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同的歧路与IFRS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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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斋藤静树 王春山
【摘要】 目前,世界上有些国家开始完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另一些国家在努力缩小本国准则与IFRS间的差别,甚至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任意采用IFRS,向IFRS趋同的倾向非常明显。但是,世界统一为单一准则是否就最好,日本和美国的趋同是否就是采用IFRS还是一个问题。市场上应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准则并存,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另外,最近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的关于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案有为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之嫌。作者主张将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投资和营业投资,对前者适用公允价值计量。
【关键词】 趋同;公允价值;金融投资;营业投资
一、趋同的歧路
进入21世纪,趋同已经成为国际上会计准则改革的关键词。但是,趋同一词的使用有两种含义。特别是参与欧盟(EU)统一市场的国家,他们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为本国的准则,强制国内企业采用。还有一些国家,鉴于本国市场的规模等,觉得借用他国制定的准则可以节省成本,也属于这种含义的趋同。
另一方面,像美国、日本拥有大规模资本市场和高度市场基础的国家,不改变周边的制度,只改变会计准则,很可能招致重大的混乱。因此,缩小准则间的差别,相互接受准则,允许任意采用IFRS,至今被认为是趋同的第一阶段。若干个准则在同一个市场上并存的话,由于投资者的评价在准则之间会产生竞争,进而可以期待从市场上得到进一步的趋同。
2008年11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不仅允许国内企业使用IFRS,而且还公布了将在2011年决定是否强制采用IFRS的路线图。日本金融厅企业会计审议会也于2009年6月发表了将在2012年作出同样决定的方针。日本对于任意采用IFRS问题提出了独自的政策,但对于是否强制采用IFRS问题,其态度是等待美国的决定。总之,在日本和美国,趋同是否就是采用IFRS,还是一个问题。
美国是否采用IFRS,在现阶段还不能断言。事实上,FASB对SEC路线图发表的声明(2009年3月)让人感到了一定的距离。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欧洲是否真的期望如此。美国认可采用IFRS编制的财务报告无需调整,这对欧洲来说已经达到了目的。如果美国进一步采用IFRS的话,那么美国的准则就会借IFRS的名义变为世界共同的准则,这种结局难以避免。欧洲如果不接受如此结局,美国的对策也还会发生变化。
二、国际统合的最佳层次与最佳途径
众所周知,对于SEC的提案包括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声明在内,美国的一些权威会计学者对于单一世界准则的想法,否定的声音很高。这并非是因为美国的利益。对于尊重实证研究成果的学者来说,这是极其自然而普遍的结论。可以说这是一个警钟:统一会计准则就会使全世界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这个趋同的大前提未必自明,应该说其根据还没有搞清楚。
会计准则等社会制度以及同其他制度的相互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过去的发展途径。因此,会计准则国际统合的最佳层次与最佳途径事先无人知晓,准则制定者也不得而知。正如耶鲁大学的S. Sunder教授等反复指出的那样,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完全统一的单一准则是最好的。没有经历合理市场过程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如果遇到某个市场叛乱,还会滋生出规制外的信息随意大量出现的“黑市场”。
从根本上讲,如果由单一的会计准则独占世界的资本市场,那必定会制约准则顺应市场需求进行改革。相反,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准则相互竞争,才有可能正确应对市场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如果说使用哪个准则能够由经营者来选择,那么,投资者就会综合判断所采用的准则和使用该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谨慎地评价采用劣质准则的企业风险,降低其股价,准则就会在这个过程中优胜劣汰。只有在大量信息集中的市场上,才可能同时选择出最佳的趋同层次和途径。
全球性规制的垄断,在应对市场危机方面也容易陷入重大困境。2008年10月IASB修改了IFRS39,容许将采用公允价值评价的金融工具进一步重新分类为可以采用摊余成本进行评价的部分。IASB曾经为强调全面公允价值评价而强硬批判过“以目的为基础”的会计。而这是在向“以目的为基础”的会计的倒退,但使之成为可能是要与美国准则取得一致的原因。想把IFRS作为唯一的世界准则的IASB,是凑巧被意外的现实给挽救了。如果IASB的准则与美国是共同的,那就会像1970年代美国的APB一样,IASB也可能濒临崩溃的危机。
当然,财务报告的国际可比性是所有相关者共同关心的重大课题。正因为如此,一方面应尽可能地调整与本国的相关制度的关系;另一方面应继续以最大限度的努力消除与IFRS的差异。但是,芝加哥大学的R. Ball教授说过,财务报告在各国的市场环境下被各自不同的诱因所支配,即使统一准则,也不能保证实务统一。只要影响诱因的各种制度、还有强制准则实施的审计和监督行政不统一,实务照旧不会统一,也不会实现可比性,为准则统一所花费的成本或许是浪费。
在实务没有统一的情况下的准则统一,究竟谁会获得利益呢?至少可以肯定不是投资者。如果信息披露的受惠者是投资者,那么最终负担信息披露成本的也应该是投资者。将财务信息等质化,这样一个终极目标,仅仅理解为会计准则的问题,并且打算在数年内实现的狭窄视野的世界统合,虽然声称是为了投资者,其实是没有投资者参加的议论。这并不是说趋同没有必要。重要的是,要洞察在各国制度环境下能够统一实务操作的水平,根据这个水平相应地推进趋同。
三、IFRS的动向与公允价值会计
下面稍微改变一下论点,来讨论IASB最近的动向。在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7月,IASB公布了关于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的新会计准则的公开草案。在草案中对于公司债券保留了采用摊余成本进行评价的方法,而对于持有的股票则要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评价。对于评价差额,如果属于非交易目的的,可以计入OCI(其他综合收益)当中。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出售股票也不允许转入净利润。这就是说,收到的股利属于净利润,出售股票的净收益不属于净利润。①
笔者反对这种做法。企业经常会因为业务需要而长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比如,丰田企业为了利用五十铃企业的柴油机技术业务合同,以交易目的而大量持续持有了五十铃企业的股票。这种政策性投资股票的情况,其投资成果(这里指使用柴油机技术生产销售汽车的利润)是作为营业利润包括在净利润当中的。但是,在这种技术合作的持续期间内,持有股票价值下跌的损失是政策性投资的成本,②与从营业产生的净利润分割不开。
根据美国FASB在2009年7月暂定的一致意见,政策性投资股票以市价评价的差额应全部计入净利润。但是,以技术合作的营业目的持续持有时的市价变动,是不受其目的约束的,进行销售时可以获得利润或损失,就是说它属于政策性投资的机会费用。与营业用固定资产的情况一样,将这种机会费用作为会计上的费用处理是令人质疑的。会计上的费用,只能通过结束政策性投资出售股票时的OCI余额(等于出售损益)汇总的投资期间总额来决定。所以,即使在事后,也有必要将其转入净利润。③
上述IASB公开草案还对没有市场价格的股票的公允价值计量提出方案。但是,对于这种情况的价值重新计量问题,一般来讲应作为减值损失问题(降低账面价值)重新考虑。其确认减值损失时的降低与公允价值评价时的提高是不同性质的问题,不应该将其混同在一起。减值损失处理中不存在账面价值提高的问题,对损益的影响也仅以账面价值的100%为限。尽管这些都是主观的评价,但是,不应以保持与降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在形式上对称为理由,来主张采用公允价值评价提高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得正确,就是有用的方法。但是,如果这种方法本身变成了目的,不好好思考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为什么目的使用它,那么在遇到金融危机时,也许就会出现被停止使用的结局。一遇到危机就得停止使用的会计准则,应该说最初就是个错误的准则。S. Penman教授指出,公允价值只有在与股东价值的变化是一对一相关时才有意义。R. Watts教授指出,通过现值来估计公允价值一般来说不可靠;如果说可靠,那也已经在其公布前反映在股价当中了,总之没有意义。因此,有必要深入地去研究一下两位教授的观点。④
在日本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发表的概念框架讨论资料中,将作为投资目的的成果区分为:从利用持有资产的营业获得的现金流和资产本身的价格变动(cap gain)两大类,将以前者为目的的投资称为营业投资,将以后者为目的的投资称为金融投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本质上具有金融投资性质的资产和负债采用市价进行评价并确认损益的想法。投资者要计量能够与其投资时期望的成果进行比较的事后业绩,然后用于预测企业以后的成果。因此,外形上是金融资产的,有时也会属于营业投资;有的非金融资产,有时也会属于金融投资(见表1)。
尽管这种想法现在未必能被国际上接受,但是在IASB于2009年6月发表的关于概念框架的成员讨论稿(staff paper)中,提案的想法与此差距不大。其中,以采用混合计量的财务报告体系为前提,将资产或负债的实现价值的方法区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也就是区分为通过本身变现或偿还的部分和可以转变为产品或劳务的部分,并指出对于前者类似公允价值那样的现在计量值(measure)一般容易适用,而对于后者这种计量值未必适用。关于这个问题的议论今后会如何发展,将给予深切的关注。
四、日、中、韩三国会议
2009年10月24日和25日,笔者参加了在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召开的讨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的中日韩会计准则高层论坛,获悉韩国已经决定完全采用IFRS,笔者非常关注韩国将如何应对中小企业的反对。虽然说IFRS是直接在上市公司适用,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拥有子公司或关联企业,那么这些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即便是中小企业也得采用相同的准则。据说与税金有关的个别财务报表根据本国准则编制。如果这是极短时期的简便方法,暂且不说,总之将不可避免地受到IFRS的影响。无论在哪个国家,这样做都会导致会计准则与国内制度之间严重不协调。
中国采取的是与IFRS持续趋同的方针。这与韩国的完全采用有什么不同,也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中国是在参考IFRS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本国的准则,这一点与现在的日本相似。但是就个别具体准则的内容看,觉得日本似乎更接近IFRS。据说中国的特有国情导致有几个问题不好解决,例如国有企业持有大量的非流通股。笔者认为可以不必将“国有企业”、“非流通股”等作为特殊国情来强调,可以将其作为类同日本企业的政策性投资股票等的问题来思考,在这些问题上中日之间有开展共同研究的余地。●
【主要参考文献】
[1] 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A Research Based Perspective on SEC's Proposed Rule on Roadmap for Potential Use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IFRS by U.S. Issuers”, 2009.
[2] Beaver, W.H., Financial Reporting: An accounting Revolution, 1st ed., 1981.
[3] Christensen, J.A., and J.S. Demski, Accounting Theory: An Information Content Perspective, 2003.
[4] Sunder, S., “Adverse Effects of Uniform Written Reporting Standards on Accounting practice, Education and Research”, 2009.
[5] Watts R.L., “What Has the Invisible Hand Achieved?”,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Special Issue, 2006.
[6] 福井义高.会计研究的危机:与IFRS准则的统一[J].周刊经营财务,第2933号,2009.
斋藤静树教授简介
斋藤静树(Shizuki Saito),1942年生,东京大学研究生院博士课程毕业(经济学博士)。
1976年任东京大学副教授,1984年升任教授。1995年至1997年任经济学部部长。2003年退休,被评为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同时转任明治学院大学经济学部教授。在此期间,经历过哈佛大学客座研究员(1979~1981年美国学术团体协会奖学资助)、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客座研究员(1983年)等,历任过日本会计学会会长(2006~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首任会长(2001~2007年),同时还兼任过金融审议会委员、企业会计审议会委员、法制审议会临时委员等职。
出版著作《会计计量理论》、《资产再评估研究》、《企业会计与披露》、《会计准则研究》等五部,汇编著作《企业会计的资产评估准则》、《会计准则基础概念》、《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讨论资料)》等七部,译著《企业分析入门》等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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