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户金融服务供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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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
摘 要:掌握农村金融供求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定位的基本依据,为此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支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对文昌市、澄迈县、屯昌县等3县市的176户农户进行了金融供求状况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海南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功能弱化、结构失衡、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重新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势在必行。
关键词:海南省;农户调查;金融服务;供求状况;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1-0087-04
一、海南省农户基本情况
1.文化素质整体不高,职业层次较低
被调查的176位农户户主中,小学文化程度的14人,占8%;初中文化程度的75人,占43%;高中文化程度的79人,占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人,占4%。由于文化程度低,农户掌握农业生产技术、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不强,制约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户以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人员比率较低。在农户职业调查中,纯务农的有94人,占53%;农村乡镇干部26人,占15%;农村个体经商户30人,占17%;外出打工人员21人,占12%;乡镇及村办企业主5人,占3%。二是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2006年,176户农户纯收入中有54%来自农业、养殖业收入,15%来自经商收入,12%来自打工收入,10%来自工业生产收入,9%来自包括从事运输、建筑、饮食、家庭自营工商业收入以及利息、出租、赠送转移、家庭成员中乡村干部工资等其它收入。
2.储蓄渠道多样化,期限趋向短期化
2006年底,176户农户共有家庭储蓄571.2万元,其中手持现金41.5万元,占8%;储蓄存款529.7万元,占92%。储蓄存款中,定期存款240万元,占45%;活期存款289.3万元,占55%。储蓄存款中,农行吸收了51%,信用社吸收了19%,邮政储蓄吸收了13%,民间金融组织吸收了17%。
据农户反映,近60%的储蓄安排在现金、活期存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户没有固定的月收入来源,而月支出也因生产季节的变化而呈现出不稳定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存取款不方便,大部分农户离最近的金融机构往返要花费半天以上的时间。另外,由于正规金融服务短缺,有相当一部分农户将节余资金存入民间借贷组织。据调查,民间借贷组织存款利率高于正规金融机构,而且大多设在村庄,离农户近,有时还能主动上门服务。
二、海南省农户金融业务需求情况
1.金融活动较活跃,但层次较低
调查农户中经常去银行办理业务的为65%,偶尔去银行办理业务的为32%,从未到银行办理过业务的为3%。2006年,调查户平均办理银行业务20次,在对去银行办理过业务人群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办理银行业务量最大的前三家金融机构是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办理的业务主要是存款、取款。具体情况是:97%的农户办理过存款业务,92%的农户办理过取款业务。其余依次是汇兑、结算、贷款、认购基金、认购保险,19%的农户办理过汇兑业务,7%的农户办理过结算业务,6%的农户办理过贷款业务,5%的农户办理过认购基金业务,3%的农户办理过认购保险业务。
2.借款意愿强烈,借款目的多元化
调查农户中,除10%的农户明确表示不需要借钱外,近90%的农户有借款需求。农户资金需求有两大特点:一是借款用途多样化。据调查,农户借款的用途主要有六个方面:(1)购买生产资料,占44%;(2)因经商需要周转资金,占33%;(3)支付学费,供小孩上学,占30%;(4)因修建房屋借款,占24%;(5)看病支付医疗费,占13%;(6)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借款,占7%。
二是借款渠道民间化。据调查,当农户需要借钱时,最可能的借款渠道主要是向亲戚朋友借款,向农行、信用社贷款,以及向民间金融组织借款。其中,70%的农户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22%的农户选择向农行、信用社贷款,3%的农户选择民间高利贷。
3.金融服务需求层次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户对金融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绝大多数农户希望金融机构除了提供传统的银行服务项目,如存款、取款、汇兑、结算外。他们迫切希望银行能提供贷款、银行卡等较高层次的金融服务。被调查农户中,有67%的农户希望得到银行贷款;35%的农户希望像城市居民一样拥有一张银行卡;25%的农户希望银行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比如能够方便地购买基金;6%的农户希望银行能提供认购保险服务。
三、海南省农户金融供给状况
1.金融技术水平较高,服务质量有待改善
目前,海南省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是农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关于金融机构的技术水平状况,调查对象中,7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5%的农户希望农村金融机构应向城市金融机构看齐,只有7%的农户表示无所谓。尽管从整体上来说,农户对当前涉农金融机构的技术水平基本满意,然而农户对具体金融机构技术水平的满意度却有明显差异。69%的农户认为农行的技术水平最好,17%的农户认为农村信用社的技术水平最好,14%的农户则认为邮政储蓄的技术水平最好。在海南省农村金融体系中,农行服务网点较多,装修规范统一,能通存通兑,金融服务项目多,较其它金融机构有明显优势,其技术水平自然得到了大部分农户的认可和信赖。
在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和态度方面,从整体上来说,11%的农户表示很满意,23%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53%的农户不太满意,10%的农户表示不满意,余下3%的农户则表示说不清楚(主要是没有办理或很少办理过金融业务的农户)。具体到金融机构而言,90%的农户不满意农行的服务质量和态度,81%的农户不满意邮政储蓄的服务质量和态度,29%的农户不满意信用社服务质量和态度。因此,从整体上来说,目前海南省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较差。
2.金融机构普遍惜贷、拒贷,农户贷款需求难以满足
调查农户中,有67%的农户向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但是获得贷款的机会相当小。据统计,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基本得到满足的仅占8%,部分得到满足的占14%,极少满足的占78%。2006年,176户农户累计借款190.5万元,其中从亲戚朋友处借款142万元,占75%,从信用社借款43.5万元,占22%,从民间金融组织借款5万元,占3%,而农户没有从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3.银行产品营销力度弱,农户对银行产品了解不多
在调查农户中,只有8%的农户比较了解银行推出的产品和服务;78%的农户仅了解其中部分产品和服务,主要是常见的存款和贷款;而14%的农户一点都不了解银行可提供哪些产品。就具体服务产品而言,有87%的农户了解存款业务,82%的农户了解取款业务,30%的农户了解汇兑服务,26%的农户了解贷款业务,15%的农户了解结算服务业务,9%的农户知道基金代理业务,7%的农户了解代理保险业务。
四、海南省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
一是县以下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快速萎缩。二是农村资金逆向向城市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三是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了。四是忽视对非正规金融的引导、监督和促进其健康发展。民间金融长期被排斥在体制之外,现行农村金融具有明显的金融抑制特征,长期以来民间金融作为非正式金融,不能见光,只能在“地下”活动。
2.农村金融服务结构失衡
海南省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的金融服务满足重在存款、汇兑、结算、保险、基金等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领域,而满足农户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的融资需求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服务结构失衡还体现在理财产品匮乏,难以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在对关于“除结算、信贷外,您还需要哪方面金融服务”时,35%的农户“希望能在农村买到国债、基金”等具有投资性质的理财产品,这说明当前农户金融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而金融机构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跟进滞后。
3.金融机构服务质量较差
农户对金融机构服务质量满意程度令人堪忧,其矛盾的焦点在于对银行产品的不了解、不熟悉,难以在资金短缺时顺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以及金融机构贷款准入门槛高无法满足。这些因素制约着农户金融需求的进一步发掘,一方面加剧了农户对金融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的不满,使农村经济建设受到了资金制约的影响;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自身而言存在着农村金融市场的产品及服务供给缺陷,未能充分挖掘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潜力,抑制了自身所聚集金融资源价值的发挥。
4.金融供需矛盾突出
农户资金需求之所以难以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青睐和认可,主要是农户信贷需求的特殊性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存在矛盾,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户本身的资金少,经营规模小,几万、几十万的多,上百万的很少,不具备获得商业性贷款所必需的抵押品和担保条件。二是农户信贷需求主体数量大,高度分散,经营规模小,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农户金融服务管理成本高,赢利空间不大。三是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影响大,不符合商业性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原则。四是海南省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交通通讯条件差,信息传递不畅,农户文化知识落后,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在农户金融服务工作中难以实施。五是农户对单次信用资金的需求不仅额度小,而且时间急、频率高。而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有规定的贷款程序,有一定的办理时限,难以满足农户的即时资金需求。六是非生产性借贷问题。农户的小额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是相悖的。农户的小额生活融资,如婚丧嫁娶、疾病、临时的消费支出等不能从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只能依赖农村民间融资特别是社区借贷、人情借贷来满足。
五、完善海南省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1.应面向农村金融需求进行农村金融供给结构调整
海南省农村金融的发展思路应按照由金融需求决定金融供给的原则,进行一系列的农村金融供给结构调整。对于贫困农户的生活性融资需求,主要应依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行解决,辅之以专项扶贫资金和民间借贷。对于农业生产性资金需求,则应安排或调整相应的政策性融资安排。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性资金需求,则应通过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来规范发展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
2.加强金融创新,完善服务措施
农村金融机构要充分适应农户资金需求特点,配套开发适合于农户需求的负债、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产品和服务,把农户贷款需求作为金融创新的一个重点。通过完善配套服务,满足农户资产、负债、中间业务需求来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价值产出链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利润生产点。金融机构要把优质到位的服务作为自身发展的生命线,紧贴客户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具有农户特色的服务品牌。要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内配套农户为重点,稳步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和提升消费结构。[1]
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要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的经营模式,将自身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与农村其它金融机构灵活多变、贴近农户的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批发贷款业务、入股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再由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给农户,可达到既服务“三农”,又获取利润的双赢目标。同时,也可解决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因只贷不存,造成资金来源短缺的难题。
3.推动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发展,形成农村合作金融的有益补充
目前,海南省农村仍处在传统农业阶段,农村金融需求以农户生活性和小规模生产性金融需求为主,金额小,自偿性差,难以通过正式金融安排满足。而民间金融在海南省农村有一定的市场,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法制的柜架下,让民间金融浮出水面,使其“阳光化”,采取登记备案的形式、自律管理的方式将民间金融规范起来,已成为解决弱势群体和农村民间融资问题的当务之急。[2]
4.加大农村金融培训,普及金融知识
农户金融知识的欠缺,常常使一些低收入人群为了尽快致富而卷入到一些非法或违规的金融活动之中,使本来不多的收入遭受损失;也由于金融知识的匮乏,使一些低收入人群不知道怎样和金融机构打交道,不知道能享受到什么样的金融服务。因此,金融机构在推销金融产品的同时应增加金融法制、金融业务和金融技能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的金融素质,维护农户的切身利益。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春节及农忙时节等农户集中返乡的时机,深入农村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宣传;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载体,以典型案例、集中讲座、文艺演出、农家访问等农户易于接受的方式把金融知识、金融政策送给农户,提高金融知识水平,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5.加强诚信教育和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由于部分农户还款意识差、还款能力弱,给农村信贷业务的经营带来了较大风险。为此,在构建新农村金融体系工作中,应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开展信用村、信用户信用等级评比工作,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记录农户信用信息,为涉农金融机构开发支农业务提供资信便利。在此基础上,广泛推广核定农户授信额度发放信用贷款证,在授信期内根据授信额度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并定期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复审的信用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化解信息不对称、农户贷款难等矛盾,最终达到金融机构与农户共赢的目的。[3]
参考文献:
[1] 黄革,符合.关于海南省经济金融运行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6,(1).
[2] 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 黄良谋,林文轩,曾建中.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J].海南金融,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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