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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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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并解决了多重二律背反,以解答人们如何“配享”幸福的问题。其中在解决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时,康德借助宗教式的悬设提出了“至善”的概念。对于这一概念本身,我们可以在康德的思路之外,从其提出的现实困境和理论来源入手,在反思康德的“至善”思想求助于神学的原因和论述的逻辑的同时,通过分析“至善”提出的必要性和应用的重要性来说明其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关键词:德性;幸福;二律背反;至善
  康德的三大批判虽各自成书,但彼此之间却是一个联系紧密、相互贯通、有机统一的整体。如果说1781年出版的《纯粹理性批判》带来了哲学意义上的哥白尼革命,在对知性、科学和物质世界的探讨中使人们重新思考“我能认识什么”的话,那么1788年的《实践理性批判》则意在启发人们重新思考伦理问题,即“我应该做什么”,在对意志、目的和自由等要素的讨论中思考人为什么活与怎样幸福地活的现实问题;而《判断力批判》则主要阐述了他的美学思想。
  在康德看来,人是同时具备理性和感性的具体的人。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会严格按照道德规范行事,做出道德的行为;但作为感性存在者的人会以满足自身的欲望本能作为目的,从而漠视理性的约束和道德的准则,即人作为理性存在者是“自律”的行为,而作为感性存在者却需要“他律”的约束。人同时具备的“理性”和“感性”的双重属性会使其在实践理性中陷入矛盾,由此也就产生了二律背反。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为解决人们如何“配享”幸福这一问题,康德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出了多重二律背反。而在众多二律背反中,最重要的当属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即“德福关系”问题。
  可以说,德性与幸福的关系问题是自古以来中外哲学家们都十分关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困难之处便在于人们都希望德福一致,希望能够“善有善报”,但又找不到能够证明其一致的根据。康德在批判继承以往哲学家关于“德福关系”问题的说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学说。也正是在对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的阐述与破除中,康德发现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无法在现实中进行,于是康德便将其归于彼岸的宗教神学,试图借助宗教式的悬设以一种思辨的实践理性去消解其中蕴含的二律背反,最终使人们达到幸福与至善。
  总体来看,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先发现命题,然后找出所发现命题中的矛盾之处,最后对矛盾之处予以二元辩证式的自我击破,然后提出实现某一目标的可行性方法。” 按照这一思路循序渐进确实可以理解康德的思想,不过,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进行思考,对于康德在“德福关系”问题的二律背反的回答中提出的“至善”这一概念,我们可以首先从其提出的现实困境和理论来源入手,通过分析“至善”这一概念提出的必要性和其应用的意义(重要性)的角度来分析其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一、现实困境与理论来源:二律背反的出现
  (一)现实困境
  其实早在古希腊时期(如柏拉图),哲学家们就发现了德性和幸福之间的不对称关系,这种不对称甚至是悖论的关系来源于残酷的现实,即有德性的人不一定能够幸福,而没有德性的人未必不能幸福。到了康德这里,情况更是如此。我们可以发现,在康德所处的时代中,英法和德国之间在社会政治、经济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日益凸显,相比于英国通过工业革命和法国通过资产阶级大革命的迅速崛起,德国还处于十分落后的情况。
  当时的德国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诸多小王国、公国林立,并且相比于英法已经具备的强大的资产阶级,德国的资产阶级到十九世纪才开始出现,力量十分弱小,还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只能依附于容克贵族。而专制统治者和封建官僚则是不断压迫、剥削人民,通过搜刮民脂民膏过着奢靡腐化的所谓的“幸福”生活。与此同时,下层臣民虽遵守德性却无福可享,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就这样,在英法和德国社会现实的强烈对比中,统治者有福无德而下层臣民有德无福所体现出的随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日益扩展带来的德福割裂现象越发凸显。
  (二)理论来源
  在理论来源方面,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关于“德福关系”的二律背反也和英法直接相关。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和19世纪初英国的功利主义对封建统治和宗教神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将被其压抑的人性和颠覆的价值取向解放出来。特别是法国启蒙哲学家卢梭提出的“一切腐朽与堕落不仅是封建主义与宗教统治所造成的,而发展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和物质文明也是道德堕落的原因。” 即资本主义越发达,道德越沦丧的思想实际上为康德的论述提供了直接依据。
  康德认为,要想在現实中确立纯粹实践理性,就必须将德性和幸福二者统一起来,即在德性和幸福之间建立起一种必然的联系。然而,一但建立起这种必然的联系,实践理性就会陷入到二律背反之中。原因在于:一方面,幸福不能够作为德性的原因,德性只能出自先天的道德法则;另一方面,德性也不能够作为幸福的原因,幸福的获取并不取决于意志的道德意向,而是取决于决定意志的自然能力和自然法则,即“追求幸福的欲求是德性准则的动因”和“德性准则是幸福的原因”的二律背反。由此,康德指出:德性与幸福在现实中是不能同时成立的,二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也是不可能的,如此说来,与之相关的道德准则便是虚无的空想,幸福自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二、“至善”提出的必要性与应用的意义
  在人们越发清晰地意识到有德未必有福,无德未必无福的残酷现实的同时,法国启蒙运动和英国实用主义带来的理论革新也促使康德思考德性和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关系。既然德性与幸福之间的直接联系是不可能的,那么这时就需要一个更高的、超验的理念作为中介,将不存在直接关系的二者联系起来。使德性和幸福的现实冲突在实践理性中达成统一的境界,使同时具备“理性”和“感性”双重属性的人们在追求现实幸福、满足自然本能的同时遵守道德理性的约束。而与此同时,现实中还存在的问题是功利主义带来的道德沦丧和实践理性若一味遵守道德的规定会阻碍工业时代的进步的双重矛盾。不过康德并没有纠结于这个问题,因为当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在现实世界无法解决的矛盾时,便转而去积极寻找一个彼岸世界的命题去消解“德福关系”的二律背反问题。就这样,以宗教神学的玄思在彼岸世界设立的“至善”境界就应运而生了。   至此,作为康德教导人们如何“配享”幸福的学说的实践理性也就从现实的必要性角度找到了一个将德性和幸福统一起来的连结点。但是,仅仅这样并不能够满足康德的目的,“至善”在现在还只是一个寄托在彼岸宗教世界的玄思,无法使人们信服,更无法教导人们如何“配享”幸福。因此,为丰富“至善”这一彼岸世界的玄思,使其成为能够实现的可能,康德便进一步提出了《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三大悬设,即灵魂不朽、上帝存在和自由意志。
  既然康德将“德福关系”的悖论问题的解决寄托于彼岸世界的玄思而非当下的现实世界,那么就必须让人们在现世之后,还能有意识地在近乎无限的时间里去追求“至善”,也就是需要我们的“灵魂不朽”。“灵魂不朽”这一命题的提出直接为实现“至善”提供了时间保障。人们由于受到来自现实和肉体的束缚而很难做到纯粹的道德,只有在死后摆脱肉体及其所处的现实才有可能实现,今生未完成的追求可以在来世、来世的来世甚至是无限的未来中继续完善,使人们相信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在未来有足够的时间趋向“至善”。灵魂不死便为通过这种方式达成的德福一致提供了一种前提:一个有德性的人若此生得不到幸福的生活,那么便可以寄希望于来世,期望死后灵魂到达天堂,并在那里得到自己应得的幸福[4] 而不必再苦于当下。不过,只有灵魂不死,还不足以使人们信服自己一定可以得到幸福,这时便需要设立一个作为“最高的道德存在者” 的上帝,上帝的存在一方面为人们提供普遍效法的准则,另一方面还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监督,这样才能给有德性的人以到达彼岸世界并享有幸福的承诺和保障。
  就这样,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成为了“德福一致”这个综合命题得以可能的前提,而从根本上来说,它们是通过人的自由意志推导出来的。超越了感性世界并且能够依据理性法则行事的自由意志可以摆脱世俗世界的因果羁绊,使人具有驾驭自己行为的能力。因为人们有自由意志,所以才会按照相信有来世、有上帝,可以在彼岸得到福报去行事,而并不纠结于是否真的存在上帝与天堂。因此,在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这两个悬设之外,还有最根本的第三大悬设——自由意志.由此,在宗教世界的玄思中,康德借助灵魂不朽、自由意志和上帝存在三大悬设破除了现实中无法解决的德福悖论问题,在遥远的彼岸世界达成了“至善”之境。
  三、结语
  综上所述,康德所处时代的现实困境以及德性和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问题无法在现实中解决的矛盾共同构成了“至善”提出的必要性;而“至善”这一概念为灵魂不朽、自由意志和上帝存在三大悬设提供了目的和支撑,并与三大悬设共同构成德福关系问题的解决方案则是其应用的意义。正是“至善”这一概念产生的必要性和它应用后的意义(重要性)共同构成了其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为康德解决人如何“配享”幸福的问题提供了依据,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对幸福和未来的憧憬与希望。
  当然,我们会发现,康德在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的阐述和破除中,将希望寄托在彼岸世界的宗教玄思,这一做法所表现出的宗教化倾向似乎与其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否认上帝存在的观点相冲突。在此方面,笔者的理解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否认的是在知性上对上帝存在的认识,将上帝与灵魂当作为一种先验的幻象;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悬设的上帝存在则是将其和道德法则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以规范性与构成性因素承认上帝在实践理性中的可能性,是将宗教中的上帝道德化了,使其作为自身理论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的一个支撑点,让“德福一致”这一先天综合命题得以可能。
  同样的,虽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或多或少地表现出理想与实践的矛盾和对现实的无奈,但正如他在本书的最后所说的那样:“有两种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進行反复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正是在《实践理性批判》对“心中的道德法则”的论述中康德彰显了人的主体性,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在实践意义上启发人们重新思考伦理问题,教导人们如何“配享”幸福,将作为道德主体的人推到了神圣的地位,由此产生的影响广泛而深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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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温纯如.论康德实践理性“二律背反”的由来和解决[J].思想战线,1994(04):23-28,24.
  [3] [德]康德著,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25.
  [4] 王梦瑶.幸福、德行与至善——康德至善学说探析[J].科技视界,2016(20):136+141,136.
  [5] 牛庆燕.康德实践理性“二律背反”及其现代化际遇下的“德福一致”[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7(03):42-45,44.
  作者简介:吴双同(1998- ),男,汉族,黑龙江齐齐哈尔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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