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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清玉

  摘要:2008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是执行审计准则,对上市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的第二个年度审计意见。本文在对上市公司2008年报审计意见总体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类型、公布时间、在交易所及不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分布状况进行了分析,对于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市公司的监管、提升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上市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的旨在提高财务报表可信赖程度的一种专业鉴证结论。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意见,后者具体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2008年是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二年,也是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一年,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盈利压力进一步增大。上市公司2008年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运用新审计准则对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的第二个年度审计意见。本文在对上市公司2008年报审计意见总体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非标准意见的具体类型、公布时间、在交易所及不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分布状况进行了分析,进一步印证和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现象。
  
  一、上市公司2008年审计意见的总体分析
  
  (一)年报审计情况统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的2008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统计,截至2009年4月30日,除*ST本实B(200041)外,全国1624家境内上市公司均如期披露了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2008年报”)。2008年报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其中,1514家公司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占全部公司的93.23%;110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占全部公司的6.77%,其中,75家公司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占比4.62%;18家公司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占比1.11%;17家公司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占比1.04%。2006年、2007年、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与2006年、2007年相比,无论是绝对数还是所占百分比,2008年报审计意见中标准审计意见持续上升,非标准意见百分比在2007年创下10年来新低(7.69%)后延续了这一良好势头。由此可见,尽管非标准意见的具体类型存在不同情况,2008年报审计意见总体要好于2006年度和2007年度。
  
  (二)非标准意见审计现状 在自然灾害及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下,上市公司2008年整体业绩不如以往,与2007年相比亏损面扩大了7.99%,实现净利润数按年度同比减少了16.82%,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而从审计意见来看,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却在继续维持低水平下保持下降态势,要好于以前年度。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第一,公司治理效果进一步显现。自2007年3月展开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以来,通过查找自身治理结构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实施整改,绝大部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大大增强,规范运作程度有大幅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得到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明显提高,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提高。据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57.49,较2007、2006、2005和2004年的56.85、56.08、55.33、55.02有显著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其整体质量,也使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从根本上减少了财务造假的可能性,降低了非标准意见的比重,导致审计意见类型的进一步改观。第二,证监会和中注协监管加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成本增加,促使年报质量和审计质量提高。中国证监会为确保上市公司2008年报编制和财务信息披露符合新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创新监管机制,对年报编制和披露中易发生问题进行事前督导和专业指导,共发出重大会计监管函件41份;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3期,涉及15个重大会计监管问题。同时,证监会还统一部署上市公司2008年报的审计监管工作,要求证监会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接和计划制定、审计执行和证据收集以及完成审计工作等各环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进行全面督导。增强了上市公司2008年报的可信度,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在加强督导同时,中国证监会加大了处罚力度。2008年共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50号,涉及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共35家,涉及人员152人次。中注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对全国所有事务所开展周期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的执业质量检查。2008年,中注协直接组织对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共检查20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意识,提升了执业质量。第三,其他原因。报表使用者更加关注审计意见,上市公司为避免被出具非标准意见而更倾向于采纳注册会计师的建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加强,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提升,执业质量得到提高等。
  
  二、非标准意见具体类型分析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的对重大事项予以强调的段落,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就非标准意见的类型来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数量较多(75份),分别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62%和非标准意见的68.18%。就提及事项的个数来看,提及1个事项的有64份占85.33%,提及2个事项的有10份占13.33%,提及3个事项的有1份占1.34%。提及事项平均数为1.16个。就提及事项的内容来看,注册会计师强调的最主要事项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57份,占76%,而2006年、2007年该百分比分别为58.82%、68.14%。可以看出,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盈利压力增大,影响持续经营的因素和风险进一步增多。提及证监会立案调查、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和因其参股公司、合营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的重大对外投资不确定性三类事项的都有6份。提及资产重组事项重大不确定性的有4份,提及应收款项未来能否顺利收回存在不确定性的有2份,提及其他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有8份,这些事项包括无法取得财务报表的年初数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大额担保、相关资产权属及房产交易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权受让行为在未来是否能完成评估机构预测的现金流量的重大不确定性、尚未就一项交易终止后的责任及赔偿问题与交易对手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完成资产置换协议中的规定、整改工作尚未验收完毕、公司搬迁损失补偿存在的不确定性等。该类型意见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以强调事项段来代替其他类型审计意见,从而迎合公司管理层的
  

需求。为此,新审计准则采用列举法,明确提出了强调事项的两种情形,即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和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在百分比上,该类型非标准意见较2006年、2007年下降较多,可能反映注册会计师在风险意识和独立性方面有了较大提升。另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该类型意见的主要强调内容。
  (二)保留意见 当财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也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2008年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共18份,占全部审计报告的1.11%,比2007年略有上升。就所涉及保留事项的个数来看,涉及1个事项的有7份,占38.89%;涉及2个事项的有10份,占到55.56%;ST中农则涉及到4个保留事项。提及事项平均数为1.72个。从保留事项的具体内容分析,提及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有14份,占77.78%,其中:无法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真实可靠可收回程度及资产减值计提合理性8份、无法合理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或影响3份、无法判断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份、无法确认预计负债计提金额的恰当性1份、无法判断全资子公司年末财务状况及本年度经营成果的真实性1份。排在第二位的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涉及9家公司,其中主要是ST或*ST类公司,如ST华光、ST松辽、*ST帝贤B、ST天龙、ST国药等。其他还包括监管部门立案稽查、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资产转让尚未完成、诉讼等。具体情况见(表2)。
  (三)无法表示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8年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17份。具体情况见(表3)。该类审计意见具有如下方面特点: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17家公司全部涉及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如S*ST兰光(000981)由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长期占用巨额资金无法归还、主营业务严重萎缩,连续三年发生大额亏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借款全部逾期,并已经涉及诉讼、主要子公司已停业等多个原因导致无法判断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除海星科技外,其他的16家都是ST或*ST公司,具体包括10家ST公司、4家*ST公司、1家S ST公司和1家S*ST公司,占到94.12%;提及事项平均数量远多于其他非标准意见。提及1个事项的有6家公司,提及2个事项的有6家公司,提及3个事项的有2家公司,提及4个的有2家公司,提及5个事项的有1家。平均每份报告提及事项数为2.18。提及事项平均数大于其他类型,增加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表明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此类意见时需要收集更加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更需职业谨慎。同时也表明注册会计师只要符合准则规定、理由充分就敢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大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说“不”,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认真执行质量控制准则,加强了自身风险控制,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得到增强;在审计范围受限事项中,提及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判断资产或负债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允性的较多,有5份,是该事项中的主要内容。如*ST北生(600556),因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部分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的真实性、部分在建工程的价值以及部分借款的资金流向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总之,导致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最主要原因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08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共有83份提及持续经营问题,占全部非标准意见的75.45%,而此百分比2007年为69.67%,2006年为47.65%,可见持续经营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的第一位因素。其他主要原因还包括由于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7份非标准意见提及,占24.55%),重大诉讼或仲裁(9份非标准意见提及,占8.18%),证监会立案稽查(9份非标准意见提及,占8.18%),重大对外投资的不确定性(8份非标准意见提及,占到7.27%)。
  
  三、非标准意见公布时间分析
  
  (一)非标准意见月度发布分析国内外学者已经进行的大量研究证明,国内外股票市场都存在“好消息早,坏消息晚”披露的基本规律,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也较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更及时地披露其年度报告。从2008年度报告公布情况来看,2009年1月共发布年度报告10份,其中2份非标准意见均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占到20%;2月共发布年度报告151份,其中的非标准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5份(3.31%),无法表示意见1份(0.66%);3月共发布年度报告640份,其中的非标准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14份(2.19%),保留意见1份(0.16%);4月共发布年度报告823份,其中的非标准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54份(6.56%),保留意见17份(2.07%),无法表示意见16份(1.94%),具体见(表4)。
  
  (二)非标准意见旬发布分析 从各月审计意见发布的比率看,1~4月每月发布数分别占总报告数的0.62%,9.30%,39.41%,50.67%;每月发布的非标准意见占全部非标准意见的比率分别为1.82%,5.45%,13.64%,79.09%。即在超过半数审计意见集中在4月份发布的前提下,近80%的非标准意见更是集中在4月发布。4月份发布了823份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50.67%,发布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87份,占全部的79.09%,其中发布的对上市公司有较大不利影响的非标准意见类型(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分别占到全部的94.44%和94.12%。对4月份进一步按旬分析如(表5)。由(表5)可知,4月份各旬发布审计报告占总报告百分比依次为10.96%、13.36%、26.35%,即越接近年报公布截止日,发布的年报数量越多;就非标准意见而言,4月各旬发布的非标准意见占全部非标准意见的百分比依次为7.27%、9.09%、61.82%,即非标准意见(特别是对上市公司有较大不利影响的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更倾向于在年报公布截止日的最后发布。
  
  四、非标准意见在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分布分析
  
  (一)非标准意见在沪深两市的比较(1)主板市场与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比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深沪两市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总数为1351家(不含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布年报的公司,以下同),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共107份,占7.92%,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74份,占5.48%;保留意见17份,占1.26%;无法表示意见16份,占1.18%。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总数为273家,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共3份,占1.10%,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1份,占0.37%;保留意见1份,占0.37%;无法表示意见1份,占0.37%。由此,单就

审计意见而言,中小企业板市场要明显好于主板市场。原因在于,金融危机对中小板的实际影响程度低于预期。中小板公司仍然保持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较高的资产质量。中小板的整体业绩、股价表现明显优于全A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一般中小企业水平。(2)两个交易所的比较。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数为864家,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共67份,占7.75%,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44份,占5.09%;保留意见14份,占1.62%;无法表示意见9份,占1.0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数为760家(其中主板市场487家,中小企业板市场273家),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共40份,占8.21%,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30份,占6.16%;保留意见3份,占0.62%;无法表示意见7份,占1.44%。总体来讲,沪市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要稍好于深市上市公司;而就非标准意见具体类型看,除保留意见外,其他两种非标准意见沪市也比深市要好。
  (二)非标准意见在亏损及股改未完成公司的分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含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共有亏损及股改未完成公司173家,其中,ST公司84家。*ST公司54家。S公司指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上市公司,共35家,具体分为非ST、*ST公司和ST、*ST公司。前者沪深两市只有5家,而后者占到未完成股改的绝大多数,共有30家,其中沪市8家,深市22家。两类公司在沪深两市的具体分布及审计意见类型见(表6)。由(表6)知,ST、*ST公司共有138家,被出具标准意见78份,占56.52%,60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占43.48%,远远超出非ST、*ST公司的3.36%,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39份,占该类意见全部的52%,保留意见7份,占该类意见全部的38.89%,无法表示意见14份,占该类意见全部82.35%。即超过半数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及绝大多数无法表示意见都集中于ST、*ST公司。无论是*ST还是*ST公司都属于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其经营存在很大的风险,管理层财务造假的可能较大,被发表非标准意见的机率也较高。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非ST、*ST上市公司,沪深两市只有5家,分别是沪市的S佳通(600182)、S前锋(600733)、S上石化(600688)、S仪化(600871)和深市的S延边路(000776),它们股改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大股东与流通股东分歧,流通股东否决股改程序等,非自身状况不佳。因此,它们全部被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与之境况不同的是S ST公司和SST公司,它们在未股改的上市公司中占到绝大多数,主要原因在于公司自身不具备股改条件,资不抵债,在大股东没有好的资产注入情况下,只能坐等别的公司来救援等,S*ST陕长岭(000561)即是一个典型例子。正由于自身财务状况不佳,经营风险大,在未完成股改的30家ST、*ST公司中,被出具非标准意见17份,占到半数以上(56.67%),其中包括15份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2份无法表示意见。可见,对于未完成股改的非ST、*ST公司和ST、*ST公司之间由于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原因,对它们出具的审计意见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对于未完成股改的ST、*ST公司,由于存在很大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严格执行风险导向审计程序,保持职业谨慎,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再从非标准意见类型来看,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75家公司中,ST、*ST、S ST、S*ST公司就有54家,占到72%。在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的18家公司中,有ST、*ST公司7家,占38.89%。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17家公司中,除海星科技外,其他的16家都是ST、*ST、S ST、S*ST公司,更是占到94.12%。进一步印证了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可能被发表非标准意见的现象。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上市公司2008年审计意见整体上仍然好于以前年度,在出具的非标准意见中持续经营问题显著,且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集中于年报公布截止日的最后公布,时间集中度高;另外,单从审计意见看,中小企业板较主板公司好,沪市较深市好;从公司类型上,非标准意见集中于ST、*ST公司和未完成股改的ST、*ST公司。
  
  (二)建议 从对2008年审计意见的分析中,笔者提出建议。第一,加强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问题的研究与关注。2008年度报告中,导致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最主要原因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全部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共有83份提及持续经营问题,占到75.45%,此比例在2006、2007年分别为47.65%、69.67%,可见持续经营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的第一位因素。2006年至2008年涉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如(表7)。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法则必将得到体现,不能持续经营面临停业甚至破产是现在及将来一些公司不可避免的选择,也是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关于持续经营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审计准则及指南列举了财务、经营和其他三个方面导致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而由于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及具体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审计实践中主要依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据本文的统计,2006~2008三年中上市公司涉及到持续经营问题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共有239份,占全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62.73%,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最多,共169份,占70.71%,其次是无法表示意见46份,占19.25%,保留意见24份,占10.04%,没有否定意见,出具的带强调段无保留意见的比例远高于其他类型非标准意见。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表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没有严格保持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达成了某种默契,以强调事项段来代替其他类型审计意见。目前我国实施的外部审计制度,实质上是由管理层聘请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有很大自主选择权,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竞争激烈,如果注册会计师严格保持独立性和遵循审计准则,发表的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不利,则面临解聘危险。既规避审计责任,又为管理层接受,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不失为注册会计师的“最佳选择”。另一方面也表明,在持续经营问题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鉴于持续经营问题在审计意见中的影响巨大,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制定更加具体和更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同时,应加强对因非持续经营问题而出具非标准意见恰当性的监管。第二,加强对非标准意见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的监管。准确及时的公司业绩信息是报表信息使用者进行有效决策的主要依据,而仅依靠其自身去判断和获取存在一定难度。在此方面,作为外部经济监督的注册会计师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审计意见的作用即在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在现行预约披露年报时间的制度下,年报披露时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弹性空间(120天),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公司管理层有很大可能性来故意推迟披露或择机披露含审计意见的年报。本文第三部分的统计显示,非标准意见特别是对公司有较大不利影响的非标准意见集中于年报公布截止日的最后公布,也验证了这一点。这必然大大增加了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不确定性。因此,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披露制度,减少管理层故意推迟公布年度报告的机会,保护投资者利益。第三,ST、*ST公司及未完成股改的ST、*ST公司应作为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由于财务状况差,经营风险大,ST、*ST公司及未完成股改的ST、*ST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很大。从本文的统计可以看出,ST、*ST公司中非标准意见的比例大大超出了非ST、*ST公司,非标准意见中超半数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及绝大多数无法表示意见(14/17)都集中于ST、*ST公司。未完成股改的ST、*ST公司也占据了股改未完成公司的全部非标准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将此两类公司作为重要的风险控制领域,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和应有的职业怀疑,以降低审计风险,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编辑 聂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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