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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事实”概念的新符合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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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使用“事实”概念的传统符合论遇到了很多严重的困难,主要是难以说清楚“事实”概念以及命题如何与事实“符合”。这不意味着要完全放弃传统符合论,转而求助某种其他形式的真理论。为了确保真理的客观性,符合论的如下核心洞见是任何合理的真理论都必须坚守的:不是我们语言中的东西,也不是我们心智中的东西,而是外部世界中的东西,使得我们描述这个世界状况的命题为真或为假。完全有可能塑述一种不使用“事实”概念又坚持传统符合论核心洞见的新符合论,新符合论有自己的形而上学假定、认识论假定和语言哲学假定。由于语言具有生成性,在定义“真”概念时,新符合论必须诉诸塔斯基所使用的递归程序,先给出命题组成成分的语义值,再定义出最简单的命题即原子命题的真,然后逐步定义出越来越复杂的命题的真。融贯是真理的内在要素。“真”概念绝不是平庸的和不足道的,相反,它是非常重要的和实质性的。追求真理是我们的使命。
  关键词:命题;“事实”;符合;真;融贯;新符合论
  中图分类号:B81;B811.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9)06-0120-007
  四、新符合论的认识论假定
  在认识论方面,符合论可以持有两个不同的假定:强假定和弱假定。
  强假定断言,命题的真假与人是否认识到这种真假无关,甚至与人是否能够认识到这种真假也无关,而是纯粹由外部世界的状况决定的。考虑这样几个命题:“宇宙中还有类似地球的适合人居住的其他星球。”“生物体内含有比DNA更重要的遗传密码。”“海洋里今后将没有鱼类。”“地球最终将会毁灭。”这些命题都是述说外部世界的状况,或者对其未来的状况做了某种预言,外部世界到时候会自行决定这些命题的真或假。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强假定必须承诺“二值原则”:任一描述性命题或者为真或者为假,二者必居其一,且只居其一。
  强假定的背后隐藏着一双“上帝之眼”,它洞察一切、烛照一切,自行给命题分派真值:真或假。并且,这种真假还是确定不移的:一旦为真就永远为真,一旦为假就永远为假。这种真假观完全排除了人的视角和人的参与,确实是合理的吗?与我们的认知实践特别是科学实践相吻合吗?对此,笔者持严重且深刻的怀疑态度。科学理论不是由这样的真命题组成的集合,目前达成的共识是:科学不是绝对真理,而是某种形式的假说,任何科学理论都可能被证伪,只是暂时未被推翻而已。
  弱假定断言,命题的真假既与外部世界的状况有关,也与人的认知能力有关。只有已经被我们认识到其真假的命题,至少是在原则上有可能被我们认识到其真假的命题,才能确定地说它们是真的或假的。既然在逻辑和数学中存在不可判定真假的命题(这一点由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保证),我们就不能说这些命题必定或真或假,因为在这样说的时候没有合理的理据,就像非说“上帝存在”又给不出任何可能的确证途径一样。这样的断言只是教条或独断,类似某种顽固的信仰,超越理性证成的范围之外。假如命題的真假部分地与人的认知有关,而人的认知有可能出错,也就是说,我们先前当作真的东西后来有可能发现是假的,原来以为假的东西后来有可能发现是真的,原来以为绝对真的东西有可能只是部分真,原来以为绝对假的东西有可能只是部分假,这就为我们的认知改善留下了空间,也为科学理论的进步留下了空间。并且,由于人的认知能力暂时无法确定一些命题的真假,因此最合理的办法不是说它们或真或假,而是说它们暂时处于真值缺失状态。这就意味着二值原则并不总是成立。
  新符合论究竟该采取哪一种认识论假定,是强假定还是弱假定?强假定在真理问题上预设了一双“上帝之眼”,摒弃了人的视角和人的参与,带有严重的独断论色彩,但或许能保证真理的客观性。弱假定在真理问题上容纳了人的视角,考虑到人的认知能力,似乎与科学实践比较吻合,但它是否会削弱真理的客观性而导致某种程度的主观性?这些问题需要严肃认真的思考,特别是深入系统的思考。到目前为止,笔者更同情或更偏向认识论的弱假定。
  五、新符合论的语言哲学假定
  在语言哲学中,新符合论主张:语言是连接认知和外部世界的媒介,我们用语言表达式去指称或谓述外部世界中的对象,由此获得关于那些对象的或真或假的认知。
  1.个体词指称个体
  个体词包括专名(个体常项)、个体变项、摹状词、索引词等。
  “专名”就是通常所说的名字,指称外部世界中的个体。例如,国家名如“中国”“美国”“俄罗斯”,分别指称某个特定的国家;地名如“纽约”“香港”“成都”,分别指称某个特别的城市;机构名如“北京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分别指称某个著名的教育机构;建筑名如“长城”“埃菲尔铁塔”“美国自由女神像”,分别指称某个著名的历史文化建筑;事件名如“十月革命”“美国南北战争”“西安事变”,分别指称历史上的某个重要事件;人名如“孔子”“曹雪芹”“毛泽东”,分别指称某个特定的人物;书名如《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分别指称三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
  在新符合论的实在论假定中,承认如数和集合这样的抽象实体,也承认作为文化构造物的观念实体,如各种理论、学说,以及虚构实体,如神话人物、文学人物、科幻作品中的角色。因此,就有指称这类对象的相应专名,如空集、大全集、实用主义、相对论、女娲、维纳斯、哈姆雷特、孙悟空,等等。它们并不如通常所说的那样是空专名,而是各有特定的所指对象,只是所属领域不同而已,但这些领域都在现实世界之中。
  “个体变项”指逻辑、数学及其他科学理论中表示某个特定范围内不确定个体的符号,如x、y、z等。那个特定的范围叫做论域或个体域。通常取全域即一个理论所承认的所有对象的集合为论域,有时候为了满足特别的需要,也取某个更小范围的个体集合为论域。如果把个体域定为全域,那么x、y、z等就表示全域内某个不确定的对象;如果把个体域定为自然数集合,那么x、y、z等就表示某个不确定的自然数;如果把个体域定为北京大学学生的集合,那么x、y、z等就表示某个不确定的北京大学学生。要把变项的值确定下来,需要给变项指派确定的值:令x代表自然数5,y代表9……   “摹状词”指通过描写只能为一个对象所具有的特征来指称某个特定对象的短语,如秦始皇、世界最高峰、最小的自然数、美国第一任总统、华为公司的精神领袖,等等。关于摹状词是不是指称短语,存在不同的看法。罗素认为它们不是,而是由个体词、谓词、联结词和量词组成的复合谓词,用于谓述现实存在的个体对象,然后根据是否有现实对象满足这个复合谓词,判断相应的陈述为真或为假。例如,按罗素的分析,“司各脱是《威弗利》的作者”是如下三个命题的合取:至少有一个人是《威弗利》的作者,至多有一个人是《威弗利》的作者,谁是《威弗利》的作者谁就是司各脱。用符号表示就是?埚x(Fx∧?坌y(Fy→(y=x)∧(a=x)),把a的位置变成空位,那个摹状词就变成谓述a的复合谓词。罗素这套理论背后的动机是,不承认除现实个体之外的各种虚构实体,例如独角兽、帕加索斯(飞马)、当今的法国国王,以便让逻辑理论保持健全的实在感。既然在新符合论的本体论中承认各种抽象对象和虚构对象,就没有必要把摹状词改写成复合谓词,而直接将它们视作指称短语,于是“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就可以用符号写成“a=b”。
  “索引词”包括指示代词、副词和形容词。大卫·卡普兰的索引词理论最有影响,他区分了索引词的两种意义:特征,即索引词的语言学意义或字面意义,受制于语言共同体的约定;内容,指索引词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随语境的改变而改变。考虑索引词在语境中的内容时,至少要确定四个要素:当事人、时间、场所和可能世界。例如,“我”相对于语境C的内容是语境C中的说话者,“现在”相对于语境C的内容是C中的说话时间,“这里”相对于C的内容是C中的说话场所,“现实的”相对于C的内容是C中所涉及的可能世界中确实发生的情形。一个句子相对于C的内容是一个有结构的命题,由C中所涉及的个体、性质和关系组成。具体考虑下面两句话:
  李娜说:“我是大学教师。”
  王刚说:“我是大学教师。”
  这里,李娜和王刚所说的这两句话的共有特征是:同样的句子,清晰无歧义,有确定的意思。但李娜和王刚所说的内容不同:李娜是在说她自己是大学教师,王刚是在说他本人是大学教师,假如李娜确实是大学教师但王刚不是,则李娜说真话而王刚说假话。
  2.谓词指称性质或关系
  谓词有一元谓词和多元谓词。语言中的不及物动词可以看作一元谓词,及物动词可以看作多元谓词。
  一元谓词述说一个个体的性质或行为,例如“是枝叶繁茂的”“是一所世界一流大学”“是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走路”和“读书”等,它们都表示一个个体的性质或行为。由于现代逻辑大都是外延逻辑,一般都把性质谓词外延化,变成具有该性质的那些个体所组成的集合,一元谓词作为指称短语就指称那个集合,如{x|x是枝叶繁茂的(树)},{x|x是一所世界一流大学},{x|x是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x|x是正在走路的(人)},{x|x是正在讀书的(人)}。相应地,“小明读书”就被解读为小明作为元素属于{x|x是正在读书的(人)}这个集合。
  多元谓词述说个体之间的关系,例如爱、大于、在……之间、把……给……,等等。同样,现代逻辑也把关系谓词外延化,变成具有该关系的个体序对的集合,例如“爱”关系就变成了集合{<x,y>|x爱y}。由于我们一般所说的爱都是一种人类情感,故这里的论域是人的集合,x和y都表示某个人。于是,“王刚爱李娜”就被解读成:<王刚,李娜>这个序对属于{<x,y>|x爱y}这个集合。
  3.逻辑常项指称对象的形式结构
  逻辑常项表示连接命题中各成分的结构要素,包括命题联结词和量词等。罗素和维特根斯坦出于其逻辑原子论或图像论的思路,都曾考虑过逻辑常项是否对应世界中某些要素的问题。不过,他们都得出了否定的结论,例如维特根斯坦断言:逻辑常项不代表什么,没有逻辑对象。[1]吉拉·谢尔的看法与此不同,她认为逻辑常项对应个体等等的形式结构性质。她关于逻辑的核心主张是:“逻辑(需要奠基)既奠基于心灵也奠基于世界,并且这些奠基是相互关联的。”[2]在笔者对她的访谈中,她明确说到:
  6.为了具有普遍性和特别强的模态力,逻辑不能仅仅奠基于与世界有关的任何事实,它必须奠基于约束世界的适当规律——它们要具有普遍性和特别强的模态力所要求的特征。
  7.这种类型的规律是形式规律,它是对一般对象的形式性质(关系、函数)的规范。一些形式性质的例子是同一、非空、(在论域内的)普遍性、补、并、交、包含等等,这些性质与标准数学性质的逻辑常项一一对应。在我的观念里,标准的数理逻辑奠基于约束这些性质的规律。
  14.任何形式性质都可以作为适当的逻辑系统中的逻辑常项的外延。因此,逻辑比标准的一阶数理逻辑更广泛。它包含了二阶逻辑,以及所有所谓的广义一阶逻辑——具有如下逻辑常项的逻辑,比如“大多数”“无限多”“是对称(关系)”,等等。[3]
  笔者同意吉拉·谢尔的总体判断:逻辑常项对应个体的形式结构性质。至于这些性质究竟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六、定义“真”的一般策略
  一种语言几乎有无穷多的词语,由这些词语可以构成无穷多的句子,这些句子表达无穷多的命题。没有一个人,包括逻辑学家,能够逐一给出这些命题的真值条件,并实际地定义这些命题的真假。仿效语言学家特别是语言教育家的做法是非常必要的。一个小孩在出生后短短几年内,至多是在中学毕业时,就能很好地掌握一种语言,用它流畅地听说读写。这件神奇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父母和老师先用各种办法教给孩子一些基本词汇以及一些简短的句子,同时不断教给他一些组词造句的规则。孩子掌握了一些基本词汇和一些组词造句的规则之后,逐渐获得了理解和使用他先前从未见过的新词新句的能力。这种现象被叫做语言的“生成性”:有限的语言材料可以创造性地生成无限多的句子。   在定义“真”概念时,逻辑学家也只能这么做,这就是塔斯基定义“真”概念的递归方法。首先,给出一种语言的所有成分的列表(初始符号集):个体词,包括个体常项和个体变项;谓词,包括一元谓词和多元谓词;命题联结词;量词,以及其他逻辑常项(如果有的话);如果有函数符号的话,则给出由已有个体词造出新个体词的规则(项形成规则)。例如,把“中国”填入“……的首都”这个函数符号,可以得到新个体词“中国的首都”,它是指称北京的一个摹状词;把1和2填入“+”两边,可以得到“1+2”,它是指称3的另一个表达式。其次,给出由该语言的各种成分造出合格的句子(合式公式)的规则(公式形成规则):先给出最简单的公式结构(原子公式),再对原子公式使用联结词和量词生成越来越复杂的公式。在定义“真”概念时,也循此路径,先定义原子公式的真,再定义越来越复杂公式的真。
  为了避免误解,有必要再强调两点:(1)逻辑学家一般不定义也不判断具体命题的真假。某个数学命题、天文学命题、物理学命题或生物学命题究竟真不真,那是各门具体科学家要去判定的事情,不是逻辑学家能够管得了的。逻辑学家所能够做的,只是给出具有某种形式结构的命题的一般真值条件。(2)逻辑学家更不能实际地定义所有命题的真假,因为语言具有生成性,可以不断从已有语言材料生成先前从未见过的新句子或新命题。为了定义先前从未见过的新命题的真值条件,逻辑学家只能遵循如下一般程序:先把该命题分步骤拆解,再按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把它重新组装起来,然后按照这种顺序,给出其中各种组成成分的语义值,给出其中子命题的真值条件,最后再给出整个命题的真值条件。逻辑学家给出定义“真”的一般方法,这种方法适用无穷多的(不管先前是否见过)具体命题。
  由于新符合论的本体论既承认物理个体,也承认抽象对象如集合,还承认虚构对象如贾宝玉、林黛玉,因此,新符合论的语义学可能需要像某些自由逻辑的语义学那样,设定内域和外域。内域是由现实世界中的所有个体组成的集合,外域则是由所有抽象对象和虚构对象组成的集合。一个词项只要在内域或外域中有所指,它就有所指;一个公式只要在内域或外域中有真值,它就有真值。但仍有必要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所指和真值。例如,“吴承恩”指称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人,“孙悟空”则指称《西游记》所构成的小说世界(属于外域)中的一个角色;“吴承恩写了《西游记》”在内域中为真,“孙悟空是唐僧大徒弟”在《西游记》所构造的小说世界中为真,但它在内域中不真;“乾隆皇帝喜欢孙悟空”这个句子则连接了内域和外域,权且假设它为真。仿效菲尔德在《塔斯基的真理论》一文[4]中的做法,下面笔者给出一个表达力非常有限的一阶语言L*,然后递归定义其中闭公式的真,由此显示递归定义真命题的一般路径与方法。
  Ⅰ.一阶预言L*
  一、初始符号
  (一)个体词:常项a,b,c;变项x,y
  (二)谓词:一元谓词F、G、K;二元谓词R、S
  (三)联结词:?劭,∧
  (四)量词:?埚
  二、公式的形成规则
  (一)如果t是任一个体词,则F(t)和G(t)是原子公式
  (二)如果t1和t2都是個体词,则R(t1,t2)、S(t1,t2)是原子公式
  (三)如果A是公式,则?劭A是公式
  (四)如果A和B分别是公式,则A∧B是公式
  (五)如果A是公式,则?埚xA是公式
  (六)只有按以上方式形成的符号串是公式
  三、定义
  (一)(A∨B) =df ?劭(?劭A∧?劭B)
  (二)(A→B) =df ?劭(A∧?劭B)
  (三)(A?圮B) =df ?劭(A∧?劭B)∧?劭(B∧?劭A)
  (四)?坌xA =df ?劭?埚x?劭A
  Ⅱ.一阶预言L*的语义
  先给定模型M=<U,I>,其中U是论域,I是论域上的解释函数,U由内域U1和外域U2合成,其中U1={吴承恩,施耐庵,乾隆},U2={唐僧,孙悟空,猪八戒}。令Ⅰ1表示Ⅰ在内域U1中的解释,Ⅰ2表示Ⅰ在外域U2中的解释。再令a1′、b1′、c1′表示a、b、c在Ⅰ1之下的值,分别是吴承恩、施耐庵、乾隆;令a2′、b2′、c2′表示a、b、c在Ⅰ2之下的值,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再令F1′、G1′、K1′表示F、G、K在Ⅰ1之下的值,分别是“写了小说《西游记》”“是一位作家”“是一位清朝皇帝”;令F2′、G2′、K2′表示F、G、K在Ⅰ2之下的值,分别是“去西天取经”“是唐僧的大徒弟”“是好色之徒”。类似地,令R1无定义,S1表示“喜欢”;令R2表示“比…能耐大”,S2无定义。
  在这一模型之下,下面的命题都有确定的真值,其中“t”表示“真”,“f”表示“假”:
  Ⅰ1(Fa)=t,因为a1′∈F1′。也就是说,在I1的解释之下,“Fa”意味着“吴承恩写了《西游记》”,这是真命题。在Ⅰ2的解释之下,“Fa” 意味着“唐僧去西天取经”,也是真命题。
  Ⅰ1(Kb)=f,因为b1′?埸K1′。也就是说,在Ⅰ1的解释之下,“Kb” 意味着“施耐庵是清朝皇帝”,这是假命题。在Ⅰ2的解释之下,“Kc” 意味着“猪八戒是好色之徒”,这是真命题。
  由于c1′是乾隆,b2′是孙悟空,S1表示“喜欢”,则I(S(c,b)) 意味着“乾隆喜欢孙悟空”,假设现实情形的确如此,则它是真命题。Ⅰ2(R(b,c))意味着“孙悟空比猪八戒能耐大”,也是真命题。
  由于L*中含有个体变项,它们表示论域中的某个个体。究竟是哪个个体,需要通过指派ρ来实施,若没有这样的指派,含自由变项的开公式就没有真值。令ρ1表示在U1中对个体变项做指派,ρ1(x)=施耐庵,ρ2(y)=乾隆;令ρ2表示在U2中对个体变项做指派,ρ2(x)=孙悟空,ρ2(y)=猪八戒。ρ=<ρ1,ρ2>,指派ρ与模型M=<U,I>合成赋值σ,即σ=<M,ρ>。在这样的赋值σ之下,L*所有的公式都有确定的真值。例如在σ1=<M,ρ1>之下,“Fx”意味着“施耐庵写了《西游记》”,这是假命题;“Ky”意味着“乾隆是一位清朝皇帝”,这是真命题。在σ2=<M,ρ2>之下,“Kx”意味着“孙悟空是好色之徒”,这是假命题;“Ky”意味着“猪八戒是好色之徒”,这是真命题。   σ1(?埚xGx))意味着“(内域中)有的个体是作家”,这是真命题;σ2(?埚xGx))意味着“(外域中)有的个体是唐僧的大徒弟”,也是真命题。
  在这样的赋值σ之下,任一公式都获得了确定的真值,。我们有下面的“真”定义:
  一个公式为真,当且仅当该公式在某些(或所有)赋值σ之下为真。
  由此导致的真理论将是一个非二值的理论,因为有些个体词和谓词可能只在内域和外域的某一个中有定义,在另一个中无定义,某些公式可能只在内域和外域中的某一个中有真值,在另一个中无真值。这会导致一些复杂且棘手的技术性问题。由于这里旨在显示定义“真”的一般程序与方法,那些技术性细节留待以后去处理。当然,还有很多哲学问题需要讨论,一篇文章不能完成所有任务,留待他文去完成。
  七、融贯作为真理的内在要素
  “融贯”不是一个足够清晰的概念。一个信念体系相互融贯究竟包括哪些要求?首先当然是逻辑一致,即不包含逻辑矛盾。因为逻辑上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如果有逻辑矛盾的话,那就说明信念体系中有些命题是假的,必须把它从该体系中清除出去。其次可能是信念体系内各命题在逻辑上相互支持,以致构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问题是,如何刻画这种逻辑上的相互支持?肯定有某种推理关系存乎其间。但这种推理关系强到何种程度?是实质蕴涵意义上的推理关系(只要求不会前提真结论假),还是相干和衍推意义上的推理关系(还要求前提与结论有意义关联甚至是必然联系)?需要进一步研究。
  关于融贯,哲学家在下面一点上几乎达成共识:尽管融贯不是真理的充分条件,因为与已有真理相融贯的命题不一定就是真的;但这是真理的必要条件,因为真理之间必定相互融贯,不与已有真理相融贯的命题很可能不是真的。在考虑真理问题上,必须把融贯当作真理的一个内在构成要素。实际上,这涉及在探索新真理的路途上,应该如何看待所要认知的这个世界的存在状况,以及应该如何看待大众的常识、直观、先辈的认知成果和同行的认知努力,等等。
  我们所面对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处于普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及永恒发展变化之中的整体。如果只考虑它的某个部分、某个侧面或某种表现,就只能获得关于它的部分的、片面的或某种程度的真理性认识。真理是全面的,它“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互相)关系构成的”[5]。真理必定是以某种融贯和相互支持的系统的形式,而不是以单个命题的形式呈现出来,真理必定与其他真理相融贯,必定会得到来自其他真理的支持。
  大众的常识、直观和先辈的认知成果,是在人类的世代更替中积累下来的,它们长期以来行之有效,在人们的信念体系中根深蒂固,必定有它们赖以如此的道理,不可能全都是错的。我们在开始新探索的时候,不能置所有这些先前的认知成果于不顾,一切从头开始、从零开始。这实际上也做不到,因为我们就是从这种已有的文化传统中成长起来的。新探索的结果可以与人类先前认知的个别或部分成果相冲突,但不能与其全部成果相冲突,因为我们的文化先辈不可能全都弄错了。因此,在评价新的认知成果时,通常要奉行“宽容原则”,也可以叫“思维经济原则”:与先前的理论成果的冲突越少越好,对先前的理论成果保存得越多越好。换成融贯论的表述,与先前被视为真的理论成果越融贯的,越有可能被当作真的东西加以接受。
  此外,在探索新真理的路途上,我们不是踽踽独行,还有很多认知同伴。或许有少数同伴在智力上有些愚钝,在道德上抱有欺世盗名的想法,没有付出艰苦的努力,因而其成果不堪信任;但应该相信,绝大多数同伴也像我们自己一样,在智力上足够优秀甚至卓越,在道德上足够真诚和严肃,付出了极其艰苦的认知努力,他们的探索成果不可能都是错的,其中肯定有很多可以比较、思考、参照、借鉴、吻合之处。在智力卓越、严肃认真的研究同伴之间,具有更多的融贯、吻合、相互支持的探索成果,更有可能是真的。
  因此,在探索真理的過程中,我们要像罗尔斯倡导的那样,力求达到“反思的平衡”。罗尔斯论述说,在思考公平、正义和其他伦理道德问题时,即使处于原初状态的人类个体也都具有理性思考能力,但他们的思考能力还是有差别的;现实的个体在知识教养、生活经验以及所处的认知地位等方面更有差别,由此会形成有关公平、正义和道德等等的不同直觉和各种各样的“慎思判断”,甚至会导致相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包括来自内部和来自外部的:一个人自己的道德直觉与慎思判断不一致,他所持有的多个慎思判断彼此不一致,他的直觉和判断与社会生活现实不一致,他的直觉和慎思判断与别人的类似直觉和判断不一致。这就有必要反思他自己的观念:它们各自有哪些理由,这些理由都成立吗,哪些观念得到较好的证成,哪些则得到较弱的证成,是否需要放弃或修改某些观念,如何放弃或修改?由此达成自己观念内部的协调和融贯。这叫做“狭义的反思平衡”。“广义的反思平衡”还要求认真思考别人的不同道德观念及其理由:在什么地方有分歧,为什么会有这些分歧,对方持有哪些理由或根据,它们都成立吗,其与社会生活的吻合程度如何?回过头来再对照思考自己的观念及理由。如此反复权衡比较,不断调整、修改和完善自己的观点,直至达到这样的程度:“这个人已经考虑了我们哲学传统中那些最重要的政治正义观念,已经权衡了其他哲学和其他理由的力量”,他的观点“是在范围广泛的反思和对先前众多观点加以考虑的情况下产生的。”[6]这样的反思平衡凸显了多元、开放、宽容、理解、对话、审慎等关键词语的价值,并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基于自己的治学经验,笔者在很多场合这样谈到,按国际学术水准做学问,就是要做到这样几点:“(1)在一个学术传统中说话;(2)在一个学术共同体中说话;(3)针对具体论题说一些自己的话;(4)对自己的观点做出比较严格系统的论证;(5)对他人的不同观点做出适度的回应。”[7]在精神实质上,这些话与罗尔斯的“反思的平衡”庶几近之。
  八、余论:“真”概念是实质性的   笔者非常不同意紧缩论者的断言:“真”概念是平庸的、不足道的和非实质性的。笔者的看法与他们的截然相反:“真”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和实质性的。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追求真理不仅是我们的首要认知目标,而且是我们生存于世的基本凭借。不对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做真实的认知,这个世界就会以各种方式惩罚我们,我们就会碰得头破血流,就会逐渐在这个世界上被淘汰。(2)真理不仅是人类先前认知活动的总结,也是指导我们以后的认知活动的规范,给我们指明了从事新的认知活动必须遵循的方向、路径、方法、策略、规则和原理。(3)“真”概念是关系性的,涉及我们的认知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联,承载着很多的重负,如关于这个世界的形而上学假定,关于我们如何认知的认识论假定,以及关于我们如何使用语言的语言哲学假定,它们并不那么容易被紧缩掉。(4)为了判定一个命题是否为真,为了做出有认知担保的断言,我们需要做大量艰苦的研究工作,例如观察、实验、搜集和评价证据、论证与反驳、知识共同体的验证等等,并不是简单说出某句话它就会自动变成真的。
  最后说一句:追求真理是我们的使命。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45 ,58,70.
  [2]Gila Sher.Epistemic Friction,An Essay on Knowledge,Truth and Logic[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259.
  [3]陈波,吉拉·謝尔.一种新的逻辑哲学——陈波与吉拉·谢尔的对话[J].徐召清,译.逻辑学研究,2018,(2):134-135.
  [4]Hartry Field.Tarski’s Theory of Truth[J].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1972,69(13): 347-375.
  [5]列宁.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0:166.
  [6]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M].姚大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52.
  [7]陈波,刘叶涛.哲学首要是思想家的事业——陈波教授访谈录[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6):664.
  (责任编辑 吴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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