护。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关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但是对于投资者的保护人仍属于低水平。
(三)基于我国投资者保护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1.拓宽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近年来投资者对于信息的需求不再局限于会计报表信息,而是向多元化发展,他们需要这样的会计信息来降低决策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加期望报酬。如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各种软资产如知识产权、智力资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以及上市公司全面收益信息的需求。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充满风险的市场竞争,这些信息都是决策所必需的。因此,会计信息的披露应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这样才能使投资者获得多样性的信息,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
2.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时性。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已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时效要求。面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投资者必须随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动态以及一些外部因素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他们需要的是实时的会计信息,这样才能形成预见性的分析判断,进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时性,减轻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投资者能够获得及时有效地信息,帮助修正投资者的预期。
3.强化证监会监管职能,健全信息披露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严重,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被查出的概率低,查出之后的违规成本也远远低于其违法所得,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作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最权威的监管者,应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才能制止上市公司利用虚假信息披露来谋取巨额利润的行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4.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
会计信息披露产生于公司内部,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制约管理者的行为,控制风险,带来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以及股权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因此,要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及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才能保证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1] 魏明海,陈胜蕊,黎文润.投资者保护研究综述:财务会计信息的作用[J].中国会计评论,2007(3):131-150.
[2] 王俊秋.投资者保护与会计信息披露:一个互动的分析框架[J].财会通讯,2005(10):58-60.
[3] Ball,R.and P.Brown,An empirieale valuation of accounting income number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68(6):159-177.
[4] 余四林,周文瑾.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2008(11):91-92.
[5] 孙燕东.会计信息披露与中小投资者保护[J].商业研究,2008(8):154-155.
[6] 孙燕东,苗永永.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与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2007(5):95-97.
[7] 韩素芬,周晓娟,何秀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2):39-41.
[8] 蓝文永.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作用的探讨分析[J]. 会计之友,2009(9):92-93.
[9] 林斌,杨德明,石水平.不确定会计信息披露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10] 蒋义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实证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11] 张程睿.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理论与实证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691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