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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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怀风
2006年1月,中央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必然选择,事关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增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安排用于新农村的资金大幅度增长。如何管理和使用好这部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当前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新农村建设资金账务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乡镇对各级投入的新农村建设资金都未实行专账管理,有些由乡(镇)建账、有些由村建账、有些由理事会建账,特别是理事会账务,报账不及时,手续不严格,入账凭证不符合规定,甚至出现“包包账”现象。
2.建设资金不足,整合资金多头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资金总量不足。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来支持,仅靠有限的财政资金是无法满足新农村建设需求的;二是建设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形不成集中扶持、规模扶持的效益。新农村建设资金涉及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掌握着一块财政扶持资金,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资金分散使用,效益低微;三是资金及时到位难。资金支付方式为层层划拨,短时间内难以投入使用,影响工程进度。
3.项目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实施未做到规划先行,也未实行招投标。大部分项目实施时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项目竣工后,也没有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结算大都凭白条报支工程款,有些建设项目为了赶进度,建设虎头蛇尾,工程质量堪忧;二是投资渠道不畅,投资资金单一。因组织推介工作不深入,后续管理服务不到位,没有营造良好的发展创业平台和投资环境,从而导致其他投资和农民自筹资金很少,项目投资资金单一。
4.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主要表现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层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也是造成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不善的一个主要原因。资金领发手续不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资金损失浪费问题突出。
5.投资偏重于生活环境设施建设和改造。重点投资项目为农村水泥路建设、改水改厕改房、绿化亮化公共休闲娱乐场所等,而投资农村水利设施、农田改造、扶村农业生产的加工、科技培训基础教育设施的资金几乎没有。由此体现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效益比较明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村产业经济效益方面尚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
6.违规筹集资金。部分村居借新农村建设之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农民收取建房审批(占地)费或配套设施费。
7.部分试点村不能做到量力而行,负债搞建设和改造,造成资金缺口较大,形成新的债务。
8.验收流于形式。新农村建设项目由于点多面广,内容复杂,一般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从审计发现情况看,主管部门往往只对其主要项目进行验收,且验收结果不准确,与实际建设情况明显不符。
9.违规占用新农村建设资金问题。部分村居在新农村建设资金列支餐费、加班工资、外出考察费等费用。
10.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不到位。新农村试点村建成后,都相应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并建立了村规村约。但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试点村理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村卫生环境较差,新农村建设中栽植的各种绿化苗木得不到维护管理,成活率不高;部分新村试点虽搞了亮化工程,安装了路灯,但不久就因未交电费,路灯停电不亮,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11.建设资金监督机制不完善、资金监督管理难。由于监督管理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机制不健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现象较多,造成建设资金的大量流失、浪费。
二、审计建议
以上种种行为造成了项目无法达到质量要求,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益,个别项目还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挫伤了农民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使新农村建设资金作用打了折扣。为此笔者建议:
1.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应严格实行专人专账管理,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建议由财政所统一建账。
2.应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对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增减变更应及时报批,规范工程变更程序。
3.加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阳光操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
4.整合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资金应纳入新农村建设资金统一管理、统一预算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项目主管部门要把好检查验收关。项目结束后,主管部门要以项目资金运用是否合规、工程是否按批复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益为目标,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防止验收过程中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做表面文章。建议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及质监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确保项目验收质量。
6.加强监督。财政部门要严把资金拨付关,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在财政监督之下;审计机关要力争做到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防范和监督并重,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坚持乡镇财务分开、村务公开等社会监督制度,完善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村民组成理事会,对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全程监督管理,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7.应充分利用村民“一事一议”等制度,提高村民民主管理意识,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建设及事后管理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广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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