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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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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阐述了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势,分析了我国职业农民培养现状,并提出了未来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方向,以提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想要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就必须重视农民的培养,让其转变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由于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进行了转型升级,大量的农业劳动力纷纷转移到城市建设当中,尤其是青壮年劳力,大多数均已经脱离农业生产,使得我国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此背景下,要想让农村和农业产业得到持续性的发展,就必须建设一支新型农民主力军,积极研发和推广新产品和技术,顺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与效率。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势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的人员,其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生产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并且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岗位。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具有决定农业发展品质和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关乎国计民生。同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更高的专业性,更强的社会服务性和更好的生产经营性,他有懂经营,通技术等特点,能够更好的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民正处于从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转型期和过渡期,在农民自身、培养体系、保障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对“三农”问题的解决有直接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现状
  1.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影响力不足
  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影响力严重不足,社会上對新型职业农民的认识不充分,绝大多数人对职业农民仍然存在偏见,这直接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开展和发展。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群体多为长期禁锢于农村的人,其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认为小富即安,进而不能有效接受新鲜事物,导致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意愿低下。此外,传统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着生产周期长,回报慢等特点,社会上普遍认为农民和农业地位较低,这些观念没有得到扭转和改善,影响了人们参加新型农民培训的积极性。还有一些地区没有有效的信息交流手段,人们不能及时得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相关信息,影响了培训的发展。
  2.培养体系不完善
  “三农”问题一直为党中央和国家所重视和关注,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相应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太完善,在实践中仍暴露除了许多问题。首先,培养目标不明确。新型职业农民仅指拥有农民户籍的人,还包括想要以农业为职业的人群。但是目前职业农民的培养仍以传统农民为主要目标人群,没有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农民的行业中来。其次,培养课程设置陈旧,时效性不足,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中关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课程数量较少,另一方面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更新课程内容,导致培养内容和社会不能很好的衔接。第三,培养体系的延续性不强。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以短期或中期培养为主,缺乏终身性的培养方案,导致农民不能及时进深,吸收新的知识和技术投入到应用中来。
  3.监管保障机制不健全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依赖于政府、企业、学校等多个部门共同合作。但目前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导致思想和行动上均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政府没有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进行有效的监管,没有严格审查相关培训机构的资格,对培训后的农民也没有统一考核,无法保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质量。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优化策略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宣传
  政府和培养机构应当加强对职业农民和职业农民培养体系的宣传,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中来。一方面通过宣传扭转人们对农民职业的认识,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普及与宣传,让农民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作用和好处,并让其建立现代农业建设者的形象,要求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现代农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其次使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教育,将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的信息宣传到每一村,每一户,使传统农民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有效的培养途径。
  2.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
  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明确各培训主体的职责和作用,表现为在政府的引导下,实现学校、企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配合与作用,进而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要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外科学完善的培训经验,选择一些经验丰富的种植大户或是家庭农场作为优先培育的对象,并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来选择培训内容。同时对于培训容的选择,要涉及农业技术培训、生态意识、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到内容丰富且全面,并注重时间和理论的有效结合。另外,可构建相应的信息平台,在网站上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便于相关培训内容的有效传达。
  3.强化监管保障工作
  政府机构应正确认识到自身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特点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认定管理办法,并明确认定机构、标准、程序和证书管理,对参与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另外各区域的农业部门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各项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便于农业部门能够从整体角度分析全国范围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情况,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划,为以后的培训管理工作提供充足的时间余地。
  综上所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是新时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方机构必须相互配合,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职责分工,提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吴晓茹.安溪县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问题研究[D].华侨大学,2018.
  [2]谭莉.“互联网+”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D].长江大学,2018.
  [3]彭兆龙.马克思主义视域下我国新型农民发展探析[D].曲阜师范大学,2017.
  [4]宁晨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需求和政策研究[D].渤海大学,2017.
  作者简介:岳红霞(1969-2-)汉族,河北邢台人,本科学历,高级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
  项目名称编号(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河北省职业教育与农业现代化相关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JZY1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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