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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临终病房推销“死亡保单”的涉赌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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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据近年台湾媒体报导,在临终病房出现一种怪现象,一些慈善组织的不法分子把临终病人所剩不多的存活时间当成下赌投注的标的物,平均在每一位临终病人身上被投赌注赌金高达二百多万人民币,这项拿病人死期当赌注的活动,据警方披露涉赌人员包括医护人员、病患家属、不明群众甚至于病患自身。为何台湾众多的老人会、互助会、爱心协会等慈善公益组织却愿意冒着非法的争议去开拓连保险公司都不敢涉入的“临终保险雷区”?一向以医疗技术、医疗保险和高端医务社工着称于世的台湾,近年来为何会屡屡出现以临终病人为投注对象的安宁病房乱象?文章从法律、博彩、保险与心理四个视角分析探讨此类怪现象的成因与影响。
  关键词:慈善;老人;临终;博彩;预立医嘱
  一、台湾老人会涉嫌“死亡赌局”的背景成因与案例介绍
  台湾老人互助会最早创立于清同治元年(1862)是在台湾屏东万峦万金圣母堂第二任郭德刚神父建立“救助生者亡者善会”,救助处在极度困难中之急需借贷的贫困教友,始为台湾往生互助会滥觞。而现在流行于民间互助会形态则是以“台中县社团法人老人会”为态样,它在台中市大里区于1991年成立至今,而此类民间老人互助会在台湾民间社会行之有年,且其中不乏长期经营而会员人数众多者;尤其近几年台湾社会高龄化之后,有以成立协会或公司方式经营,非正式统计台湾目前约有二百多家,台湾内政部萧家淇次长在受访时指出,虽然民间自行成立往生互助会是基于善念,老人往生后能有一笔丧葬费或家属慰问金,近年却屡传恶性倒闭诈财情事,光是台中市一带已成立上百家往生互助会,甚至一条街就设有十多个据点,还传出有人设赌老人死期的“死亡赌局”,因此该类型的老人互助会必须纳人政府管理更为重要。
  在台湾社会的子女在家庭照顾老人上除提供日常生活的照顾开销、医疗的照顾支出、娱乐消遣费用支出之外,子女更需要直接面对老人死亡后所必须支出一笔可观的丧葬费用,而在老人生命生存期间,老人可能有退休傣、年金可供日常生活费用,医疗有健保给付,但在老人死亡之后其所给付之丧葬费补助费却是寥寥可数,一个家庭突然面临动辄数十万元的丧葬费支出,会迫使家庭经济陷入困顿窘境,甚至解组的可能,尤其是中低收户家庭更为明显,因而给“老人往生互助会”生存的空间,下列文中将逐一介绍台湾不法协会组织开设“死亡赌局”的具体案例与赌资赔率。
  (一)中华慈惠堂关怀互助协会
  协会于2009年在台中市成立,是台湾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社团团体,宗旨是弘扬道教的瑶池金母慈悲精神,协助孤苦贫困无力丧葬者善后的慈善公益工作,该会同年也开办“老人往生互助会”,以传销运营模式招揽老人人会并缴纳会员年费,人会的老人若有死亡,则依照人会年资拨付一定比例的“互助慰问金”交给死者家属使用,该协会所属会员迄今为止将近二万人,会员范围遍布全台湾但协会设立的站点却以台中市为大本营,老人往生互助会将每月缴纳的会员互助金分为台币600、1000、1600、2000、2200元等五个档次供会员人会选择,视会员往生与投保时间长短,其家属及其关系人可获得一定的抚慰金,互助会为鼓励招揽更多的新会员人会,规定互助会员每介绍20人人会可当上组长、介绍200人人会可升为处长,组长、处长及分会长级别分别可获500、300及200元台币的介绍费以及授予相关的职权,在人会条件的门坎上,不论老人有无伤残、重大疾病或癌症,均可申请人会。为此,研究团队通过对互助会的人会年资计算分析得出“中华慈惠堂关怀互助协会给付率模拟运算表”(如下表所示),由表中数据可发现,假如一个重症患者或老人进入了该协会,他每个月只需交台币2000元,在第四个月累积投入金额为8000元,如果这个会员刚好在人会第四个月死亡,其家属或其它关系人即可得到台币22000元的慰问金,给付率达到了1.75倍之多。如果被投保人在一个月内死亡,则投入报酬率最高往生点给付率高达2倍,年化收益率高达53144000%之多。
  (二)亚太爱心会
  经过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台中市东区十甲东路上有将近60多家类似中华慈惠堂关怀互助协会的老年慈善公益互助会,研究对象第二个案例“亚太爱心会”也位于同一条路仁,该会会员每月至少缴交“捐助金”2000元台币,在会员身故时,该会所提供的慰问金表格(如下表所示),其中年化收益率最高者则出现在投保满一个月到六个月死亡的保户,如果病人在一个月内去世,庄家将会通杀奖池;被保人存活时间超过一个月,则参与者得到的奖励将随病人存留的时间递增。因此这些互助会无不挂着“临终关怀”的招牌,实际经营着骇人听闻、以濒死患者为对象的“死亡赌局”。
  二、“新型保险”的出现与涉赌人员身份探究
  随着老龄化和癌症患病率增高的趋势,作为最需要保险的群体,老年人保险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然而,正规保险又将老年人称作高风险客户,将老人保险市场称作一个雷区。一方面,有些老年人还存在着养儿防老的观念,投保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投保的客戶年龄越大,投保时身体就难免越加欠妥,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需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依靠提高保费,降低保险金额来增加利益,即便如此,不少保险企业在老人保险这个业务上都是亏损运营中,老龄商业保险市场尚处起步阶段。在常规保险中,供老年人选择的种类相对较少,覆盖面不够广,产品价格偏贵,并且商业保险对参保人员要求也十分苛刻,其中:“参保对象为身体健康、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这一个要求就有许多想要参保的老年人难以满足。加上近几年,保险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市场呈现阶段性饱和,在整个保险的微增长中,其中寿险业是下降的。因此新型保险的产生是以高龄住院人群为对象,让患者加互助会并且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在临终之后就获取所谓的“往生互助费”,而这里所涉及到保期和赔率等问题,与常规保险也有着相似性,背后的操纵莫不是具有保险行业就是拥有保险人员为背景的集团组织进行运作,故此称为新型态的保险市场发展模式,这类“新型保险”发展优势有以下五点特色:(1)保险期限短,市场上销售的正规寿险产品一般需要投保满二年后老人去世才能够获得赔偿,而新型保险购买半年左右即可获得赔付。(2)理赔金额高,收益率可高达200%。(3)参保人员门槛低,医护人员、病人及其亲属、社会人员均可以参与。(4)保单内容简单易懂,赔付手续简便无需繁琐的证明材料。(5)价格相对低廉,针对临终病患每月只需缴纳约人民币500元左右的费用。   本项目组成员历经长时间的访谈调查发现,震惊台湾的死亡赌局涉赌人员的身份背景,总结归纳以下四大类:
  (一)医疗人员
  医疗人员一般指主治医师、实习医生、麻醉师、药剂师等,医疗人员可根据癌症或临终病人的身体状况给出治疗方案,例如采用姑息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或手术切除等,然而影响主治医师向患者及家属提供治疗方案的外部干扰因素有以下几点可能:其一,主治医师为病患开刀或者进行各种疗程时,一定程度上可获取医院绩效考核的提成和奖金,因此医师在利之所驱之下,往往会向家属推荐手术费昂贵的过度治疗方案,在进行不必要的开刀或诊疗后,可能只会降低病人的生活质量导致病情恶化与痛苦。其二,主治医师一旦参与死亡赌局,这样情况极有可能违背医德,因为主治医师是最了解病患治疗方案与康复情况的“内部知情人士”,万一医师参与赌局或开起庄家,病人生死则完全掌控在医师手中,何时断气也要看医师获利而定,下表是对主治医师涉赌的四种行为模式进行分析比较。
  (二)护理人员
  护理人员在不清楚有死亡赌局的情况下,一般都会依照医嘱的治疗程序开展护理工作,但是万一临床护理人员一旦牵涉到死亡赌局之后,就很有可能从小细节来干预病患的病情,例如:减少或增多吊瓶的用药剂量,甚至于故意制造不恰当的护理行为来影响病人病情。
  (三)亲属
  涉赌亲属又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二种情况,直系亲属在下注前必定先充分考虑医师对病人病情的诊断报告之后,再考虑自身经济实力再做出投注的决定。当直系亲属在下注之后,会根据病人病情的情况发展,再酌情权衡增减赌注金额。至于当旁系亲属出现涉赌下注的行为,其可能会依照自身投注赔率的获益评估之后,对病患直系亲属施以善尽孝道的规劝或进行道德绑架的要挟为由,劝其家属为亲人施以无效性的抢救治疗,以达到延长生命的存活时间从而使自己在赌局当中获利。
  (四)病人
  此种情况又细分为一般病人与案主自身二种,一般住院病人涉赌动机在于住院生活枯燥无趣,恰好透过介绍而关注到这一类新型保险的商机而尝试看看;而案主会下注购买自己未来死亡的时间,其主要动机在于想要在过世之后留给子女一笔“意外之财”。
  (五)社会人士
  与病人没有直接关系与接触,但知道哪里有开设死亡赌局投注站,单纯是抱着赢钱的心态去跟单。
  三、死亡谁说了算?一破解死亡赌局的“预立医嘱”计划
  19世纪60年代以前,各国的医学和法律,均是以心肺死亡为判定死亡的标准,一个人心脏停跳、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医师就能宣告其死亡,在这一标准下,人的死亡是很自然的,一口气接不上来就断气,呼吸停止后,紧接着心跳也将于几分钟内停止,此时任何人也回天乏术。但随着19世纪60年代心肺复苏術的发展,医学科技逐渐在生与死之间开辟了一条灰色通道,“人工存活技术”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升血压剂、强心剂、叶克膜等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
  而文章“死亡赌局”中的病患如果撑不过赌客、家属所期望的获利期限,家属则会把病患送进ICU“强迫维生”,此时医师基于家属的要求,又或者是救死扶伤的天职、绩效利益等的驱使之下,医护人员会在很大程度上会对病患进行无意义式的急救,该行为在不只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同时被迫送进 ICU病房的临终病患则被戏称为“通心面人”,该患者在外部已呈现全身挛缩、插满鼻胃管、气切管,四肢被捆绑着,身上满身孔洞地挂满点滴吊瓶、人工肛门、尿带…即便呈现意识昏迷,甚至脑死的病人还被迫使用呼吸器、叶克膜,在这一系列维生器具和急救措施中,很少有人会在意临终病人的自主意愿及其它们的身心灵痛苦,更别奢望他们的死亡质量会从何提升?
  在早期轰动全美国,最终使得国会周末加班加点立法通过的“Terri Schiavo案”是引发全美人民针对医学伦理针锋相对的导火索,案件女主角在1990年被确诊为永久植物人,之后几年里一直靠人工营养管赖以维生,当女主角在和死神周旋时,来自美国媒体的舆论和群众已经为此分裂成两大派别,一个是Terri Schiavo父母的阵营,主张让她在人工营养管的作用下继续活下去;另一个是Terri Schiavo丈夫的阵营,主张撤掉她的营养管,让其慢慢死去。
  在文章所论述的死亡赌局中,有许多和Terri Schiavo一样的临终患者在最后的几个月里,自主决定生命质量和生命周期的权力遭受剥夺,只能依从于家属或他人的意愿而存活或死亡,倘若医务社工或医疗团队成员若能早先向患者导人“预立医嘱”治疗干预计划的话,临终病患的悲剧就能很巧妙地破解死亡赌局当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魔咒与困境。
  何为“预立医嘱”?这是指当人们万一处在药石罔效的昏迷状态时,可要求医护人员与家属遵照自己事先选择好的方式来进行治疗,预立医嘱重点包括:(1)我在什么情况下,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2)我在什么情况下,要或不要选择安宁缓和医疗?(3)我要或不要施行心肺复苏术?(4)我要或不要施行维生医疗?在某种层面上预立医嘱是尊重病人“拒绝医疗权”,也只有当预立医嘱具有了法律效力,病人的意愿在生死关头前说话才有分量!
  在台湾于2016年出台《病人自主权利法》在第4条就开宗明义地表明“病人对医疗选项有选择与决定之权,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家属以及其他一切关系人均不得妨碍医疗机构或医师依病人就医疗选项决定之作为”,这部法律在华人地区首次授予临终病患自主决定采用何种医疗方式的法律效力,这将会使得病人的自由意志得到最大化的实现,谁也不能让其承受临终过度治疗的酷刑。
  但反过来思考,要让身边重要他人接受预立医嘱往往要比病人自定预立医嘱更加困难,病人的决定难免会影响到家属、朋友和医护人员的情绪,甚至会引起一些争议、误解和法律上的问题,在这一医嘱制定的过程中,更需要医务人员、心理师和社工来居中协调病人、家属和医护人员三方之间的关系。在患者方面,需要医务社工、心理师先了解临终患者的个人意愿并做好记录,协助患者制定预立医嘱;在家属方面,社工和心理师需换位思考家属对病人的亲情眷念与不舍,适时地对其进行哀伤辅导,陪伴病人与家属接纳临终和善终;同时,也需要促进医师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让医护人员包容并理解病人最后采取相悖的治疗模式走完一生,社工同时也要说服患者家属切莫以道德绑架患者的重要关系人,避免一些无谓的医闹行为干扰患者休养与善终意愿。
  参考文献
  [1]蔡政忠,杜晓纯,等.临终病房的“死亡赌局”[J].至爱,2018(159):30-33.
  [2]余文晃.非营利组织经营往生互助会公共责信问题之研究[D].台中:东海大学行政管理暨政策学系,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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