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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新农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查喜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这棵新生的“幼苗”,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精心培育下,正茁壮成长,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已惠及了一大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切实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大难题。实践证明这是一项惠民、利民、助民的好制度。它是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的是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让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和谐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人人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新农合”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的一个缩影。
  一、2003年江西省确定了7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8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四年多的实践,其主要成效如下:
  1.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提高了。“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调查表明,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率均在90%以上。农村干部说:“农村税费改革是政府实实在在为农民群众减负,是农村第二次有意义的革命,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办实事,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第三次最有效的变革”。
  2.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了。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防止农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通过强化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更新医疗消费观念,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广大农民认为:农民也能享受过去干部才能享受的看病报销的待遇;国家和各级政府每年给农民一定的补助资金,万一得了大病,有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也不怕了。
  3.农民群众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减轻了。调查表明,贫困农民当中有40%以上是因病致贫。刚刚脱离温饱的农民,用于健康的投入相当有限,生病是农民最怕的事,“小病拖、大病扛,倒床才往医院抬”的现象在偏远的乡村还普遍存在。有了“新农合”制度,过去没准备治疗的病现在可以上医院了,农民不再感到生病无助和孤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了有效缓解。有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注,合作医疗的补助,广大农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充满了信心。
  4.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医患关系改善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人性化服务,优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提升了卫生部门整体形象,改善了医患关系。通过试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建设快速推进,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民能就近获得优质、价廉的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业务量明显增多,业务收入同步增长,农村卫生事业得到同步发展。
  二、“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几点体会:一是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搞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关键;二是抓好宣传工作是搞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三是科学合理制定补偿方案是搞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前提;四是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是搞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保障。
  三、“新农合”试点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各乡镇农民参合率还不平衡。高的达90%以上,低的在80%以下,表明宣传工作不平衡、不到位,尤其在偏远山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未完全到位。每年度动员农民参合的行政成本高,县乡经办机构办公经费相当困难,使收缴农民参合基金难度仍较大。
  2.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一是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有缺陷,主要表现在乡镇经办机构不健全。由于有机构无编制,“新农合”管理所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难以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主要是卫生投入不足,危房不能及时改造,设备不能及时更新和添置;边远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差、服务能力不强、难以满足农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2000年以后大学生不包分配,新的人事聘用机制又未建立起来,造成卫技人才青黄不接。
  3.人均住院费用偏高。通过对这几年人均住院费用统计分析,人均住院费用呈现倒三角形,县级医疗机构高于乡镇医疗机构,县外医疗机构的人均住院费用更高。一是与国家医疗体制有关;二是财政投入有限;三是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局限性。费用得不到有效控制,将会严重挫伤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是影响“新农合”持续运行的主要杀手。
  4.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尽管中央和地方财政决定2008年度分别补助合作医疗基金每人每年40元,总额达到80元。从2007年我省报销情况来看,农民住院补偿金只占住院总费用的31.43%,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5.大额医疗基金风险较大,有透支的潜在趋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原则是“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合理补偿、略有节余”。但起付线的降低和住院补偿比例的提高以及实行住院最低补偿,使就医人数增加,同时增加了基金支出。
  6.各级财政补助基金到位滞后。各级财政补助基金到位的时间不一:县级财政一季度末,省、市级财政二季度末,中央财政三季度末,有的年份还有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基金未到位。如果没有上年的结余基金与家庭账户结余基金缓冲,严重影响农民住院补助的兑付。
  四、保障“新农合”试点工作持续运行的对策:
  1.从创新工作方法入手,攻克“基金收缴难”。宣传工作说到底还是一个思想认识到位问题,真正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的是对“新农合”相关政策不了解,有疑虑。这就要求我们的宣传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尤其是要加强对边远山村,外出务工农民的宣传,使“新农合”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农民明白“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道理。在工作中要注重对症下药,使老参合户继续参合,力争未参合户参合。
  2.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入手,攻克“费用控制难”。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保证“新农合”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将控制费用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院长作为控费第一责任人。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一定要严格坚持将《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单病种限价标准一定要执行到位;要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行为;要利用传统的中医药简便价廉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要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必须做到一扩大五到位:(1)扩大定点医疗机构;(2)建章立制到位;(3)监督管理到位;(4)药品集中采购到位;(5)执行卫生行规到位;(6)奖罚到位。
  3.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入手,攻克“服务能力弱”。建立与“新农合”相适应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保证“新农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素之一。在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国家对卫生投入逐年加大,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随之而来的是人才问题。要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健岗位倾斜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在乡镇卫生院内部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新农合”管理所的建设。“乡镇农医管理所”是乡镇政府“新农合”的办事机构,担负着“新农合”的各项管理职能。真正做到人员、场所、经费三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二)是要加大投入。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对乡镇卫生院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二是要加快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建设。
  4.建立合作医疗基金的增长机制以及财政补助基金年初预拨制度。建议根据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情况,各级财政补助基金和农民自缴基金,每2~3年相应增长一次。每年在农民自缴基金到位后,各级财政补助基金应在年初(一季度内)按上年参合人数的75%进行预拨,年终结算,避免基金不到位影响兑付情况的发生。县级财政要增加经办机构的办公经费,上级合医办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
  (作者单位:婺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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